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多少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具体如下:1、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2、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3、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4、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房屋公摊面积包括:1、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2、路、规划路属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边房屋首层的柱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小区内的小区路属内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应计算建筑面积;3、共有共用分摊面积计算上,明确市测绘所是以市规划局的报建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为依据;4、天面的水箱间的面积按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5、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6、弧形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时,三方同意由规划局在用地坐标列表中提供弧线上的桩点坐标和圆弧半径,用地面积按圆弧半径进行计算;7、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气井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气井不计算建筑面积;8、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9、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烟井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空调机放置位不另计算建筑面积;10、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六条 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二、套内墙体面积;三、阳台建筑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国家规定多少
法律分析:这个标准在10%-27%。“在7楼以下的普通住房,公摊面积一般是10%~15%之间;7层到15层的电梯楼公摊面积一般是15%~22%之间;15层到30层的楼房一般都有多个电梯,它们的公摊面内积大概是20%~27%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2021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具体如下:1、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2、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3、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4、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关于公摊面积的范围,只要是为整栋楼服务的楼梯、电梯、消防通道等等。还有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以及公共门厅、过道等,一些建筑面积和公共建设之间分割墙的面积。公摊面积是影响居民住宅舒适度的很重要的因素,而且,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了这个问题的上面。我们都知道,公摊面积越小,我们住房的实际面积越大。但是,公共场合的空间就会小一点、窄一点了。如果我们楼房的公摊面积越大,小区的整体配套就会显得非常有档次,但是,你购买房屋的资金就会增加许多。这时,国家对于住房的公摊面积就会有一定的标准了。
公摊面积国家标准2021
2021年国家公摊面积,多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12%-18%;小高层的公摊面积在18%-24%左右;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25%-30%。一、公摊面积范围公摊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业主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二、公摊面积计算分摊面积是整栋楼的公用面积,房屋楼体的墙壁也在里面,带电梯的房子公摊相对大点。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1、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2、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建筑面积。扩展资料:《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制定《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商品房的销售和产权登记。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 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第四条 商品房整栋销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地下室作为人防工程的,应从整栋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扣除)。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 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