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官是一种古老的惩罚。用桑葚纸贴在脸上,沾水后再贴一张,然后继续沾水,再依次往下。贴五八块的时候,犯人经常窒息而死。
2、“加官加爵”的刑法起源于明朝,名字很好听,但过程很残酷。行刑前,刽子手会先绑住犯人的手脚以免挣扎,然后用湿了的桑葚纸盖住犯人的脸。这种纸吸附性好,湿了水后能很好贴合人的脸,然后一层一层贴下去,犯人会慢慢窒息。
延伸阅读
小区专业停车场内醉驾犯刑法吗
1、高等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酒后驾车”罪审判中的若干问题》。据了解,《回答》对我省酒后驾车案件的量刑进行了调整,最大的亮点是明确了在小区内醉酒移动车位的人不应认定为犯罪分子。
2.另外,在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以移动停车位为目的,不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醉酒行为,也不能认定为犯罪。
3.此外,放宽了酒驾缓刑的酒精含量标准;对于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超标,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不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就没有处罚。
2.即犯罪行为的定义、类型、构成条件、刑罚种类和幅度由法律预先规定,刑法具体规定中未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予定罪处罚。
检察院退回公安有什么不好
1、量刑证据不足,不一定是好事,也许经过补充侦查,证据更为充足,量刑更重。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开庭审理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违规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的,可以要求其说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案件,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调查仅限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