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上班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周末不上班。 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上班吗?
您好,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摘要】
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上班吗?【提问】
您好,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周六日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国家职能部门,一般上班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以当地上班时间为准,可能略微有所调整。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回答】
合肥滨湖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合肥滨湖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合肥滨湖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滨湖营业部 1、地址: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 2、交通方式:快1、60路到锦绣大道东;62、63路到要素大市场站。 3、受理业务: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即可申请贷款。 ;
合肥新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合肥新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合肥新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合肥新站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 地址: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交通方式:121、127到七里塘镇站 受理业务: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蜀山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拓展:提取额度及时间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一年内办理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类提取时限: 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每年一次提出申请。 ;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电话
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联系电话 花园街营业部 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政务区营业部 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滨湖营业部 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 周一至周五(9:00-17:00) 0551-12329 铁路分中心(城北营业部) 新蚌埠路128号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2126765,0551-12329 巢湖分中心 巢湖市向阳路与党校路交叉口(向阳菜市场对面) 周一至周五(9:00-17:00) 82392973,0551-12329 肥东管理部 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瑞士花园南大门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7712639,0551-12329 肥西管理部 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南路与体育路交叉口蓝城丽景湾小区 周一至周五(9:00-17:00) 68835776,0551-12329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合肥公积金在哪里查询
法律主观:在职场场,员工不仅会关注工资有没有到位,还会关注自身福利有没有少,比如五险一金。一、合肥公积金查询方法有什么1、先在浏览器首页输入“合肥公积金”,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链接2、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页以后,找到网上查询词条下的“个人用户查询”处单击3、弹开新网页之后,点击“个人查询”4、在弹出的小窗口里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密码(如果是初次登录,直接点击“获取初始密码即可”,密码更改以后则填入你更改后的密码)和验证码。最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个人公积金页面,进行相应查询。二、公积金如何办理给新员工办理公积金流程: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单位开户需要资料: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工资发放表、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综上所述,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在网上用身份证帐号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登入当地公积金中心网站-----一般有会有“个人账户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选择登入方式。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如有密码一般网站会有提示,若无提示一般默认为六个0或者六个1。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四(9:00-17:00)
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
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肥东县管理部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联系电话:67721139、67712639
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合肥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是什么
法律分析: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11:0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上班时间:周四(9:00-17:00)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肥东县管理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联系电话:67721139、67712639法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电话
合肥公积金咨询热线:0551-62669708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合肥公积金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应的证明。一、合肥一般怎么办理公积金职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申请单到以下地址办理开卡和修改密码手续。地址:1、花园街营业部二楼徽商银行专柜。2、城北营业部一楼徽商银行专柜。3、滨湖营业部徽商银行专柜。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初始密码为6个0。若有信息错误或不全请先修改信息(需提供单位盖章填写的个人信息修改表)。办卡要求及提示(单位):批量办卡须附办卡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批量办卡应提供批量办卡表的纸质表格以及电子档。本表一式二份。办理时经办人应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缴存职工领卡后,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徽商银行各网点或花园街营业部一楼徽行专柜办理启用和更改密码手续,公积金黄山卡初始密码为6个0。办卡地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徽商银行驻公积金中心办卡点。领卡地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九狮桥街45号建信大厦一楼)。二、合肥市购买商品住房如何提取1、转账方式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个人尚无公积金卡,可在公积金中心现场当天领取。2、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整。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法律客观:一、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申请人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住房贷款提取、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等等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3、无住房的人员。在本市租房子住,没有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二、提取公积金后多长时间到账1、在提取公积金后很快就会到账。假如:你的公积金是工商银行开户的,去工行提取公积金,存到工行的银行卡里的话即刻就到账。2、一般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可以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如果公积金款项没有到账的,可以再次进行咨询相关人员。3、公积金首次提取一般一周内到账。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和不准提取的决定。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贷款的决定。本文通过对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公积金后多长时间到账呢?相关知识的讲解,让我们对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而提取公积金后多长时间到账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会在一周内到账。希望本文能够给提取公积金的朋友们带来一些帮助。
合肥公积金缴存流程
一、单位缴存(一)办理条件1.凡属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单位,应当到省直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省直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2.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设立批准文件到省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填写《安徽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明细表》,报省直分中心审核。(二)办理方式及流程:1、单位经办人到管理中心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缴存登记审核手续;2、经审核签字后,到管理中心徽商银行窗口办理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卡受理登记手续。3、持管理中心开户审核文件至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4、开户后,就可以帮助员工在上面缴纳公积金。(三)办理材料:1、开户申请表2、开户明细表3、录用人员花名册4、营业执照5、法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开户申请(四)办理地点:二、补缴(一)办理条件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二)办理方式及流程单位经办人携相关申请表及材料办理(三)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2、人员进编单(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社保缴费核定单 (企业)三、常见问题点此即可查看合肥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及解答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电话
A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丰管理部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口徽商银行旁
电话 : 0551-66683617
B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肥东县管理部)
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瑞士花园南大门
电话 : 0551-67755009【摘要】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电话【提问】
A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丰管理部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口徽商银行旁
电话 : 0551-66683617
B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肥东县管理部)
地址 : 合肥市肥东县瑞士花园南大门
电话 : 0551-67755009【回答】
合肥公积金电话
合肥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是0551-12329。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合肥公积金如何查询
合肥公积金如何查询1、网上查询:合肥市个人公积金查询进入(1)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三种登陆查询以及2669711(24小时语音自动查询)共用一个查询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2)职工遗失查询密码可以请单位经办人在网站重新设置,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重新设置;(3)职工已修改查询密码且预留手机,遗失查询密码时可通过取回密码找回本人查询密码;2、语音查询(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查询2669711,可通过公积金帐号、15或18位身份证号、黄山卡卡号查询;(2)对于以往的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原有的16856890更改为16826890,在拨打16826890后请按语音提示进行操作;(3)新发放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卡,请拨打96588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个人公积金缴存情况;3、短信查询移动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联通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小灵通用户输入G和9位公积金帐号发送到1062950077;综合提醒:通过以上三种查询,相信大家对合肥公积金如何查询,应该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直接可以拨打24小时客服。
合肥公积金怎么查询
合肥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拨打12329查询。【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合肥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额度(1)最高额度:个人45万,夫妻两人55万。(2)2020年9月1日发布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个贷率来设定预警等级。(个贷率人贷款余额/缴存余额)(3)贷款额度确认标准新增计算方式:贷款额度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连续缴存1年以内(含1年),倍数0;续缴存1-2年(含2年),倍数5;连续缴存2年以上,倍数0;余额不足1万元,按照1万元计算。2、公积金贷款条件在合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即可。3、公积金贷款年限(1)可贷最长年限0年。(2)可贷年限0-房龄(竣工日期)(3)可贷年限定退休年龄(男60/女55)-实际年龄+5三个方面取最小值。按照最新政策,新房是可以贷款30年的,而二手房因为房龄,贷不了30年。(4)市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20年(2000年);省直公积金贷款,房龄不能超过30年(1990年)4、公积金贷款利率(1)首次贷款,基准利率(3.25%)(2)二次贷款,利率3.575%。5、公积金认房认贷(1)认房:家庭名下在合肥市区的房产套数,两套及以上,不能申请贷款。(2)认贷: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不能申请贷款。6、公积金贷款次数(1)最多2次。(2)婚前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婚后合并记入家庭贷款次数。(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次数记入当事人贷款次数。7、异地公积金贷款(1)异地公积金不能在合肥贷款。(2)在合肥连续缴存满半年后,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3)异地公积金,若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可叠加,余额可叠加。(4)异地公积金,若不能和合肥公积金连续,缴存月份不能叠加,余额可叠加。【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管理办法(试行)》五、预警信息发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个贷率,当个贷率连续两个月达到一定区间时,从第三个月开始向社会公布个人公积金贷款上限调节系数,并从公布次月起执行。预警等级及相应调控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一、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1、申贷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2、申贷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3、申贷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申贷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4、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申请“商转公”时原商业银行贷款剩余本金部分;同时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二、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六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须支持提前结清。 2、申贷人须与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房主、购房合同(仅新建商品房)网备单买受人为同一人。 3、原住房贷款为纯商业性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还款状态正常,信用良好。组合贷款不可办理本业务,且不能转为组合贷款。 4、申贷人所购商品房应为二环以内或二环以外成熟小区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房产无权属争议),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若小区未在管理中心备案过还需提供过户前或过户后的土地使用权证),申贷人产权比例不得低于50%。三、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多久? 申请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0年;且申贷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综上所述,合肥市民只要连续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在原商贷还清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55万。如果购房者单方缴纳公积金,则最高额度是45万。同时,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是20年。现在合肥还规定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是一项不错的政策。
合肥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合肥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4、商品房合同5、购买商品房首期付款发票6、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公积金一般会有以下作用:1)购房;2)治疗重大疾病;3)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4)销户提取全部余额;5)父母给儿女购房;6)租房;7)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扩展资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合肥公积金如何提取
合肥住房公积金若要进行提取,职工个人可以带上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以及提取用途证明文件等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找工作人员办理提取业务。或者也可以选择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在线提取。不过个人业务办理需在安徽省政务网认证且认证等级必须达到中级(人脸识别等认证)及以上才行。而大家还需要注意,提取住房公积金得满足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方可申请: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无房户支付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4.外地务工人员离开本市;5.户口迁出本市;扩展资料: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1、符合本办法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申请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黄山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1、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监制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和不低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凭证。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供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批复(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缴款通知书、缴款凭证。3、购买单位全额集资建住房:提供由房改办签发的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经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4、购买单位公有住房:提供房改办签发的出售公有住房收款批文、房改办审核签章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明细表。5、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交易费等凭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市级(县境提供县级)规划土地和建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和农村集镇自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