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教授与他的著作
1983年被评为中国法制史学博士生导师,198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带头人,199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法制史研究所所长,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特约法学评议组成员,1983年第二届法学评议组正式成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副会长、名誉会长,中国老教授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等。张晋藩教授现仍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专业顾问、中国教育家协会名誉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成员。
1986年应邀为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1996年、1998年两次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讲授法学课。1982年以来,多次赴美国、加拿大、德国、以色列、日本、韩国进行讲学活动。
出版《中国法制史》第一卷、《中国法律史论》、《法史鉴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清代民法综论》、《中国宪法史》、《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等二十余部专著。此外还主编了《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清朝法制史》、《中国官制通史》、《中国司法制度史》、《中国民法史》、《中国刑法史新论》,《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等二十余部专著和教材,并发表了专业论文二百余篇。其中有些专著和文章已译成英、日、韩等国文字出版。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讲座时与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在一起
自1954年迄今,张晋藩教授出版个人专著有《中国法制史》第一卷、 《中国法律史论》、 《法史鉴略》、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 《清代民法综论》、 《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 《薪火集》、 《中国宪法史》等十余部。主编与合著专著: 《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 《中国官制通史》、 《清入关前的国家法律制度史》、 《清朝法制史》、 《中国古代民事诉讼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等20余部。主编教材《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史》10余部。此外,发表法律史学论文200余篇。新中国法律史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每个侧面都是故事,每个故事都耐人寻味。
1979年开始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煌煌十卷本,用字五百万,历时十九年,经费仅为十万元社科基金。据说这部书几乎集中了国内法律史学界全部学术力量,这意味着数十位著名学者都愿意跟着他“义务劳动”十几年。
1957年公开撰文提出“法律的阶级性不能否定法律的继承性”;1963年撰写教科书《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力图破除苏联教科书理路。这些做法在当时不啻“挑衅”。然而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他却从来没有戴过右派帽子,从来没被红卫兵小将武斗,恰恰相反,学生们还主动保护他。谈及原因,先生笑言“人缘好”。铁骨铮铮,不碍君子谦谦。
指导首届博士生朱勇
1970年拖家带口到江西57干校劳动,采茶、插秧、打石头,夜晚就着煤油灯写文章。翻看当时的诗作,偏偏都是这样的句子:“绿染江南四月天,潇潇细雨润如烟”,“牧童月下归来晚,柳叶当笛信口吹”。像是度假,也像归隐,唯独不像下放。治学六十载,著作等身。目录用三号字誊写在A4纸上,可以打出28页。2000年70寿诞,却把自己新出版的文集命名为《未已集》,老人自己解释这种心境:“在学术道路上,依然‘载欣载奔’。”
1954年8月6日的《光明日报》,竖版繁体,本报记者也是第一次看见。《中国旧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破产》一文是头条,显眼。
这是张晋藩发表的第一篇学术文章,那时他24岁,刚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留校任教。那一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宪政研究成为他进入学术领域的门径。“当年研究宪政是热点,但后来这成了我一生的研究课题。”从他的著作年表中勾出和宪法史相关的成果,是一条纵贯60年的直线:1955年《旧中国反动政府制宪丑史》,1979年《中国宪法史略》,2004年《中国宪法史》。这是指著作,相关的几十篇论文不包含在内。
与这条线平行的,是民法史、刑法史、行政法史、监察法史等其他专门法史的研究脉络。当年国家法制草创,每一项努力都是在填补空白。而现在,这些勾画在28页A4纸上纵横交错的目录,构成了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构架。
最难的是法制通史的撰写,时间上要上溯到上古的氏族战争,门类上要包含刑法、民法、经济法、军事法等等诸多项目,每一项都涉及到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集纳提炼。这是学术上的“难”,更难的是组织工作,一项大事,人力、物力、财力一时难备,都是问题。
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赠著书
张晋藩决定挑战这个大部头。那是1979年,中国学术界春风回暖,在一次学术交流会上,他遇到了美国学者兰德彰。对方告诉他,在1979年前,国际上已经组织了三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但从未邀请过任何大陆学者参加。美国学者的语气带着遗憾——他们从来不知道中国内地还有张晋藩这样的法制史学者,也无从了解大陆的学术研究水平。张晋藩伤了自尊心。“政治气候固然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作出为世界所瞩目的成就。”1979年秋天中国法学史学会成立时,张晋藩提出了编写多卷本《中国法制通史》的设想。很多与会者都记得这位素来平和的学者在大会上的慷慨陈词:“让我们的后代向外国学者学习中国法制史,那岂不是我们这一代法制史学人的罪过!”
由张晋藩主编、集结了当时中国法律史学界所有学术力量参加的《中国法制通史》,于1980年1月正式开始编写。正值浩劫之后,所谓“法律史学界所有学术力量”不过20余人,起步之艰难,可想而知。“到了1985年,情况好起来。很多大学都恢复了学科建设,博士生们补充上来。最重要的是,我们申请到了社科基金。”
还是一波三折。社科基金十万元,在当时已是巨资。但著作规模太大,时间战线很长,在出版了《清朝法制史》和《根据地法制史》后,出版经费又出现了困难,其他三部成稿困在了张晋藩手里。编写工作再度陷入低潮。
新的转机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法律出版社表示愿意承担出版任务,出全十卷本的《中国法制通史》。又一轮编写工作马上如火如荼展开,好在中国法学界已经有了充足的人才储备,编写效率远远高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先前已出版的两卷本也得到了重新订正。千禧年之前,这部凝结着张晋藩和法律史学界全体学人心血的《中国法制通史》终于问世,成为法律史学世纪之作。
200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三位教授访问意大利名校比萨大学,送给主人的礼物便是这本《中国法制通史》。该书从此声播海外,被西方同仁誉为中国版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始于1979年,成于1998年,世事变迁,物转星移。一些学者在编写过程中去世,一些学者退出了这项似乎遥遥无期的工程。记者问这部书的主编是否有过绝望的时候,老人神色安详:“从来没有。”然后笑言,“我就这一点还行,有点韧性”。几十年过去了,当年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上的慷慨陈词,言犹在耳。
“茶花香处蝴蝶飞,春池水暖鱼儿肥;牧童月下归来晚,柳叶当笛信口吹。”张晋藩写于江西的绝句之一。在《思悠集》的自序中,张晋藩这样描述在江西的日子:“春来油菜花和紫云英黄紫相间,把大地装点成锦绣,满山盛开的杜鹃花真个是染红了青山。还有夏夜的岭上赏月,秋天的乌桕红叶,冬季的板桥霜雪,本身就是诗。”
不要误会,这其实是1970年。同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任教的张晋藩和夫人林中,拖家带口地来到江西五七干校,在那里“战天斗地,改造思想”,既非旅游度假,也非田园归隐。
“采茶、插秧、打石头,什么都干过。”但他还是能活出自己的情趣来。当时下放的老师按军事编制分为五个连,他是五连的通信员,白天劳动,晚上编写干校的小报纸。江西夏天炎热,农村蚊虫乱飞,躲在蚊帐里点着煤油灯写稿子,还有点不亦乐乎的意思。
身边带着《红楼梦》,一本书在几十人手里传看。他则专门研究里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薛蟠打死冯公子”、“凤姐打点都察院”等等章节,分析清朝的司法情况。军宣队见了训斥:“你们这些臭知识分子,现在还看《红楼梦》!”老师们也有对策,在《红楼梦》外面包了一层书皮,写上“石公血泪史”几个大字。再拿给军宣队看,对方满意了:“看忆苦思甜的书,不错。”
《〈红楼梦〉所反映的清朝诉讼制度》是张晋藩研究这部“血泪史”的成果,后来刊发在第2期的《红楼梦》学刊上。
那时他四十岁出头,对于一个学者而言,治学最好的年纪与学术最低迷的时代相遭遇。1972年,在江西农村的煤油灯下,他写了篇论文《从政治上层建筑角度看古史分期的问题》,兴奋地寄给了郭沫若,不久就得到了这样的回信:“文章角度很好,但现在不是一个谈论学问的时候。”
他清晰地向记者复述这篇文章的观点,“战国是界线。战国之前的夏、商、西周、春秋这几个时代的上层建筑有一致性。战国之后上层建筑有很大的不同——成文法出现了,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出现了,从中可以看出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从法制角度看,春秋战国有一个划界。”这个观点并不陌生,十几年后,它已经写进了历史教科书,成为常识。
让人诧异的是这种心境。一个正在治学成熟期的学者,带着老人孩子跑到南方农村“战天斗地”,个人与国家都前途未卜,眼前每一点现状想来都泄气。他口里诵的是田园诗、眼里看的是古典文学、脑子里想的是两千年前的春秋战国。
“说老实话,当时学理论、学政策,但我还坚持搞法制史。”在“文革”十年中,他没有机会出版学术著作,但论文写作从来没有停止过,成果见诸当时的《光明日报》、《文汇报》和《法学研究》。1979年当年,他连发六篇论文,迅速出版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著作《中国宪法史略》,撰写的《简明清史》、主编的《法律史论丛》随即在第二年问世。从这里大概可以推知,这个看似心境悠闲的学者,在十年浩劫中都在做什么。
记者问他:“您当年如何看待中国的前途?”
老人没有正面回答,“你知道的,有识之士对一个法治中国的追求,从19世纪的晚期就开始了。最初是改良派王韬、郑观应,再往后是梁启超、孙中山等等。富国强民要求民主和法制,依法治国是中国若干代人的奋斗目标,历史不能阻挡”。
他比任何人都讲效率,但也比任何人都有耐心。一个有历史纵深感的人,比我们都更懂得时间的辩证法。
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觉得自己和师兄弟都挺有福气。1995年他和老师张晋藩参加南京的一个研讨会,发现老人白天开会,晚上熬夜改学生论文。他瞟了一眼文章,作者是“金德贤”,一个韩国师弟,汉语说不利索。张晋藩得逐字逐句修改更正,“不然这孩子怎么毕业啊”。
他是天然的师者。在法大,张晋藩很早就提出一切都应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研究生院的所有资源都应该为人才服务。在担任长达十余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期间,为了融汇各家之所长,他广泛聘请学术大家、名人,如瞿同祖、蔡美彪、王铁崖、韩德培、端木正、李秀林、俞明仁、袁方、王永兴、高铭暄、张国华、王叔文、刘海年、佟柔、孙国华等先生为研究生授课,指导研究生进行论文写作。每个研究生每年都有经费参加至少一次学术会议,学位论文的调研费用全部支付给学生使用,为了帮助学生学好外语,两人发给一台收录机。
他几十年来广受学生的喜欢和钦佩。在倒置观念、践踏理性的时代,正是这个简单的原因保护了他。
1958年司法“大跃进”,法学教育“大跃进”,批判旧法观点运动“高潮迭起”,张晋藩主张的法律继承性观点成为批判的重点。“那时有个说法,继承旧法就等于‘人口安狼牙’,我受到了一点冲击。有证据啊,《关于法的阶级性和继承性的意见》,白纸黑字。”
他在人民大学任教。当时有个新花样,批判谁,就把大字报放在圆形的篮子里给人家送去,叫“给老师送西瓜”。1958年3月25日人民大学团委主办的《跃进快报》里,记载了这样一条“送西瓜”的消息:
“看,法学史讲师张晋藩老师出现在台上了。他第一句话就是,我从内心里欢迎同志们给我送的大西瓜。这时台下顿时喊出:‘西瓜大而甜,送给老师张晋藩。’张老师说,亲爱的同学们,送吧,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张老师说,我一定把我的旧法观念、修正主义、骄气、躁气一扫光。同学们喊,‘张老师是好样的。’”
这条“跃进新闻”看起来相当温和,如果不把它嵌入“1958”这个年代背景中,它更像是一场师生互动。张晋藩也明白这一点:“还是很温和的,和批判右派不一样。我当时只算是老师当中有旧法观念的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场反右之风在人大刮得不猛烈,“当时法学系不到100多个老师,揪出60多个右派”。
1966年,在那篇著名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问世前夕,人民日报整版刊发文章批判一本书——《科举制度史话》,原因是该书“宣扬入党做官论”。这部书隶属于一个叫做“历史小丛书”的集子,作者是张晋藩,编者是吴晗。
这件事成了一个随时可能引爆的地雷。“学生随时可能喊我站出来。”张晋藩说。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来,我母亲告诉我,来了三个红卫兵找我,这三个学生态度都很好,说:‘请张老师吃了午饭之后到我们那里去一趟。’那时学生教训哪敢吃了午饭再去,马上就去了。”他心里相当忐忑,已经做好了“站出来”的准备,没想到等着他的却是安慰的话:“张老师您怕什么呢,不就是那本书么?”言下之意是,“我们会保护你。”
张晋藩教授
关于这场批判,法律系总支部给他写了六份大字报,“但孩子们没有一个对我不礼貌的”。30年后,张晋藩的《求索集》问世,国内法律界和法学界的很多知名人士都参加了首发式。先生说,“我始终难忘,‘文革’时有个学生对我说的一句话:‘张老师您怕什么,我们保护你’。这个学生现在就坐在我身边。”时任中央军委法制局局长的杨福坤少将站了起来,师生俩感慨万千。
他在新中国法律史学上创造了多项“第一”:招收了第一届法律史学博士生、第一届博士留学生、第一届论文博士生,创建了第一个(也是唯一的)法律史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研究中心。现在活跃在法大讲台上的教师,大部分是他任研究生院院长期间培养出来的毕业生。2005年他和夫人林中教授迎来了“金婚”之喜,包括张中秋在内的50名博士从全国各地赶来,为两位先生庆祝。当天的法大新闻网以这样一个题目概括这个美好的聚会——“伉俪五十情愈笃,天下桃李同庆贺”。
他本人则在作品里悄悄写下这样一句诗:但得师生情谊在,天涯处处是乡关。
从来没有盛世而法制衰微的王朝。在法制史中纵看古今的张晋藩,深知中华法系重建对于民族复兴的意义。上世纪80年代之后,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中国社会,比以往更重视以史为鉴。
1986年,张晋藩应邀在中南海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题为《谈谈法制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讲演中提到了这样一个典故:唐太宗禁止伪造履历,命令刚下,就又出现了一个伪造履历的官员。太宗一气之下要把此人处死,司法官戴胄却坚持处以“流刑”。太宗质问他为何抗旨,戴胄的回答是:“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这段史料成了那节课的热点。课间时,陈丕显、习仲勋等老干部都不约而同地问了一个问题:“后来太宗是怎么处理的?”答案是,“帝曰: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忧也!”
对于被“法治”和“人治”困惑的当代中国而言,这段短短的记载非常有启示意义。张晋藩说,“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在历史上常常可以找到。”
1996年和1998年,他又两次应邀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题目分别是《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与近代化的思考》,思路上一脉相承。记者问他当时的提问中是否有比较“尖锐敏感”的问题,先生想了一下:“还真没有。”他在讲台上素来敢言,但那几次讲课中还有听众勉励他:“还可以再放开点。”
中国已经并正在经历法制近代化的过程,在“变”与“不变”、“西化”与“中国化”、“世界性”与“民族性”之间走着钢丝。张晋藩始终认为,近代化不仅是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更重要的是人的近代化——人的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的进化。单纯法典条文的改变,远不足以构成近代化的视野。更重要的是,相对于西方,中国应该、也有能力走一条“他选”道路,近代化不能完全等同于西方化,依然要从本国国情出发,放眼大历史来寻找属于自己的路径。
他理想中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法情允谐”的社会,是一个生发于中华法制、伦理传统的,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这个理想的社会至少要满足三点:其一,礼乐政刑综合为治。“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其二,改制与更法互相促进,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配合以立法调整。其三,治法与治人并重,有治法还要有治人。“择人而授之以法”,几乎是每个盛世共有的经验。
这个藏在心中的“理想社会”,大概可以解释他身上的每一个故事。比如为什么在艰难地完成《中国法制通史》之后,仍然“不长记性”地接下《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和《中华大典·法律典》的主编工作,即便耗时同样长,经费同样少;比如为什么在一个颠沛的时代,仍然不以种种困苦萦怀,反而始终乐观而充满信心。张中秋说,“他对事业的热爱远非敬业二字能概括,这种热爱来自于他的历史责任感,他是把事业当做爱国的途径。”
张中秋说,他带着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态度上从来不卑不亢,学术上定要拿出高水准、高质量的论文;还说,他多次坚定地表示,中国法制史研究的中心,必须要从日本回到中国。这个硬气的学者就是眼前这位好脾气的老人,或坐或站地随着记者要求拍照。你表示感谢,他会轻轻拍拍你的肩膀,表情有些不好意思:“要感谢你,要感谢你才对。”
载欣载奔,求索未已。精气神还是那么好,思维还是那么敏捷,只是眼睛已经看不大清楚字了。这也有办法,夫人林中就是他的眼睛,每天都会把各种资料读给他听。采访那天他穿着一件粉红色的polo衫,她穿着一件红色的马甲,他把夫人推到镜头前,开心地说,“我的著作里,林老师有一半功劳。”
书房里横着一张长桌,两把同样的座椅,两个同样的靠垫。贤伉俪并排坐在一起读书治学,恰如学校里的“同桌”。靠窗的位置是他的,采访时夜色初上,从这扇窗望出去,明月在天,众水咸见。
学术著作中国古代监察法制史/张晋藩主编,2007-12-1版中华法系的回顾与前瞻/张晋藩主编,2007-8-1版
中国法制史(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张晋藩主编,2007-8-1版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配套自测)/张晋藩主编,2007-6-1版
20世纪中国法制的回顾与前瞻/张晋藩,2002-9-1版
中国宪法史/张晋藩,2004-12-1版
中国法制史(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晋藩,2003-12-1版
中国司法制度史/张晋藩,2004-6-1版
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张晋藩,2003-12-1版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高等法学专业课程考试同步训练)/张晋藩,2002-10-22版
中国法律史(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张晋藩,2002-8-15版
中国百年法制大事纵览(1900-1999)/张晋藩,2001-1-1版
中国法制史/张晋藩,1999-11-1版
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平)/张晋藩,1999-11-1版
中国法律史(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张晋藩,1998-4-1版
中国法制史(主编)/张晋藩,1999-1-1版
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张晋藩主编,1999-1-1版
二十世纪中国法治回眸/张晋藩编,1998-9-1版
主要论文“中国古代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法”,载《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1期。
“论中国古代民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载《政法论坛》1985年第5期。
“值得研究的中国行政法史”,载《光明日报》1987年1月21日。
“中国古代的文官制度”,载《中国社会科学》l 989年第2期。
“中国法制史学四十年”,载《政法论坛》1989年第4—5期。
“简谈中国法律文化”,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91年3月19日。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论纲”,载《政法论坛》1991年第5期。
“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载《中国法学》1992年第1期。
“论中国古代的职官编制法”,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2期。
“清代律学及其转型”,载《中国法学》1995年3—4期。
“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二十世纪中国法制回眸”,载《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论‘礼’”,载《社会科学战线》1998年3月。
“富国强兵之路的可贵探索”,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6期。
“独树一帜的法文化”,载韩中法学会《中国法研究》2005年6月第5辑。
“综论百年法学与法治中国”,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5期。
“中国古代监察法的历史价值”,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
“中国法制史学发展历程的反思和期望”,载《法律史学科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9月。
“The Values of Chinese Law System and Its Thorough Research”,“US-Chine Law Rebiew”volume4,number5,May 2007.
承担项目社会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制通史》(已完成)、
社会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在研)
司法部重点项目:《司法制度史》(已完成)。
教育部重点项目:《中国监察法史研究》(已完成)。
国家项目:《清史法律志》、《中华大典法律典》(在研)。
《中国法制通史》获中国图书奖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获中国图书奖。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获司法部科研一等奖,并被确定为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获司法部科研二等奖。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获北京市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中国政法大学曾宪梓基金一等奖。《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制度史》,合著,获中国满学会优秀科研成果奖。
《中国法制史》(1983年统编教材),获司法部优秀教材奖。
《中国法制史》(2003年十五规划教材),获教育部二等奖。
2021年6月17日,被授予“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