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是什么意思?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的义务就是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并有权收取运费。但是由于海上货物运输具有特殊的风险,所以我国海商法及海牙规则都规定了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在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果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承运人就必须对此作出解释,这种解释就是证明承运人是否履行了法定的义务,是否可以援引免责条款。船长作为承运人的现场代表,在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船长必须完全了解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和免责条款。只有这样,船长才能知道在履行合同中应如何做,并能在产生纠纷和争议之前,及时地收集到有利于承运人的现场证据。首先,船长应该明确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就是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恪尽职守,照管货物,不要绕航。
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
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承运人和托运人有什么区别?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区别在于:承运人就是实际运送货物的人,一般如运输公司,船公司,航空公司等。 承运人和托运人不会是同一个人。承运人和对于发货人和缔约托运人之间的关系,立法中加以明确:1.缔约托运人由于与承运人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因此应当对承运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2.发货人仅对自己履行的部分负责。如发货人负责办理与货运有关的手续,妥善包装货物并且确切描述货物的状况,向承运人提供与货物有关的信息、指示或者单证,运输危险品和活动物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等。如果发货人在此几个方面违反了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就要对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3.发货人和缔约托运人之间责任相同的部分,双方应当负担连带责任。扩展资料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四十一条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第四十二条 本章下列用语的含义: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托运人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第四十三条 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