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公式:1、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除以预计使用年限的综合乘100%;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3、月折旧率=年折旧率除以12。年数总和法,是指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折旧额的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
逐年递减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之总和,假定使用年限为n年,分母即为1+2+3+……+n=n(n+1)÷2。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