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

时间:2024-02-17 20:01:50编辑:优化君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1、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时:借 预付账款——土地增值税贷 银行存款2、结转至“应交税费”科目时:借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 预付账款——土地增值税3、结转税金时:借 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贷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解释: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予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费。扩展资料:土地增值税的规定(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5)房地产的出租,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如何预缴

问题一:土地增值税预缴时间是什么时候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现在一般都是在月末根据销售额计算预缴土地增值税并申报、缴纳。

问题二: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多少,谁知道怎么算 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预征的方法。
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
假定A房产开发企业计划开发住宅楼5栋, 2015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收入总额50000万元,2014年一季度取得预售收入10000万元,当地核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2%,则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为10000×2%=200万元。

问题三: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预征 在我国现行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中,土地增值税属于地方税种。目前的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清算”的管理模式。在项目销售阶段,按月或季度以申报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在项目售完之后,再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所得,清算应纳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在昨日通知中表示,正在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改变部分地区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情况。”按照昨日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今后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
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外,自2007年1月1日开始,一律按预售收入1%---3%预征土地增值税。

据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周期一般比较长,不少项目还采取分期开发或滚动开发方式,财务核算复杂。近年来大部分已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售出,进入清算高峰期。
f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预征时间是在房屋・开始预售有预售帐款收入时,是按预售帐款收入*1%-3%预征收的。
清算时间是在・该项目可售面积超过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问题四: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1.5%,但是预缴基数是什么?是销售额还是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目前分两种缴纳方式,先是预缴,最后清算。预缴是指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或预售的过程中按照核定税率征收,各地税率略有不同。在2008年以前,各地土地增值税预缴的额度一般在0.5%-1%,2008年初,广州将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从0.5%提高到1%,其他商品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从0.7%提高到2%。随后,各地纷纷仿效广州做法。将预缴税率提高到1%-3%。
在项目销售结束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四级累进制计算应缴税额,毛利达5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达到利润率30%,毛利高于200%的部分,增值税税率更是达到60%。
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预缴率是1.5%,预缴基数是预收款额(或销售收入)。因为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时不一定确认销售收入,只要取得预收款就要按比例预交土地增值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哈!

问题五:房地产企业什么条件下要预缴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取得销售收入时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并预交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问题六:预缴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人认为可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 成本、费用扣除的税务处理
第十一条 企业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核算与扣除时,必须按规定区分期间费用和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与未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
第十二条 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第十三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的核算应按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问题七:房地产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怎样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房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预缴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时如何扣除?1、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也就是预收房款乘以预计毛利率计算出毛利额后,可以扣除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计算当年的所得额。2、不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而是在产品完工后,预收房款结转销售收入的那年税前扣除。上述那种方式是正确的理解?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你的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国家税务总局2011/03/22

问题八:什么是土地增值税预征? 在我国现行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划分中,土地增值税属于地方税种。目前的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清算”的管理模式。在项目销售阶段,按月或季度以申报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在项目售完之后,再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所得,清算应纳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在昨日通知中表示,正在研究预征率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挂钩机制,“改变部分地区预征率偏低,与房价快速上涨不匹配情况。”按照昨日通知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今后东部地区省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不得低于1%。
记者从北京地税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批准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外,自2007年1月1日开始,一律按预售收入1%预征土地增值税。
将重点抽查高价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在5月26日已经发布通知要求从严清算土地增值税。昨日又在通知中称,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前将本地区的清算工作计划和重点清算项目名单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就各地对重点项目的清算情况进行抽查。并表示将“有针对性地选择3-5个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项目,作为重点清算审核对象,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的清算工作。”
据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周期一般比较长,不少项目还采取分期开发或滚动开发方式,财务核算复杂。近年来大部分已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售出,进入清算高峰期。

问题九:土地增值税预缴问题 土地增值税是否预交,关键看你是否有销售收入。如果你有销售收入,即便是预售房款,也需要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预交与企业盈亏没有关系

问题十:预征土地增值税的征收额应是多少 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
(三)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加计扣除、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四)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与清算
1、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
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关于预征率的具体标准,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2、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税。
(六)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追问:
预征应该是估计数吧,这个估计数要参考什么来定呢?
回答:
1、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率为:
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2%。关于预征率的具体标准,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向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做法如下: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房产税、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支付时:借:应交税费-房产税、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据会计分录涉及账户的多少,可以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简单分录是指只涉及两个账户的会计分录,即一借一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是指涉及两个(不包括两个)以上账户的会计分录。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土地使用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计提时:\x0d\x0a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x0d\x0a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缴纳时:\x0d\x0a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x0d\x0a贷:银行存款\x0d\x0a\x0d\x0a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分录。


上一篇:烟草证办理流程

下一篇:局级干部是什么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