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婚
阴婚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婚配方式,是指为死人找配偶的行为。一些地方的迷信认为,如果不替死去的人完婚,他们的鬼魂就得不到安稳,会让家宅不宁。因此,阴婚后要将男女的尸骨埋在一起,成为夫妻。
阴婚在很早以前就出现了,而且越是豪门望族越是奢靡,举办的跟真正的婚礼一样。在宋代,因为程朱理学的兴起,妇女地位一再下降,让阴婚到达了顶峰时期,当时如果有未婚男女死亡的,其父母必定要托特殊的媒人说亲,然后为死者完婚。
此后我国古代社会因为对妇女的贞洁观念加强,女子从一而终的思想贯穿整个社会,夫死妻殉或者妇女死后合葬的风俗一直流传了下去,毒害很深,让一些妇女不敢改嫁等等,因为他们认为在人间是夫妻,死后还是夫妻,改嫁的女子会被分为两半。比如著名的祥林嫂,就是改嫁妇人,被其他人排斥看不起。
现在冥婚习俗还有的地方大多在河南河北山西这些中原地区,比如山西某些地方,结冥婚大概需要十多万的花费,但是很多家庭还是乐此不疲。
阴婚
最近的冥婚案就是这几个地方的盗墓盗尸贼。
被告人周某到山西干活时认识了师某。师某居住的地方有人配阴婚需要女性尸体,可现实中“一尸难求”。师某得知这一情况仿佛看到了“市场”,为了倒手女尸赚取差价,师某与周某通过电话商议交易女尸赚钱的事宜,二人一拍即合,商议妥当便立即着手实施。2010年农历10月份至2018年间,被告人师某负责找下家,只要有人配阴婚需要女尸,便电话联系周某,周某随即找人在宜川踩点并盗挖女尸,先后伙同古某、罗某共在宜川县境内盗挖取得女尸4具,并将尸体全部转手卖给师某,被告人师某把尸体运至山西省吉县后加价卖给需要配阴婚的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为什么要配阴婚
这与中国传统的封建思想有关。老人们认为如果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必须替他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将他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否则他们的鬼魂就会出来作祟,使家宅不安。
旧时人们普遍迷信于所谓坟地风水。认为祖坟上出现一座孤坟,会影响家宅后代的昌盛。这与就促使了一些贵族或富户竭力举办这种冥婚。
冥婚习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大汉以前就有了,延续各朝各代,传承至今。下面我们来看看历史上一些知名的冥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