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有贷款可以做担保吗
法律分析: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贷款担保人有贷款可以担保吗
法律分析: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贷款担保人具体条件是什么呢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什么是贷款担保呢
贷款担保是指为降低贷款损失的风险,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信用社与借款人及其他第三人签订担保协议后,当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违反借款合同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信用社可以通过执行担保来收回贷款本息。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一般担保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另外,应当注意的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担保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
法律分析: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
1、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抵押的担保方式。其中,作为担保的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而且在抵押物被抵押后,不影响借款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权,但是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可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2、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可以用自己享有所有权的动产或合法权利凭证作质押申请贷款。但在使用质押担保的时候,借款人必须注意两点:质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借款人必须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3、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作担保。不过从目前来看,选择这种担保方式有一定的难度,因为保证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很多人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另外并不是所有的保证人都满足银行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