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到同意接你户口的村委会或社区打证明;2、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区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3、拿了准迁证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打迁出证明;4、最后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以及办理新的身份证。
二、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携带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以及和迁移事由有关的证明:
1、婚迁,携带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携带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携带相关部门出示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携带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准许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相关部门出示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携带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携带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携带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应携带原户口登记机关出示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携带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携带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携带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