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三权分立体系上,一个提案需要同时通过参、众两院才可以真正变成法律。参、众两院的地位本质上应该平等。但现实上,众议院和参议院的地位并不平等,那么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1. 定义不同。参议院也称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参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参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众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
3.职能不同。众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参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
4.人数不同。根据1929年通过的法律,众议员总数435名(按照人口普查结果,每几十万人选-名众议员),而参议员仅仅100名(每州各出2名)。这样相比,参议员的选民覆盖面更广,含金量明显要更高一点。
5.成员教育水平不同。由于参议员当选需要得到全州的支持,而有些众议员是少数族裔聚集区选出的代表,打出的是“你们有的问题我都有, 我是代表大家发声”的形象。
6.任期不同。因此,参议员在很大程度上不用受到民意左右,可以更加长远的看待美国的发展问题(通常来讲是未来20-50年)。就算他们的某个投票引起争议,选民们也可能随着时间淡忘。而众议员连任压力非常大,一旦出现有争议的投票,可能下一届就无法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