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关于0~5岁儿童出生缺陷的调查报告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出生人口素质。为了解本市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干预工作,克拉玛依市人口计生委对本市0——5岁儿童出生缺陷状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报告如下。
调查对象与方法
1.对象:xx年6月至9月在全市4个区进行,其中包括10个街道办事处、2个乡的户籍人口中选择xx年1月1日——xx年12月31日出生的0 —— 5岁所有儿童(包括出生后死亡儿童)作为调查对象。
2.调查方法:按照卫生部妇幼司出生缺陷监测中心《中国妇幼卫生监测手册》制订调查方案和进行出生缺陷分类诊断。全市5年期间常住儿童出生数为9 300名,每个辖区单位和社区计划生育专干为筛查员,实际筛查儿童数8 992名,筛查率95.9%(8 992/9 300)。筛查出的157名出生缺陷儿童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出生缺陷儿生母、生父、缺陷儿情况,家庭史等方面的内容。为防止遗漏,将调查资料与辖区内医院出生缺陷和儿童死亡病历进行复核,获取完整资料。
3.质量控制:调查员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医师。经过统一培训和模拟调查,掌握调查方法后2人1组入户调查,调查表经严格审核确认。
4.统计学处理:资料使用epi瞕al建库,spss 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患多种出生缺陷疾病患儿,分别按不同病种统计例数。
调查结果
1.出生缺陷分布情况:出生缺陷检出率为16.9 ‰(157/9 300);乌尔禾区未检出生缺陷儿,克拉玛依区的出生缺陷检出率高于其它3个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06,p【第2篇】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缺陷问题调研报告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_____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此项法律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七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_____行政处罚法》,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其中规定行政**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全国各地各级行政**先后作出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规定,对听证制度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适用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毕竟是一项新事物,行政**在适用听证程序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地去完善。
一、处罚听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听证范围的界定不明确
对需要举行听证的项目规定过于单
一、缺乏弹性,不能适应保障公民权益和各市场主体权益的需要。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适用听证程序,而对公民影响更大的,譬如刑事和行政拘留等,则不在听证之列。
(二)行政听证的主体存在的问题
1、关于机构的独立性的问题。根据职能分离原则,主持听证和做出裁决的不能是同一机构的人,但目前各地实践当中多由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来主持听证,有的案件调查人员所在的科、所对临时制定某人负责主持,这样就不能完全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听证的公正性面临质疑。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行政听证的组织者,一般就是行政决定者。行政听证的参加代表,也基本上由同一行政决定人选出和指定,行政听证举行的场所、程序,也单方面由行政决定人决定,这样既不利于行政**主持听证的公开性,也不利于增强听证会的实际效果。从长远来看,我们认为应建立专门的听证机构,尽快实现从听证组织**实施内部分离制度到建立职能分离的听证机构的过渡。
2、关于听证参加人的问题。设立听证程序的目的就是提供一个相对中立的环境让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听证主持人在法律地位上应具有独立性,应当保持中立,以公正的形象给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员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双方针对案件的事实与证据进行质证与辩论,从而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听证的其他参加人的选择出应确保公平,听证参加人选的合理确定对于保证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的公平表达来说至关重要,听证参加人不再采取内定的做法也使得它与征求意见会、论证会等其他形式区别开来。“如其不能处于比较超脱的地位,势必难以客观公正的评判是非,整个听证徒有公正的面纱而实为骗人的闹剧”。而我国目前的行政听证参加人的规定比较粗疏,直接利害关系不够明确,听证证件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共同审问当事人,违背了听证的最终目的。
(三)听证具体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履行听证告知义务方式简单。听证告知主要有口头告知、谈话告知、书面告知三种方式。目前行政**主要是由案件调查人员或其他人员以口头或谈话方式告知当事人有关事项。这两种方式虽然方便、快捷,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都不够正式,无法留下书面材料以证明行政**什么时候告知了当事人,留下了证据的隐患,一旦发生争议,行政**根本无法证明自己履行了告知义务,势必会处于被动状态。
2、听证会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摆设。“阳光是最好的__剂”,听证程序是行政官员滥用职权的克星。但就目前的听证会而言,“人治”思想意识的束缚依然严重,有的地方听证笔录及有关的证据材料在行政处罚决定中根本就没有发挥一点效力,当事人的各种意见也没有加以考虑和采纳,最后完全是有关领导的一句话就作出处罚决定。而当事人还是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行政**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本就未能达到增强行政效率,让当事人陈述自己意见,息争销诉的目的,反而会增加行政成本和开支,降低执法效率与水平。在法制日益健全的 今天,要依法行政,依法处罚就必须彻底消除“一言堂”,真正发挥听证程序的作用。
3、不遵守法定程序,出现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目前出现的一些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行政**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作出决定前没有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行政**并不受理,不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在听证会正式开始前未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听证会结束后未征询当事人是否作最后陈述。听证程序属准司法性质的程序,很多方面都是按照司法程序近似的步骤与方法进行的。听证本身的程序违法直接法律后果是听证没有法律效力,更不用说行政处罚决定了。
(四)行政处罚听证证据存在的问题
1、案件调查人员马虎行事,不注重收集证据,在听证中处处被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对证据的收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许多重要的关系到案件本身的证据都没有进行收集。在面对当事人的代理人,特别是精通法律、熟悉司法程序的律师时,经常被问得哑口无言、极其狼狈。这不仅有损行政**依法行政的形象,而且令人对行政**的执法水平产生怀疑。
2、一些听证主持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对听证程序中的举证责任认识不清,要求当事人负举证责任。《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听证过程中行政**案件调查人员负举证责任,应就案件的事实及其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提供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有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经过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案件调查人员应当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其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行政处罚,而当事人没有举证的义务,可以举证也可以不举证。
二、造成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问题的原因
(一)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我国这样一个缺少法治传统的国家,“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可谓源远流长。“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重人治、轻法治的政治传统,结果必然是只注重目的,不考虑过程,从而导致执法过程的随意性成为中国法治的一大顽疾”。长期以来,我国对程序法价值的认识陷入了一个误区,认为程序法只是实体法的工具,程序法的目的旨在与实体争议的视线,而没有认识到程序的独立价值和本身的正义性。虽然,这几年我们行政**在执法过程中“程序正当”与“实体相当”相提并论,虽然我们国家提出了行政**要依法行政,执法守法,但是几千年的法治思想传统和建国后几十年的执法实际,加之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使得行政**在执法过程中仍然是对程序方面注意不够,“重实体轻程序”仍然是行政**执法实践中的一大顽症。
(二)行政**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
行政**案件调查人员业务素质低,对新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意识淡薄,程序意识几近于无。大多数的行政案件调查人员,整天忙于日常的业务工作,很少有时间来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对于国家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本就不知道,即使知道了解也很少。对于和自己的业务工作联系不是很密切,不经常使用的就不关心,也不学习,有些甚至不知听证为何物。行政**工作人员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老百姓了。
(三)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要依赖各项配套制度的相互作用才能完成。一个合理的听证程序,必须有完备的制度体系。它包括通知制度、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代理制度、质证制度、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内在的制度体系。而目前我国这些制度还很不健全,有些制度,如物质保障制度。虽然《行政处罚法》上明确规定:“听证程序所需经费由行政**承担”,但在实践中常因行政**经费不足而无法履行或大打折扣;有些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由于法律规定过于简单笼统而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甚至有些制度,法律上根本未作出规定,如监督机制。这些都导致了听证程序无法进行。
(四)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
听证程序是一项旨在保障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它的正常运转,除执法人员的努力外,更需要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积极主张权利。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意识极为淡薄。他们不想听证,不敢听证,不要听证,在有权听证时放弃听证,导致“立法上是先进的,但作为这一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将被处罚的公民、法人却不领情”的怪现象。这些观念的形成,一是由于我国是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极深的国度,百姓不敢对他们的“父母官”进行直接的抗辩与责难。二是由于行政**手中拥有着很大的行政权力,公民法人对其有畏惧感,不敢也不愿得罪行政**,因而不愿诉诸于法律正当程序。
三、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
我们要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使之更具体更完备,更具可操作性。不仅要在《行政处罚法》中对听证的各项配套制度作明确具体的规定等,还要对有关行政处罚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于行政处罚听证方面的规定相吻合。此外,还应在各地行政**判定的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的基础上,总结使用中的经验和教训,逐渐形成一部统一的行政**行政处罚听证法规,确保公民听证权的实现。
(二)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听证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要办好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可以专门就听证程序组织广大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我国引入听证制度的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弄清楚听证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以承担日益提高的执法水准要求。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使公民都明白听证是怎么回事,消除他们不敢听证的顾虑,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就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对有关的实事、证据、法律依据进行质证、辩论,听证会后对处罚也会更容易接受、受理、心服口服,减少事后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为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改善打下一个良好的群众基础,创造一个有利的执法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
要完善我国法律上已确立的制度,如通知制度、公开制度等,使其更具可操作性;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中急需而又为听证运转所必需之制度,如主持人制度、物质保障制度、监督机制等。
主持人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组织核心。完善主持人制度,必须从法律上对听证主持人的条件、资格取得、职权职能、法律地位等作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应具有律师资格和一定行政工作经验,通过有关考试与考核,并应享有指挥听证程序进行和作出建设性的处罚决定的权利,逐渐形成一种有专门机构考试考核、选拔任命等的管理模式。当然,这要随我国整个法制进程而逐渐进行。
物质保障制度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的必要物质基础。要从财政上给予行政**强大的支持,才能保证执法中不为所谓正当需要而滥用权力。建议在行政执法办案中设立专款来推行该制度的运转,并且不仅限于听证的组织实施,还应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构建必要的物质设备等。
监督机制是行政处罚听证运转公正合理的保障。要建立对违反听证程序规定,应当听证而不举行听证,或举行听证而不按法定步骤进行,或者在听证中闲置或剥夺听证当事人及其他听证参与人合法权利等违法听证程序规定的惩戒制度,追究违规人员的责任。要逐步形成一种包括司法审查、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督察等在内的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五)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
纵观近年来行政理论研究状况,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理论研究似乎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见之于媒体的有关案例也极少,这实在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我国听证制度与西方国家比较还很落后,可以说刚具备了基本骨架,其血肉远非丰满可言。有些学者已对听证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如:逐步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与调查人分开制度,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等。这些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加深。
(六)营造一种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
行政处罚听证的顺利运转,除法律上的努力完善,制度上的必要保障,执法人员的积极执法,更需要广大人民的支持。而要赢得人民的支持,最根本的就是要营造该程序运转的法律氛围,使人民从心理上完全接受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在内心上认可这种制度,自然地运用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个从靠国家强制力才能贯彻下去的法律,即使理论上再公正,也肯定会失败”。哈耶克也曾指出,在一个传统和惯例使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预期的社会中,强制力可降低到最低限度。可见,行政处罚听证在我国的顺利推行,从根本上说应是逐渐营造一种法律文化氛围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这种程序的价值和意义。
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积极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必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带动行政处罚向民主、法制、公开、正义的方向前进。
处于一个经济、民主和法制处于上升时期,热切期待着通过比较与鉴定完善法制与民主的中国人来说,唯有实实在在地理性认识,才能使听证制度在潜移默化中在中国这块黄土地上生根开花。
【第3篇】桥梁钻孔灌注桩质量缺陷的处治实践报告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钻孔灌注桩作为一种基础形式以其适应性强、成本适中、施工简便等特点仍将被广泛地应用于公路桥梁及其它工程领域。灌注桩属于隐蔽工程,但由于影响灌注桩施工质量的因素很多,对其施工过程每一环节都必须要严格要求,对各种影响因素都必须有详细的考虑,如地质因素、钻孔工艺、护壁、钢筋笼的上浮、混凝土的配制、灌注等。若稍有不慎或措施不严,就会在灌注中产生质量事故,小到塌孔松散、缩颈,大到断桩报废,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直至影响工期并对整个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据1996年10月北京全国桩基动测学术交流会上统计资料表明,在被检测的灌注桩中大约有 5~10%是有缺陷的,不良地质中灌注桩缺陷率更高达14.7%;从1990~1998年所检测的桩 基统计资料中表明,河南省桩基断桩率为5.6%(其它有局部缺陷的未统计)。所以,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控制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质量,尽量避免发生事故及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展。本文仅对在建的焦郑高速公路钻孔灌注桩施工及缺陷桩处治实践作总结,供同行交流。
1基本情况
1几种缺陷桩的形成与处治
2.1断桩
2.1.1形成断桩原因分析
断桩是严重的质量事故。对于诱发断桩的因素,必须在施工初期就彻底清除其隐患,同时又必须准备相应的对策,预防事故的发生或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断桩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灌注混凝土过程中,测定已灌混凝土表面标高出现错误,导致导管埋深过小,出现拔脱提漏现象形成夹层断桩。特别是钻孔灌注桩后期,超压力不大或探测仪器不精确时,易将泥浆中混合的坍土层误为混凝土表面。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用规定的测身锤测量孔内混凝土表面高度,并认真核对,保证提升导管不出现失误。
(2)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是一个重要的施工指标。导管埋深过大,以及灌注时间过长,导致已灌混凝土流动性降低,从而增大混凝土与导管壁的摩擦力,加上导管采用已很落后而且提升阻力很大的法兰盘连接的导管,在提升时连接螺栓拉断或导管破裂而产生断桩。
(3)卡管现象也是诱发断桩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人工配料(有的机械配料不及时校核)随意性大,责任心差,造成混凝土配合比在执行过程中的误差大,使坍落度波动大,拌出混合料时稀时干。坍落度过大时会产生离析现象,使粗骨料相互挤压阻塞导管;坍落度过小或灌注时间过长,使混凝土的初凝时间缩短,加大混凝土下落阻力而阻塞导管,都会导致卡管事故,造成断桩。所以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缩短灌注时间,是减少和避免此类断桩的重要措施。
(4)坍塌。因工程地质情况较差,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时重视不够,有甚者分包或转包,施工者谈不上有什么经验,在灌注过程中,井壁坍塌严重或出现流砂、软塑状质等造成类泥沙性断桩。这类现象在本工程的断桩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较为严重。而且位置深、难处理,是导致工期无限延期及经济上大量浪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5)另外,导管漏水、机械故障和停电造成施工不能连续进行,突然井中水位下降等因素都可能造成断桩。因此应认真对待灌注前的准备工作,这对保证桩基的质量很重要。
2.2缩颈
2.3灌注时发生井壁坍落
成孔后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发生坍孔现象,若坍塌不止,应将导管拔出,以粘土回填重新成孔;轻微坍落在施工中不易被察觉,声测时发现局部裹泥或夹砂现象。如k30+286白马泉小桥1#-3桩,在距声测管顶端6.5~7.0m断面处出现异常情况,ab测面读数均匀正常,但bc、ac面无读数,判定此两面交汇处可能出现裹泥块。该标在c声测管处用钻机干钻一直径为1.2m,距桩顶7m的井,用木板和钢筋圈加固后,派人从距桩顶6.5m处开凿,发现c声测管处有一高32cm、宽14cm、深16cm的黏土块。采用清除-凿出新鲜混凝土2cm-清洗(饱和面干)-高标号混凝土修补,保证了桩的整体性和完整性。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采用压浆、旋喷等工艺处理桩芯局部夹泥砂或空洞等缺陷,不再赘述。
【第4篇】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推荐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1、我镇始终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为重点,为此我镇开展了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为了让群众广泛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我们非常重视社会宣传。今年我镇大型宣传活动,都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之一,通过散发宣传册,向广大群众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的科普知识,宣传服用叶酸的好处、服用叶酸的方法、领取办法和领取地点。
2、到目前为止,接受孕前优生培训、指导、咨询的夫妇人数207人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发放斯利安叶酸片64人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施以来取的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人群参与踊跃,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预防意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活动及措施
1、2012年以来几次孕前培训内容中加强了对优生优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孕期培训让参加培训的准爸爸准妈妈们了解出生缺陷的原因及预防,倡导指导,待孕妇女服用叶酸64名。
2、我镇将教育同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结合起来,结合下乡查环查孕时机举办了预防出生缺陷的专题培训,讲授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和服用叶酸的作用及方法。各村育龄妇女对出生缺陷的知晓率有明显提高。
3、我镇还在各村计生服务试张贴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画,发放预防出生缺陷科普手册,让村民能了解到相关知识。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难度大,科学技术性强,需要有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
2、服务力量薄弱。
【第5篇】2015年桥梁钻孔灌注桩质量缺陷的处治实习报告范文
1基本情况
焦郑高速公路是由焦作市公路局自筹资金投资兴建的地方性高速公路,全长56.274km,分两期修建。一期开工建设的工程内容有43.6km的路基工程及桥涵通道等构造物,共有钻孔灌注桩711根。项目所在地区地貌主要处于黄河、沁河冲积平原内,地质较不稳定。k0~k20范围内,20m以内地层土体主要为黄土状亚砂土、亚粘土及细、中砂,地下水位深1.0m左右,黄土状亚砂土软塑或流塑,细中砂以松散为主,局部中密,属于较差地质段落。该工程发生的18根缺陷桩较集中分布于这一区间内,占总量的2.53%。
1几种缺陷桩的形成与处治
2.1断桩
2.1.1形成断桩原因分析
断桩是严重的质量事故。对于诱发断桩的因素,必须在施工初期就彻底清除其隐患,同时又必须准备相应的对策,预防事故的发生或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断桩产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灌注混凝土过程中,测定已灌混凝土表面标高出现错误,导致导管埋深过小,出现拔脱提漏现象形成夹层断桩。特别是钻孔灌注桩后期,超压力不大或探测仪器不精确时,易将泥浆中混合的坍土层误为混凝土表面。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用规定的测身锤测量孔内混凝土表面高度,并认真核对,保证提升导管不出现失误。
(2)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是一个重要的施工指标。导管埋深过大,以及灌注时间过长,导致已灌混凝土流动性降低,从而增大混凝土与导管壁的摩擦力,加上导管采用已很落后而且提升阻力很大的法兰盘连接的导管,在提升时连接螺栓拉断或导管破裂而产生断桩。
(3)卡管现象也是诱发断桩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人工配料(有的机械配料不及时校核)随意性大,责任心差,造成混凝土配合比在执行过程中的误差大,使坍落度波动大,拌出混合料时稀时干。坍落度过大时会产生离析现象,使粗骨料相互挤压阻塞导管;坍落度过小或灌注时间过长,使混凝土的初凝时间缩短,加大混凝土下落阻力而阻塞导管,都会导致卡管事故,造成断桩。所以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缩短灌注时间,是减少和避免此类断桩的重要措施。
(4)坍塌。因工程地质情况较差,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时重视不够,有甚者分包或转包,施工者谈不上有什么经验,在灌注过程中,井壁坍塌严重或出现流砂、软塑状质等造成类泥沙性断桩。这类现象在本工程的断桩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较为严重。而且位置深、难处理,是导致工期无限延期及经济上大量浪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5)另外,导管漏水、机械故障和停电造成施工不能连续进行,突然井中水位下降等因素都可能造成断桩。因此应认真对待灌注前的准备工作,这对保证桩基的质量很重要。
2.1.2断桩处理的几种方法
(1)原位复桩。对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超声波检测出的断桩,采用彻底清理后,在原位重新浇筑一根新桩,做到较为彻底处理。此种方法效果好、难度大、周期长、费用高,可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地质条件、缺陷数量等因素选择采用。如k32+686.5万花分离立交桥1#-3桩及k19+110共产主义总干渠大桥7#-6桩分别采用将孔内回填土经沉淀后用冲击锥二次成孔或直接用冲击锥对已浇成的坏桩进行冲击二次成孔,重新浇注。
【第6篇】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
关注预防出生缺陷日快要到了,小编给大家介绍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1)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1、我镇始终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为重点,为此我镇开展了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为了让群众广泛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我们非常重视社会宣传。今年我镇大型宣传活动,都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之一,通过散发宣传册,向广大群众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的科普知识,宣传服用叶酸的好处、服用叶酸的方法、领取办法和领取地点。
2、到目前为止,接受孕前优生培训、指导、咨询的夫妇人数207人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发放斯利安叶酸片64人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施以来取的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人群参与踊跃,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预防意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活动及措施
1、2012年以来几次孕前培训内容中加强了对优生优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孕期培训让参加培训的准爸爸准妈妈们了解出生缺陷的原因及预防,倡导指导,待孕妇女服用叶酸64名。
2、我镇将教育同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结合起来,结合下乡查环查孕时机举办了预防出生缺陷的专题培训,讲授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和服用叶酸的作用及方法。各村育龄妇女对出生缺陷的知晓率有明显提高。
3、我镇还在各村计生服务试张贴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画,发放预防出生缺陷科普手册,让村民能了解到相关知识。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难度大,科学技术性强,需要有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
2、服务力量薄弱。
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2)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搞好优生优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我镇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在县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该项工作,现将半年来的工作调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由分管计生的副镇长为副组长,计生办人员为成员的出生缺陷干预领导小组。计生办负责出生缺陷干预的宣传培训,督促落实,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干预措施,负责建立完善的村出生缺陷期报制度。
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优生是人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仅是计生工作的目标,也是群众的需求热点。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是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优生的关键措施,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二是要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三是要加大对基层的培训、督促、检查和指导的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网络,完善设施,在全镇、村二级出生缺陷监测及干预网络。
1、镇级监测站
在镇计生站内设乡级出生缺陷干预监测站,定期开展有关出生缺陷及遗传优生咨询活动,适时掌握当地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和动态变化,及时向上一级监测和干预中心反馈信息。
2、村级监测点
村级计生服务室作为村级监测点负责实施宣传、咨询和走访收集信息工作。
三、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明确责任
优生涉及每个孕产妇家庭,需要育龄夫妇的参与和配合,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优生知识,让新婚家庭和孕产妇了解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的因素,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出生缺陷及其预防;优生咨询;生殖健康保健;孕期保健。通过培训,使各村副主任了解和掌握出生缺陷干预相关知识和技能,开展出生缺陷基线调查,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使83%的新婚夫妇和孕期妇女接受婚前教育、孕产期教育;使90%以上的孕满28周岁至产后7天内的围产儿得到出生缺陷监测,对已出生缺陷儿给予相关检查和相应治疗。
四、突出重点,实施干预
加强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和适宜的技术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重点在宣传教育,同时辅以技术服务。因为出生缺陷干预重在预防,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优生知识,唤起全社会特别是育龄妇女及期限家庭的积极参与。内容包括:开展遗传与优生咨询服务,加强孕前指导、孕期保健、围产期保健,指导孕前三月至孕后三月的妇女补充叶酸等营养素,进一步降低先心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的发生率;加强农村妇女孕期劳动保护,避免接触有毒有害作业;教育新婚或准备生育的夫妇禁烟戒酒,谨慎用药。
出生缺陷干预是一项造福于社会、造福于家庭的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安西镇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全面提高我镇的出生人口素质,为我镇人口、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7篇】2016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
9月12日定是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本文将介绍2016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
2016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1)
2016年9月12日到9月18日是第11个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防治出生缺陷,关爱患病儿童。xx区妇幼保健院在区卫生及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全区产科医疗机构,以及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系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一、xx妇院xx院长于9月12日带队参加了2016年省、市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为主题宣传现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群众传达了*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爱,展示了全省预防出生缺陷成果,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倡导全社会关爱出生缺陷儿童、支持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以推动全省出生人口素质提高。
二、组织进行了全区阶段出生缺陷健康讲座。
活动周开始,由区计生委牵头,xx区妇幼保健院承办的预防出生缺陷专题讲座在xx妇幼多功能厅举行。区计生委业务科刘静科长参加了此次活动,xx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范文璧以关注出生缺陷预约健康宝宝为题目进行了健康讲座。讲座针对新婚备孕的家庭,以及各孕期妇女在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关键阶段的缺陷预防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孕前准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主要内容及意义、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残疾筛查和康复服务的内容及意义等。
该次活动着力强化群众的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我区各街道120名工作人员参与学习,普通群众到课156人次,总体到课人数共计276人次,目标群体邀约率100%。获得参会者一致好评,活动收效显著。
三、多渠道、多途径,全区同步进行优生优育网络及视频宣传
1、向各街道办事处,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各产科医疗机构提供优生优育的专题视频,全区在活动周期间同步播放,各单位利用滚动的电子屏,电视机及多媒体设备不间断播放科普宣传片。医院的入口、大厅、候诊室,以及有条件的病房,观看群众随处可见。
2、新媒体宣传。
新媒体以信息量大、覆盖面广、传播迅捷而著称,在此次活动周上得以更多运用。qq无可替代的传播优势及微博日渐成熟的窗口平台,微信短小精悍的缤纷热土,成为重要的信息码头。截止16日中午,通过网络了解宣传内容的人数据粗略统计超过248人次,点击量近400余次。在xx区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候诊区,随机询问的结果是,10位受访者中,8人能基本正确地认知预防是出生缺陷的关键环节。
3、预防出生缺陷倡导签名会
宣传周期间,医院大厅举办了我手写我心的倡导签名会。人们踊跃参与,或写下愿望,或表达祝愿,短短的半小时里,签名人数过百。这对于号召更多群众关注人口出生健康,提高预防意识,普及相关知识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全员共参与。
在为期七天的宣传周里,xx区针对出生缺陷防治开展的免费咨询9次,服务86人次,开展专题讲座18次,业务学习11次,总计接受教育人数128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67份。
2016预防出生缺陷调查报告(2)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搞好优生优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我镇计生站与镇卫生所联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周的活动调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与卫生所联合,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准备。一是制订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召开妇女主任与村卫生室医生会议进行专门布置;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镇印制宣传条幅、宣传单、制作宣传板在卫生所与医院妇产科进行张贴与分发。激发全社会参与出生缺陷的积极性,为我镇出生人口素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在交通要道的主要路口悬挂条幅宣传标语。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分发宣传资料。
2、培训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对村级干*和村卫生室保健人员及待孕人群培训,普及优生科学知识:普及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
3、育龄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使他们了解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出生缺陷及其预防
4、与村卫生室协作,指导孕前三月至孕后三月的妇女补充叶酸等营养素,进一步降低先心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的发生率。
四、活动成效。
此次宣传周,共接受孕前优生培训、指导、咨询的夫妇人数207人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免费叶酸片64人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施以来取的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人群参与踊跃,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预防意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第8篇】2016预防出生缺陷的调查报告
2016预防出生缺陷的调查报告该怎么写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2016预防出生缺陷的调查报告(1)
为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搞好优生优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我镇计生站与镇卫生所联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周的活动调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我镇根据上级要求,与卫生所联合,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准备。一是制订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召开妇女主任与村卫生室医生会议进行专门布置;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我镇印制宣传条幅、宣传单、制作宣传板在卫生所与医院妇产科进行张贴与分发。激发全社会参与出生缺陷的积极性,为我镇出生人口素质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紧扣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在交通要道的主要路口悬挂条幅宣传标语。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分发宣传资料。
2、培训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对村级干*和村卫生室保健人员及待孕人群培训,普及优生科学知识:普及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
3、育龄群众进行面对面宣传,使他们了解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重要性,主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干预出生缺陷及其预防
4、与村卫生室协作,指导孕前三月至孕后三月的妇女补充叶酸等营养素,进一步降低先心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的发生率。
四、活动成效。
此次宣传周,共接受孕前优生培训、指导、咨询的夫妇人数207人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免费叶酸片64人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施以来取的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人群参与踊跃,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预防意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2016预防出生缺陷的调查报告(2)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1、我镇始终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做为重点,为此我镇开展了广泛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为了让群众广泛参与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我们非常重视社会宣传。今年我镇大型宣传活动,都将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作为主要宣传内容之一,通过散发宣传册,向广大群众宣传出生缺陷预防的科普知识,宣传服用叶酸的好处、服用叶酸的方法、领取办法和领取地点。
2、到目前为止,接受孕前优生培训、指导、咨询的夫妇人数207人次,发放宣传品200余份,发放斯利安叶酸片64人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实施以来取的了显著的成效,目标人群参与踊跃,广大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观念有了很大转变,预防意识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二、主要活动及措施
1、2012年以来几次孕前培训内容中加强了对优生优育出生缺陷知识的宣传普及,通过孕期培训让参加培训的准爸爸准妈妈们了解出生缺陷的原因及预防,倡导指导,待孕妇女服用叶酸64名。
2、我镇将教育同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结合起来,结合下乡查环查孕时机举办了预防出生缺陷的专题培训,讲授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和服用叶酸的作用及方法。各村育龄妇女对出生缺陷的知晓率有明显提高。
3、我镇还在各村计生服务试张贴预防出生缺陷宣传画,发放预防出生缺陷科普手册,让村民能了解到相关知识。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1、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难度大,科学技术性强,需要有胜任此项工作的技术服务队伍和群众工作队伍。
2、服务力量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