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标准新规定
一、机动车报废标准是什么1、当机动车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国家将会指导报废。如果经登记的机动车需要进行强制报废,车主应该将机动车出售给相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提交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的号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销。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报废车报废流程是什么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1、车主将需报废的车辆、行驶证、车牌照交我公1司待办报废手续。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个人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2、报废车辆进厂后,登记、编号、过磅。验车后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是否与行车证相符合;3、车管所民警查验报废汽车发动机号及车架号,并且现场监督销毁,对监销后的车辆逐一照相、填写报废车销毁档案表;4、将报废车牌照送交车管所注销并领回证明,需保留牌号的车主提前说明;5、在车辆无档案锁死,无违章,且发动机号车架号相符的前提下,五个工作日办理完报废手续。将报废汽车回收、注销证明交给车主,符合领取优惠补贴的车主由本单位代办,报废手续完毕。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机动车报废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达到使用寿命;
(二)经修理调整,仍不符合在用车机动车 安全技术 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的;
(3)采用修理、调整或控制技术后,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在用车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四)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寿命如下:
(一)使用小型、微型出租车8年,中型出租车10年,大型出租车12年;
(二)租赁客车15年;
(3)小型客车使用10年,中型客车使用12年,大型客车使用15年;
(4)客车客车已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型、微型客车使用10年,大型、中型客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车除外)使用满20年;
(8)三轮汽车、装有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已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含半挂车牵引车、全挂车牵引车)已使用15年;
(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满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满30年;
(10)运输危险货物的全挂车、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使用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二、什么是汽车报废程序?
(一)除9座以下(含)非营运客车外,其他机动车符合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期报废申请表》,向车辆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机动车延期报废。
(2)对于通过文件检查的车辆,在检查线上检查车辆的性能。
(3)通过车管所车辆性能测试和车辆综合鉴定的车辆,应当交回号牌,号牌上加盖延期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予以报废。
首先,经车管所批准报废后,车主将报废车辆移交给指定的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后,在公路费有效期内,持《报废车辆回收证》及其复印件到车辆注册地的公路费征收机构办理销户手续。
机动车不能无限期使用。时间越长,各方面的安全性能越低。达到报废标准后,基本都被当地车管所强制报废。机动车所有人驾驶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而且,这样的驾驶行为对自己来说是极其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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