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七大分类分别是: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央银行:是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是指由国家直接管控的大型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为商业银行的一种类型,现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中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军,成为银行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