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普通话 50字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汉语的首选语言。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普通话轻声的特点:1、轻声不是四声之外的第五种声调,而是四声的一种特殊音变。2、轻声在物理属性上的主要表现是:音长变短,音强变弱。3、音高上的表现是:受前一个字声调的影响而变得不固定。4、有的轻声还可以影响字音的声母和韵母,引起音色的变化。
普通话的由来50字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沿革: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截至2015年,中国70%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尚有约4亿人只局限于听懂的单向交流。扩展资料:普通话推广过程中国地域广阔方言众多。由于不同方言在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沟通交流,因此存在“区域文化岛”的现象,这些“区域文化岛”保留了不同地区的先进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华。但是由于语言障碍无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补,因此,需要有一种共同语来消除“区域文化岛”,将中国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来。不过推广一门语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宜操之过急,要恰当处理好地方语言的发展和普通话推广之间的协调性。推广普通话的目标不是要消灭地方语言,而是要消除沟通障碍,但是在推广当中的确出现了消灭方言的现象 。所以在推广的时候要把握好力度,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一直是中华文明的宝贵文化积淀之一,就和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一样,因为多样性,这个世界才能多姿多彩,因为多样性,生物圈才能维持平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话
普通话的由来。 350字
大学课本上的定义是: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是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确定的。
普通话历史
汉代(洛阳雅言)
在汉代,共同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时把共同语叫做通语。各地讲不同方言的人可以用通语进行交际。从秦汉开始,黄河沿岸的中原人陆续向南方迁移,把河洛古语带到南方。
晋代(洛阳话、建康话)
晋代五胡乱华、衣冠南渡以后,中原雅音南移。不同的政权都按照其首都的方言为标准音。北方朝代建都各有不同,但是传统上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南方一般建都在建康(今南京),所以建康话为标准音。西晋后,由于北方游牧民族南下,他们逐渐开始和汉族交流生活,因此他们的口音也渐渐影响到了中国北方地区:比如西晋后的洛阳话和晋代前的洛阳话已经有很大差别。而建康话是南迁的晋王室的语言和当地语言(主要是当时的吴语)融合形成的。相对而言,建康话的变化比较小,汉族知识分子主流上以南方的建康话为正统。
隋代(切韵音——洛阳南京综合音系)
隋朝统一中国定都长安。由于当时中国北方地区长期在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之下,汉族习俗文化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一心想恢复汉族礼乐的隋文帝做了很多恢复汉族文化的举措,其中包括命陆法言等编著《切韵》,审定比较经典、纯正的汉语。《切韵》音系为参考洛阳话和建康话为主。除了官韵外,在当时南方,经济中心城市扬州的方言——吴语也悄悄地流行开来。扬州话是普遍认为的第一个以城市经济文化优势,自发形成的通用语。另外,吴语也是日语吴音的来源。
唐代(唐韵音——洛阳南京综合音系)
唐代在《切韵》的基础上,制定《唐韵》作为唐朝标准音,规定官员和科举考试必须使用唐韵。而唐代政治中心长安的方言并没有很高的地位。甚至据说当地皇帝因为说长安方言而被谏臣指为不标准。但是,长安话仍然比较流行。长安话是日语汉音的来源。
宋代(广韵音——洛阳南京综合音系)
宋代在《唐韵》的基础上,制定《广韵》。后来由于《广韵》和当时的语音差别很大,南宋时代的刘渊又著《平水韵》。遗憾的是,《平水韵》的影响力未及《广韵》。
元代(大都话)
中国元朝以首都大都话为基础,制定《中原音韵》,作为标准音。这样,《广韵》标准音地位丧失了。并且,中国北方的方言有朝着大都话靠拢的趋势。也有人表示,元代的标准音是蒙古式汉语,丢失了很多传统汉语的特征。
明代(南京话)
元代将近百年的统治使得传统的汉人的礼乐风俗、语言文化发生巨大变化。因此,明太祖继位第二年,以唐宋制度作为模范,恢复了科举制度,并立了儒学。明代以后,由于语音演变的原因中国北方汉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比如,元代所编的《蒙古字韵》仅存十五韵,失去了传统汉语的特点;但是当时的语音距离唐宋的二百零六音韵体系甚远,明太祖误以为宋代的《广韵》是出于江浙一带。于是即位第八年,朱元璋命乐韶凤、宋濂参考典籍中的中原音韵和当时的南京话,编著《洪武正韵》作为官方韵书。《明史·乐韶凤传》记载:“八年,帝以旧韵出江左,多失正,命与廷臣参考中原雅音正之,书成,名《洪武正韵》”。因此,南京话也是官话的代表之一。可惜的是,《洪武正韵》并未推广开来。
清朝
清中期,随着对汉臣的倚重,且为提高办公效率,清宫上朝一律改用北京话,满语仍是国语,但不再充当官话。 在南方,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的方言也逐渐流行开来,并且以当地强大的经济实力成为一种流行的语言。比较流行的时明代全国通用语南京话和地方通用语吴语。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善操海内上下进退之权,苏人以为雅者,则四方随之而雅,俗者,则随而俗之。”吴音最流行的时候,上至士大夫,下至歌妓以说苏白为荣。当时越剧、昆曲、评弹都以吴语文读为基础。除了江南地区以外,岭南地区的粤语也因为当地经济发展逐渐流行。有人指出,粤语实际上是唐宋北方徙民影响当地更早期北方徙民的汉语而形成的,也是公认比较接近宋朝标准音《广韵》的方言之一。 到了19世纪末也就是清朝末年,中国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受到西方学术思想的影响,特别受到日本的影响。日本在明治维新前后大力推广日本语的共同语,日本人把日本语的民族共同语叫做国语。国语这个词本来是中国古代一本书的名字,日本人把国语当做民族共同语的名称。19世纪末中国的文化生活发生很大变化,国语这个名词得到传播。在清末,北京话的地位从官话提升到了国语,作为了全民通用语。
民国时期(国音、北京音)
辛亥革命之后,为了发展中国的经济、文化,在中国也开始推广国语。国语这个词在民国时期得到当时政府的承认,成为民族共同语的一个正式称呼。 国音的制定之争:综合音还是京音为主 1912年(民国元年)12月由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成立读音统一会筹备处,由吴敬恒(稚晖)任主任,并制定读音统一会章程8条。规定读音统一会的职责是为审定每一个字的标准读音,称为“国音”。每个字的音素定下来之后,还要制定相应的字母来代表每一个音素。当时来自北方直隶省的著名语言学家王照(王照“官话合声字母”的发明人)对于会员构成非常不满,指出江浙人占25人之多,其中来自无锡的就有5人。经过激烈争论,最后决定会议实行一省一票制度,而不是每个会员一票。当时对于一省一票制度争论也很激烈,来自江苏的汪荣宝声称,“若每省一表决权,从此中国古书都废了。”王照反问:“此语做何解释?”汪不语,王照接着质问:“是否苏浙以外更无读书人?”北方会员坚决要求每省一票,威胁说如果通不过就自行解散退出会议。最后在教育部代部长董鸿炜推动下,终于通过了一省一票制度。这个一省一票的制度是解读会议结果的关键。 国音统一会议终于在5月22日闭幕,由于会议期间争吵激烈,会议的议长吴敬恒在4月22日辞职,接任的王照也在5月7日后请了病假,临时由直隶的王璞主持会议。当时对于浊音和入声尤为激烈,江苏代表汪荣宝夸张地说:“南人若无浊音及入声,便过不得日子。”同样是江苏的代表、会议议长吴敬恒也语出惊人:“浊音字甚雄壮,乃中国之元气。德文浊音字多,故其国强;我国官话不用浊音,故弱”。会议过程中,对有争议的字音,以一省一票原则的多数票决定“国音”。整体来说,最后的结果还是以北京语音为“基础”,同时吸收其他方言的语音特点(主要参考南京语音),如区分尖团音和保留入声。这次会议审定的汉字读音被后人称之为“老国音”。并从1918年开始推行。 京国之争 :京音为主还是仅京音为准 1920年国语推行不到两年就爆发一场当时名为“京国之争”(指京音和国音)的大辩论。问题的起因就在于国语标准音。支持国音和支持京音的分成两派。国音是主要“以京音为主,兼顾南北”。京音是“纯以北京话为标准”。两派争吵非常厉害。于是张士一发表文章,主张“注音字母连带国音都要根本改造”,应“先由教育部公布合于学理的标准语定义,以至少受到中等教育的北京本地人的话为国语的标准”。这个主张得到许多人的支持,特别在南方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纷纷开会响应,甚至通过决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以京音为标准音”,“请教育部广征各方面的意见,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后来,1913年“读音统一会”拟定的国音就被修改为京音了。1932年根据新国音编纂的《国音常用字汇》由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在《字汇》的序言中又对国音以北京音为标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所谓以现代的确北平音标准音者,系指‘现代的北平音系’而言,“并非必字字尊其土音”。
共和国时期(普通话——北京音)
近代的“普通话”一词,是朱文熊于1906年首次提出的,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1949年新中国建立,中国走上完全新的阶段,为了发展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推广民族共同语是非常必要的,克服方言分歧造成的隔阂。在上世纪50年代,我们要推广民族共同语,历史上曾经有好几个不同的名称,我们叫什么呢?我们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一律平等,而民国时期的国语实际是汉民族的共同语,而不是其他少数民族的共同语。为了突出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为了突出我们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经过深入研究,我们决定不采取国语这个叫法。如果叫国语的话,担心会被误解为把汉语凌驾于国内其他民族之上。经过研究最后决定叫普通话。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得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了。其中,“普通话”三字的涵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普通话的语法以鲁迅、茅盾、冰心、叶圣陶等人的著名现代白话作品为规范,并且还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的用例”。 目前,普通话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为准。
普通话的由来历史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清廷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国语的前身是明清官话,更早之前则称为雅言。沿革: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扩展资料推广过程中国地域广阔方言众多。由于不同方言在沟通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各地经济文化的沟通交流,因此存在“区域文化岛”的现象,这些“区域文化岛”保留了不同地区的先进文化和民间智慧的精华,但是由于语言障碍无法很好的交流和互相取补,因此,需要有一种共同语来消除“区域文化岛”,将中国广袤土地上所有的智慧黏合起来。不过推广一门语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宜操之过急,要恰当处理好地方语言的发展和普通话推广之间的协调性。推广普通话的目标不是要消灭地方语言,而是要消除沟通障碍,但是在推广当中的确出现了消灭方言的现象(例如南宁的平话与白话),所以在推广的时候要把握好力度,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一直是中华文明的宝贵文化积淀之一,就和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一样,因为多样性,这个世界才能多姿多彩,因为多样性,生物圈才能维持平衡,保证物质流动和能量传递能够正常的进展下去。语言也是一样的道理,因为语言多样性,才彰显了中华文化海纳百川的包容性和源远流长的历史积淀,因为多样性,才不会所有的人都用一种同样的思维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北京话、大陆普通话、台湾国语、新加坡华语、马来西亚华语等在语音、词汇等方面有少许差异。要注意的是北京话并不属于一种标准语,因为它是未经整理和标准化的北京城区方言。以上的几种标准语都是以北京话这种方言为基础来进行标准化的产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普通话
普通话的由来是什么呢?
普通话的由来是由清朝末年“切音字运动”的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1906年,他在《江苏新字母》一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即各省通用的话。当时人们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由于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国各地来京应考、做官和经商的人很多,他们虽然学会北京话,却仍然夹着不少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来比喻这种夹杂的北京话。起初这种话只在官场上使用,称之为“官话”,又称“蓝青官话”。“蓝青”的意思是不纯粹,有大杂烩的意思。后来会说这种官话的人越来越多,改称“普通话”。民国初期更名“国语”,甚至小学语文课本亦称“国语”,即教“普通话”。后续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以热河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1955年,确定现代标准汉语名称由国语改称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写入宪法,制定标准后于1956年2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向全国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现代标准汉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由于政治原因,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称呼不同但内涵一致,均为现代标准汉语。
普通话的由来是什么?
普通话的由来是:现代普通话的主要来源是元朝时期以大都(北京)话为基础所编制的《中原音韵》,前身是明清官话,到了雍正年间,清朝正式确立北京话为标准官话。现代普通话跟东南地区方言相比,保留的古音比较少,并且消失了“入声”。1909年清政府将北平语音命名为国语。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1920年爆发“京国之争”,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而不是以滦平语音为标准音。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向全国推广。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标准口音:语音方面,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基准,而不是“以京音为主、也兼顾其他方音”,语音标准是就整体而言,并非北京话每个音都是规范和标准。国语、普通话、华语三大系统内部还存在“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的区别。从这个角度上说,汉语标准语构成了汉语的一种大类“方言”。即使是标准,三地也有区别,如“消息”一词。大陆“息”读轻声,台湾读二声,新马同台湾(如同“休息”的“息”字读音,音同“席”)。国语的情况与之相似:老派国语、新派国语都是被视为标准的;华语的情况则有些不同。学习普通话及口音的有无与出身地域与教育程度有相当关系。不标准的普通话古称“蓝青官话”,蓝青即是暗指发音夹杂方言口音。标准口音和非标准口音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界限。以普通话为例:最严格定义的“标准口音”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