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
不适用诉讼时效:(1)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2)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3)形成权一般是除斥期间。(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5)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6)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7)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
七种不适用诉讼时效范围如下: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一般债权请求权都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但是除外本金利息返还请求权,一般存款人随时都可以要求银行兑付,如果有诉讼时效的限制,那么对于存款人要求兑付将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容易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这些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