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美相关词语
轻柔:轻而柔和。[soft;gentle] 轻而柔和轻柔的声音
审美:亦称“审美活动”。人所进行的一切创造和欣赏美的活动。是构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实践、心理活动。是理智与直觉、认识与创造、功利性与非功利性的统一。
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相对。指进行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的人。与审美对象相互作用构成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审美对象只因有审美主体而有审美价值;审美主体在审美中既认识、评价审美对象,又进行能动的创造。
审美价值:客体对人所具有的审美意义和心理效能。凡能引起主体审美感受的事物和现象,都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其发生和发展取决于事物审美特性同人的社会实践、审美需要的关系。真正杰出的美的东西,尤其是艺术作品可经得起历史考验,具有超越时代、民族、阶级的普遍审美价值。
审美判断:主体对事物审美特性的鉴别与评价。它以对象的审美特性为客观基础,以人对事物美的直接感知为出发点,是一种融和着情感的具有个性特征的主观判断。
审美对象:亦称“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相对。指能使人产生审美愉快的事物、对象。它在客观上与人构成一定的审美关系。
审美态度:主体对审美对象所持的态度,主要是心理状态。它受时间、地点等客观条件影响,亦受心境、情绪等主观心理因素影响。审美活动要求主体从日常现实生活中脱离出来,保持与实用功利无关的态度。
审美意识:审美活动中,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力反映。即广义的美感。包括审美的感知、感受、趣味、理想、标准等各个方面,是审美心理活动进入思维阶段后的意识活动。人们常通过艺术来研究人的审美意识。
审美标准:衡量、评价对象审美价值的相对固定的尺度。是审美意识的组成部分。在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文化心理结构和特定对象审美特质制约,既具有主观性和相对性,又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
审美欣赏: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进行感受、体验、评判和再创造的心理过程。一般从对客体的具体形象进行直觉开始,经过分析、判断、体验、联想、想像,情感上达到主客体的融合一致。与一般认识的心理过程的区别在于主要是形象思维。
审美直觉:主体对事物外在审美特性的直观感知。分为感性直觉和理性直觉。前者指对事物美丑的直接的反射;后者虽也表现为直觉的形式,但已融合进理智情感的内容,是一种理性化、情境化的直觉。两者经常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审美观:谓审美主体对美的总的看法。
审美观照:指无为而为的审美方式。“观照”一词原意为注视、沉思、期望。审美中引申为审美把握,即超脱功利、凝神观照的态度。它不是被动的感知,而是主动积极的审美感受,是既有思维又有情感的反映和认识,并由这种认识产生情感上的满足和愉悦。
审美趣味:也称“审美鉴赏力”。审美主体欣赏、鉴别、评判美丑的特殊能力。是审美知觉力、感受力、想像力、判断力、创造力的综合。在人的实践经验、思维能力、艺术素养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是以主观爱好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客观的美的认识和评价。既有个性特征,又具社会性、时代性和民族性。
辑柔:1.和顺,和悦。2.引申为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