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冲红需要退回原发票吗
当普通发票出现发票开错,需要作废时,如果跨月了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票发生销售退货,开票有误等情形,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或则跨月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出现错误,不管是否跨月都需要做红冲处理。
那么问题来了,开具红冲发票,需要将原来的发票收回吗?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 如果红冲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是需要收回原发票。
2. 如果红冲发票是专用发票,而且没有认证(基本是跨月发票,没跨月基本是直接可以作废的),也是需要把原发票收回。
3. 如果红冲的是专用发票,而且对方已经认证,原发票就不需要收回,但是需要把冲红的副票,也就是第二联和第三联盖上发票专用章,需要寄送给对方,以便对方作为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4. 如果开具的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普票和电子专票),原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追回,红冲发票和新开具的蓝字发票要给对方(通过远程交付,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摘要】
部分冲红需要退回原发票吗【提问】
当普通发票出现发票开错,需要作废时,如果跨月了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票发生销售退货,开票有误等情形,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或则跨月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开具的是电子发票出现错误,不管是否跨月都需要做红冲处理。那么问题来了,开具红冲发票,需要将原来的发票收回吗?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如果红冲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是需要收回原发票。. 如果红冲发票是专用发票,而且没有认证(基本是跨月发票,没跨月基本是直接可以作废的),也是需要把原发票收回。. 如果红冲的是专用发票,而且对方已经认证,原发票就不需要收回,但是需要把冲红的副票,也就是第二联和第三联盖上发票专用章,需要寄送给对方,以便对方作为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开具的红字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普票和电子专票),原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发票无需追回,红冲发票和新开具的蓝字发票要给对方(通过远程交付,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回答】
退货时可以按部分退货开红字发票吗
可以的。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扩展资料: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要求规定:1、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2、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3、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销售退货开红字发票有什么风险
对开发票:
对开发票,是指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按照规定本应开具红字发票,但因嫌麻烦,让购货企业为原销售方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将退货视为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
风险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销货退回行为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将导致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二:
如纳税人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
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风险四:
“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五:
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多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提醒:
1. 依法合规开具发票在当前“发票管税”时代仍是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
2. 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你好、我好、她也好。
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许多纳税人会认为:
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以上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首先,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事实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其次,"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摘要】
销售退货开红字发票有什么风险【提问】
# 对开发票的风险## 定义对开发票,指的是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原来的销售方,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 风险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二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风险四“对开发票”还会让企业多缴纳印花税而增加税收负担。## 风险五虚增了销售收入,导致多扣除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福利费等,影响到企业所得税。## 提醒. 依法合规开具发票,是目前仍重视“发票管税”时代财务人员必须重视的会计基础工作。. 做好账、开好票、报好税,你好、我好、她也好。## 误区与解析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许多纳税人会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然而,大白要告诉大家:以上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首先,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事实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中有规定,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不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将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因此将会被重复计税,增加税收负担。其次,"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发票管"【回答】
发票冲红能不能只冲其中一半
法律分析:红冲发票是可以只冲一部分金额的。
比如发生销售货物的部分退回,或者因为销售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同意给予对方一定比例的销售折让,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开具之前发票部分金额进行红冲的。销售折让部分红冲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补充:收到红字发票如何做账?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发票冲红能不能只冲其中一半
红冲发票是可以只冲一部分金额的。 比如发生销售货物的部分退回,或者因为销售的货物有质量问题同意给予对方一定比例的销售折让,这两种情况都是可以开具之前发票部分金额进行红冲的。销售折让部分红冲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补充:收到红字发票如何做账?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账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