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现于汉代的楷书的书写结构,之后结构变化少,沿用至今。
繁体字在中国大陆一直使用到1964年之后,由简化字取代,经官方公布法案,除了特殊场合之外,停止使用。
繁体字目前通行于台湾、香港、澳门以及海外,特别是美国、欧洲与大洋洲和印度洋上岛国的一些华人社区。
在中国大陆地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一部分民众可对繁体字完整阅读,但书写多用简化字。
大五码为繁体中文最常用的
电脑编码
;常用的简体中文编码为GB 2312、GBK或GB 18030。在GB 18030和Unicode下可以同时使用繁体字、简化字和传承字。在文字学上,繁体字可以完整正确地表示出中文字的六书里,属于独体造字法的象形与指事,与属于合字造字法的会意和形声,这四种造字原则。部分简化字则较难直接表达出中文字的此一特性。原因在于繁体字在创造的过程中人们根据其系统编写了六书,而后又以六书所写的作为标准继续造字。
自近代中国起,提倡汉字简化的人,大都认为繁体字笔划复杂,书写较不便利,有时难于学习。然而亦有赞成完全使用繁体字的人,使用繁体字地区的识字教育率高和阅读文言文学较不会出现误解等优点。
同时,由于电脑打字输入的普及,简化字书写便利的优点也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繁体字字形保留较完整易于快速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