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所需材料:1、《XXX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2、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若入职时间为当年,需提供自入职月份至变更月份的全部工资台账(需同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一份;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4、变更工资原因的单位情况说明一份。二、社保缴费基数可以随时调整吗?1.社保缴费基数不能随便更改,是有国家统一调整的。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社保基数查询器,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2.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不会跟职工的工资同步调整,也不能够随时调整,通常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是一年调整一次,各地区法规不同,一般在每年的四月或者七月,也就是说职工工资上涨后,需要等第二年7月份左右才会上调,具体以各地法规为准。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单位将社保基数上报到社保部门后才能够申请调整,如果发现社保缴费基数有误的话,也是由用人单位上报后调整3.此外,各地区还对社保缴费基数设置了上下限,一般来说,最低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最高社保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范围每年都会调整一次,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的,因此要等到各地区公布了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之后,才能对社保缴费基数范围进行调整。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各省市自治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地统计局的统计数据确定当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一、养老保险: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二、医疗保险: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三、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四、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五、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六、公积金: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法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是一年一调,在社保年度申报的时候进行调整,其他时间段原则上不可以进行调整。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员工缴费基数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员工的工资标准,还有一个是当地最低社平工资。所谓最低社平工资是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1.当员工工资标准大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员工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2.当员工工资标准小于最低社平工资时,按照最低社平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一般企业都是将员工工资申报数记为最低社平工资,但是当需要调整时,也可以自行上调,但最高不能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调整工资基数现在可以通过登录企业社保网,在工资申报项进行调整,最后点击确定并进行业务提交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保基数怎么调整
社保基数调整,操作流程如下:1、申报月重新申报工资即可,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点击申报业务管理。2、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输入要变更基数人员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输入变更基数即可。3、在如果不是申报日,需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4、如果没有社保服务平台,就只能携带职工上年工资表,填写变更基数表,携带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相关政策可以登录网上社保服务平台,找到申报业务管理,然后根据流程输入变更基数的人员姓名与身份证号,并输入变更基数就可以了,也可以携带缴费工资基数变更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调整手续。变更时需要携带的资料有《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人员上年全年工资台账、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变更工资原因的单位情况说明一份。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基数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社保基数可以随时调整么
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尚未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了即可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且已缴费,那么,当年度社保基数不能调,需要等下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时才能跟着一起调。参保单位确定的社保基数可以在上年度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社保基数的高低决定着员工社保福利享受与实际所得工资。1.单位未按员工上年实际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导致缴费基数差额,这部分补缴工作由公司提供相关材料报社保中心审批,办理差额补缴。2.社保要求公司每年4月份重新申报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当年公布的社平工资在4月份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若4月份社平工资未公布,仍然按照上年的基数上下限执行,待社平工资公布之后,则按照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期间,因为社保基数上下限调整造成基数差的,需要补缴4月至新基数执行期间的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保基数可以随时调整么
法律分析:社保基数不可以随时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尚未缴费,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审批通过了即可调;如果当年的社保基数已经申报且已缴费,那么,当年度社保基数不能调,需要等下年度社保基数调整时才能跟着一起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