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烤火费发放标准2022年
江西省烤火费发放标准2022年如下:1、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 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 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 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 每人每年700元;2、事业单位中按规定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正教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1500元副教授(相当职务) 每人每年1100元讲师(相当职务)每人每年900元助理及以下 每人每年700元;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 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 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 每人每年700元;4、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的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补贴;5、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每人每年按700元取暖费补助标准计发。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发放时间,由各地自行规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烤火费属于艰苦岗位津贴,由企业自主确定,国家没有制订统一政策。
江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从2018年起,江西省调整高温补贴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法律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及计发方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选择按月发放高温津贴的,每年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从2018年起,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月由原来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降温费发放标准江西
法律分析: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防暑降温费从6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