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

时间:2024-02-23 02:17:21编辑:优化君

个税专项扣除计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计算方法:1、比较简单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说,我们要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三个数。2、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是应该缴纳税款的部分,工资在减去5000元免征额、五险一金等项目后,剩下的部分才是应纳税所得额。3、按照最新的税法,需要扣除的项目有5000元的免征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子女教育等附加的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企业年金等其它国家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4、目前我国施行的是分级税率,所有人的收入都被分为了7级,每一级的税率都不一样,分别是3%、10%、20%、25%、30%、35%、45%,可以说工资越多,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5、速算扣除数是为了方便我们计算个税而衍生出的一个名词,因为现在是分级税率,理论上应该一级一级的计算个税,有了速算扣除数后,可以直接计算最高一级的税款,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就可以了。6、假如说你的月工资是20000元,扣除各项税前扣除(包括5000元免征额)的费用后还剩下10000元,然后你这个月应该缴纳的个税就是10000*10%-210=790元。
法律依据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个税累计扣除计算如下:1、累计预扣法。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累计减除费。累计减除费按当年至本月纳税人在本单位工作的月份数*5000元/月计算。二、分析详情累计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累计专项扣除是通过采取累积预扣的方式使预扣税款最大趋同于年终的汇算清缴税款,最大限度地减少退补税的情况发生,从而减轻征纳双方的纳税成本。三、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区别累计专项扣除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区别如下:1、包含范围不同。累计专项扣除包含的范围是三险一金等。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含的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2、扣除的标准不同。累计专项扣除的标准依据当地的社保以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和金额确定。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规定来确定的;3、实施背景不同。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在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明确提出的,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重庆个税抵扣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法律主观:个税 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方法是: 一、下载手机APP 个人所得税 进行申报; 二、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办理; 三、填写电子信息表; 四、到税务部门填写纸质信息表。 《 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重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律师分析: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负担,自2019年10月1日起,中国政府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而在此之中,各地的扣除标准也各不相同。对于重庆市而言,根据《重庆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发票七项,其中最高可达到96,000元。重庆市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具体如下:1.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最高为12,000元。2. 继续教育:每年最高为4,800元。3. 住房租金:每月最高为1,500元,年度最高为18,000元。4. 赡养老人:每个被赡养人每年最高为2,400元。5. 大病医疗:每年最高为80,000元。6. 住房贷款利息:每年最高为12,000元。7. 住房租金发票:以租房人实际缴纳的租金为基础,每月最高为1,500元。需要注意的是,重庆市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全部都能够享受,具体实施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扣除,其申报过程和所需材料也各不相同,需要纳税人仔细了解。

【法律依据】:
《重庆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三条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规定定额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发票等七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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