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慢性病的范围
法律分析:我国慢性病补助病种共有31中,分别为: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硬化、风湿性疾病、肺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类风湿性关节炎、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复发性阿弗他口腔溃疡、冠心病(仅包括心肌梗塞和心绞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脏疾病三期及以上、重症肌无力、系统性红斑狼疮、伴多发骨折的严重骨质疏松症、白塞氏病、侵袭性牙周炎、口腔扁平苔藓、银屑病、下肢静脉曲张、股骨头坏死、帕金森氏病、恶性肿瘤、精神分裂症。医保报销的慢性病病种与诊断标准,由于各地政策不同,稍有差异,最终的报销范围要以当地政策为准。法律依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二、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要做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落地工作,坚决树立清单意识和科学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要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进一步巩固稳定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完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和普通门诊统筹,做好待遇衔接。持续抓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实,开展专项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示范城市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纳入慢病保障范围,发挥医保促进慢病早诊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加快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险继续实施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倾斜支付政策,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根据实际合理确定救助待遇标准,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医保慢性疾病都包括什么病
法律分析:一、呼吸系统疾病:堵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疾病;二、循环系统疾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房颤、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肌病;三、消化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慢性肝炎、肝硬化;四、泌尿系统疾病: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功能衰竭;五、血液循环系统:再生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骨髓异常综合征、血小板减少症;六、内分泌系统疾病:心脏病、甲亢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七、代谢疾病:糖尿病;八、风湿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皮病、风湿性关节病;九、神经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十、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十一、结核、股骨头坏死、慢性骨髓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慢性病医保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法律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国家颁布的《大病医疗保险指引》规定,参加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只要病情严重,就可以享受个人自付部分报销率的50%以上,加上基本医疗保险的原报销金额。着实解决了基层群众看病难,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一些顽疾。
哪些慢性疾病可以报销
国家医保规定可报销的慢性病共有以下几种,分别是:1、慢性支气管炎;2、支气管哮喘;3、脑血管意外后遗症;4、高血压;5、糖尿病;6、肺心病;7、类风湿性关节炎;8、风湿性心脏病;9、冠心病;10、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慢性病防治的技术措施:1、一级预防: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创建无烟单位、无烟家庭、无烟学校,设立无烟日、高血压日、世界精神病日、爱牙日等健康促进制度建设;实施慢病危险因素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居民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等。2、二级预防:定期对各类高危人群进行慢病筛查;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的健康咨询、医疗服务和转诊服务。3、三级预防:提倡慢病病人的自我管理;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医院之问的双向转诊制度;使病人在急性期得到有效、规范的治疗;病情稳定后,按照合理的治疗方案,在社区获得方便、连续、经济、有效、规范的治疗与康复;晚期病人能够得到规范的康复指导、医疗照顾和临终关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