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之体名法身,法性有觉知之德,故名佛。
指佛的自性真身。又称法身佛,或自性身、第一身。二身(或三身、四身)之一,是大小乘诸家通用的名称。因此随诸家所说而有种种不同内容。如小乘家立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的五分法身。谓此无漏的五蕴是佛及阿罗汉自体所持有的五种功德。《遗教经论》云(大正26·290b)︰‘自今已后,我诸弟子展转行之,则是如来法身常在而不灭也。’所指即是此种法身。唯识家区分法身为‘总、别’。‘总’是三身的总名,为一大功德法身。《成唯识论》卷十云(大正31·57c)︰‘此法身五法为性,非净法界独名法身,二转依果皆此摄故。’‘别’是指三身之一的自性身。《成唯识论》卷十又云(大正31·57c)︰‘诸如来真净法界,受用变化平等所依,离相寂然,绝诸戏论,具无边际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即‘总’的法身以五法事理为体;‘别’的法身唯以清净法界的真如为体,称之为法身。
三论家则称真如实相不可得的真空为法身。《注维摩经》卷三所引鸠摩罗什之说谓(大正38·359c)︰‘诸法实相和合为佛,故实相亦名法身。’《胜鬘经宝窟》卷下(本)云(大正37·68c)︰‘法身者,即是实相真如法。’
依《起信论》,在真如用大方面见法身的论文云(大正32·579b)︰‘除灭无明见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议业,种种之用,即与真如等遍一切处,又亦无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但随众生见闻得益故说为用。’其意在立理智不二的法身。而其称性之用是用即无用,且益用无边。此《起信论》之法身说,可谓一乘诸家立说之根柢。
天台家持三身相即之佛身观,故虽说法身,但非仅遍一切处的如来,而认为法身即报应身,报应身即法身。《法华经》〈提婆品〉云(大正9·35b)︰‘微妙净法身,具相三十二,以八十种好用庄严法身。’为其立说的根源。华严家以十身具足的毗卢舍那法身佛为教主。《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四首先标示法身佛云(大正36·27b)︰‘夫真身寥廓,与法界合其体者,(中略)包罗无外,与万化齐其用者,(中略)穷源莫二。’而认为十身相即融摄于三身,文云(大正36·31a)︰
‘即三身即十身者,若以佛身上十身者,菩提身、愿身、化身、力持身、意生身,即三身中化身摄也;相好身、威势身、福德身,义通报化;法身即法身;智身义通三身,局唯报身故,即三是十,即十是三。若约融三世间十身,即三身者,如来身通三身,智身亦通三身,法身、虚空身即法身,余六通法化,法身体故,随物应国土等故。’
日本真言宗则以地、水、火、风、空、识六大为大日法身,认为此六大法身本来具足色相,可以用语言说法。所谓四种法身说是此宗的最高理论。
五种法身
五种法身,指佛的法身有五种。有各种说法,兹略述如下︰
(一)据《华严经随疏演义钞》所载,为
(1)法性生身︰指由法性所生的佛身。
(2)功德法身︰以行之功德为因而生的法身。
(3)变化法身︰随应众生的机根而生的法身。
(4)虚空法身︰遍满虚空的法身。
(5)实相法身︰无色形、不生不灭的法身。
该《疏钞》卷四云(大正36·27c)︰‘或说五取蕴,如大通经说。然睿公维摩疏释云,所谓
(一)法性生身,
(二)亦言功德法身,
(三)变化法身,
(四)虚空法身,
(五)实相法身。
详而辩之,即
(一)法身也,何者言其生,则本之法性,故曰法性生身。
(二)推其因,则是功德所成故,是功德法身。
(三)就其应,则无感不形,是则变化法身。
(四)称其大,则弥纶虚空,所谓虚空法身。
(五)语其妙,则无相无为,故曰实相法身。’
总之,是将佛身之德义分为五种。
(二)指
(1)如如智法身︰即证真如之理的实智。
(2)功德法身︰十力、四无畏等一切之德。
(3)自法身︰为地上菩萨应现的胜应身。
(4)变化法身︰随机而化的劣应身。
(5)虚空法身︰如虚空离诸相的真如之理。
(三)日本真言宗立四种法身,即
(1)自性法身;
(2)受用法身;
(3)变化法身;
(4)等流法身。
其中之受用法身又可分为自受用与他受用二种。总共五种法身。
(四)指日本真言宗新义派之祖觉鍐所立的五种法身︰
(1)自性法身(理法身、智法身);
(2)受用法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
(3)变化身(示现肉身的法身);
(4)等流身(应九界而现的化身);
(5)法界身(六大法身)。
其中,前四者是相大的法身;法界身乃总括六大法界为佛身,是体大的法身。
(五)即戒身、定身、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等五分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