自住型商品房

时间:2023-11-04 14:21:52编辑:优化君

【自住型商品房介绍】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限定销售对象、限定销售价格的原则,满足居民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商品住房。其套型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销售均价原则上按照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的水平确定。

【什么人可以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两类人群优先购买: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单身须25周岁);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所需资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有效暂住证等材料。

3.对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时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如何了解自住型商品房信息】

自住型商品房信息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一是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购房人可以通过土地出让了解项目信息。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应当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15天。购房家庭可以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及销售现场的公示来了解项目情况。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卖吗】

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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