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一表述内涵深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观、历史观、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观的深刻体现、系统表达和高度统一。价值观是衡量世界上一切事物价值大小的根本尺度、根本观点。为了谁的问题,实质上是价值观问题。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强调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群众路线的意义。正是由于我们党坚持“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这一唯物史观,所以,在“依靠谁”的问题上明确提出“一切依靠群众”,认为只有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马克思主义衡量政党价值大小的根本尺度、根本看法,就是能否为无产阶级和绝大多数劳动群众谋利益,也就是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一切为了群众,正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深刻体现。以上内容参考 共产党员新闻网——周培清:党的群众路线的哲学内涵
党的群众路线的意义是什么?
解析如下:1、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2、一方面要求在一切工作或斗争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并组织群众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领导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即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方针、政策,交给群众讨论、执行,并在讨论、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使之逐渐完善。扩展资料党的群众路线意义党的群众路线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价值观、价值取向,即强调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方向,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二是指领导方式、决策方式,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但是,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的。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党的目标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更重要的,是政治生活规律、中国现阶段发展的要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的群众路线意义
为什么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解析如下:1、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2、一方面要求在一切工作或斗争中,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并组织群众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自己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求领导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即在集中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方针、政策,交给群众讨论、执行,并在讨论、执行过程中,不断根据群众意见进行修改,使之逐渐完善。扩展资料党的群众路线意义党的群众路线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一是价值观、价值取向,即强调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方向,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二是指领导方式、决策方式,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但是,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也是不断深化的。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依靠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实现党的目标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更重要的,是政治生活规律、中国现阶段发展的要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的群众路线意义
为什么要坚持群众路线
法律分析: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形成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三个活的灵魂之一,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制胜的法宝,要在新形势下发扬光大。要带领群众发展致富,把解决好群众的利益问题作为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维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二十一条 审议批准机关收到党内法规草案后,交由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是否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二)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三)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相抵触;(四)是否与其他同位党内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五)是否就涉及的重大政策措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商;(六)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对存在问题的党内法规草案,审核机构经批准可以向起草部门和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如起草部门和单位不采纳修改意见,审核机构可以向审议批准机关提出修改、缓办或者退回的建议。第二十二条 党内法规的审议批准,按照下列职权进行:(一)涉及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产生、组成和职权的党内法规,以及涉及党的重大问题的党内法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二)涉及党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产生、组成和职权的党内法规,涉及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基本制度的党内法规,以及涉及党的各方面工作基本制度的党内法规,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或者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三)应当由中央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根据情况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或者按规定程序报送批准;(四)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发布的党内法规,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审议批准;(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发布的党内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