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连续竞价什么意思
股票连续竞价指的是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有电脑交易系统按照相对应的涨跌情况形成的成交价,在股票涨跌幅内可以随意报价。在股票连续竞价的时候,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拓展资料: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计算机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价。3、系统按顺序在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股市连续竞价成交规则: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2.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连续竞价是什么意思?
接连竞价,官方的说法便是对买卖申报逐笔促成的竞价方法。浅显来讲,便是每个买卖者提出自己的买卖申报后,由电脑进行排队促成买卖的进程 在买卖日,除掉集合竞价的部分,都选用接连竞价。详细看来,沪市9:30-11:30,13:00-15:00,深市9:30-11:30,13:00-14:57,都选用接连竞价。 与集合竞价有所不同的是,接连竞价采纳价格优先,时刻有限的准则。 依照价格优先的准则,丁应当最早成交,乙最终成交,甲和丙的价格相同,但丙报价时刻早,因而丙比甲先成交。因而成交次序应当为:丁丙甲乙。 以上是买入的状况,但买卖是两个人的工作,一头热不能解决问题。一般来讲,只有买家的价格高于卖家时,卖家才乐意出卖,买卖才能达到。依照规则,当买家最高出价与买家出价相同,就以卖家出价成交;当买家报价高于卖家出的最低价,就以卖家最低价成交;假如买家出价的最高价高于卖家报出价时,就以买家出价成交。 在上面的比方中。假如多位卖家中,假如卖家最低乐意出13.30,那么就以13.30元成交;假如卖家最低乐意出12.95,那么就以12.96元成交;假如卖家乐意出13.29,那么就以13.30元成交。 与集合竞价相似,接连竞价也不是漫天要价,托付申报必须在一定规模内,不然会被视为无效申报,被买卖主机忽视。 一般地,接连竞价的价格规模应当在股价的涨跌幅限制内。 在特别状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比方:初次公开发行,增发,暂停上市后再次买卖时, 接连竞价阶段的价格申报,一般应当契合以下规范: 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提醒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提醒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一起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举个比方,某只新股出售当日10:50左右的即时价格在10.00-10.50之间。那么接连竞价的申报价格应当在9.45-11.0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