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魏晋时期,在中国书法史上草书系统分别有隶草(亦称草隶)、章草、令草三种形态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有隶草,是隶书的变体,书写比隶书更简易。两汉文字除汉元帝时,史游作章草,东汉末,张芝作今草(章草各字独立,今草前后字相连),刘德shēng@②作行书(草书兼真书),字体有些改革,其余沿用秦文字,并无新创。”此说出自唐代张怀guàn@①《书断》一书,上载:汉初而有草法,不知是谁。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 ,解散隶体。案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史游即章草之祖。张芝变为今草,伯英(张芝)即草书之祖。并称章草即隶书之捷,(今)草亦章草之捷也。此说明白地叙述了草书系统是由隶草变为章草,章草再变成今草这种直线发展的轨迹。后世史家基本上都赞同张怀guàn@①对草书发展的看法。虽然有的史家对史游是否作章草、张芝能否创今草等问题提出了一些歧议,但对隶草演进为章草,进而又演进为今草的直线发展轨迹并无异见。即便在近现代有大量汉代简牍帛书出土,两汉魏晋的民间墨迹面世之后,遍阅当代书法史的论著,如胡小石、郭绍虞、郭沫若、郑诵先、罗君惕、高二适、徐邦达、商承祚、王靖宪、黄简诸位先进均未对此提出怀疑的意见,草书系统直线发展的轨迹已成定论。笔者根据古文献和当代书史研究的成果,以及与出土文物相印证,对草书系统发展轨迹提出自己的不同见解,就教于海内同仁。
“隶草”的名称,最早见于东汉辞赋家赵壹的《非草书》一文:“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亦称:“汉兴,有草书。”秦末与汉兴时代相接,许慎这里说的草书,即是隶草。在简牍未出土时,前人不知隶草为何物,故刘熙载云:“隶书《杨孟文颂》命字, 《李孟初碑》年字,垂笔俱长两字许,亦与草类。”康有为亦云:“《冯府君》、 《沈府君》 、 《杨孟文》 、《李孟初》,隶中之草也。”而我们现在看到大量出土的汉代简牍帛书的墨迹,其中有不少隶书的草写,方知“隶草”的真面目:在汉武帝时期的临沂银雀山《守备》等简和敦煌《天汉三年》简,书写时已具草势。而在新莽和东汉初期就能见到完整的隶草简牍(如始建国五年《殄灭》简和现藏甘肃省博物馆的建武三年简和武威医简)。至于稍后年代著名的《永元兵器册》,更是草写得潇潇洒洒,挥洒自如。这些真正的隶草和刘熙载和康有为所言的“隶中之草”完全是两码事。只有现代的条件才能准确无误地认识到隶草的真面目。
汉时的文献中把书写得简易急速的字普遍统称为草书,如赵壹的《非草书》、崔瑷的《草书势》,直到西晋时卫恒的《四体书势》 、杨泉的《草书赋》亦仍如是称之。即便在汉代后期已出现了杜操、崔瑷、崔shí@③、张芝、姜孟颖、梁孔达、田彦、韦诞、罗叔景、赵元嗣、张超、卫guàn@①等众多有名的书法家,所写的草书在名称上并无章草、今草之分。而章草之名,实始于后世的南朝初期,刘宋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称:“高平郗yīn@④,晋司空会稽内史,善章草,亦能隶。”又虞hé@⑤《论书表》记王羲之以“章草答庾亮”,及庾翼复王羲之书云:“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亡失,常痛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羊欣与虞hé@⑤的这两篇论书是南朝时可靠的著作,文中既言有草书,又言及章草,所言章草者目的是刻意把它从魏晋时流行的草书中区别出来。从文中看来,当时能善章草的书家并不多,亦是一种较时髦的书体,而善流行草书的书家却很普遍。这里称的草书,即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今草”。至于今草之名,始见于南朝宋明帝刘yù@⑥所说:“羲献之书,谓之今草。”[
综上所说,草书系统的隶草、章草、今草三种形态的名称出处和书写者与时代大体是清楚的,不应有含混处。但现代许多研究书法文字的著作中却常把隶草与章草、章草与今草的概念搞得混淆不清,各执一端,使人无所适从。例如把出土的汉代简牍中凡是草写者(隶草)均视为章草,其中最有代表性且影响较大的是《各种书体源流浅说》一书,书中明确地说:“章草起于秦末汉初。它演变的方法,是解散隶体,使它趋于简便。”“隶草就是章草,这种书体既是出现在秦汉之间,当然就不是元帝时候的史游所创了。”与此相同或相近的观点在目前许多书及文章中随处可见。但也有不赞同此说的,如王附图先生在编《章草例》一书时,把隶草和章草截然划分开,并申明书中只取章草不取隶草的理由:“盖草隶为草之胚胎时期……挥写随意、各异其体,是隶是草,仍属难晓。纵有章草之书势,奈无章草之典型,故未敢奉以为式。”这种能把隶草和章草在“名”与”实”上分得如此清晰者,实属极少数。此外章草和今草也难划分,如一篇著名的传世墨迹《平复帖》,就把大家的草书概念搞得浑浑噩噩了。在《中国章草名帖精华》及不少列举章草名迹的书和文章中,都把《平复帖》作为章草墨迹的代表作;在《中华书法史》中却称《平复帖》“是由汉代‘章草’到‘今草’递变时期的草书”;而在书法教材《中国书法史》中,明确地指出《平复帖》“是成熟的今草书体”。一张明明白白传世草书法帖就使研究者认定出了三种不同的草书体。可见隶草、章草和今草在研究者中还缺乏统一明晰的分辨标准。为此,我试从书写意识和体势上对这三种草书体提出划分的界线。
长期以来,草书书写在意识上有自发性书写的和自觉性书写的两种草书。宋人张shì@⑦说:“草书不必近代有之,必自有笔札已来便有之,但写得不谨,便成草书。”这种写得不谨的草书便是自发性草书。至于写得不谨的原因如赵壹所说“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因事情紧迫,为了实用需要,就把文字写得不谨,变为“易而速”了。在汉代简牍中,凡是书写潦草的字,便属于这个范畴。哪怕有些简牍上书写潦草的字下意识地带有某种笔法的意味(如类似今草笔势或章草笔势),它仍应属于自发性的草书。因此,我们可以把汉代简牍中为实用而潦草的字通通划归为“隶草”。而“章草”和“今草”就不同了。据文献所记,“章草”为史游所创。刘宋王yīn@④《文字志》说:“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唐张怀guàn@①便说:“史游即章草之祖也。”南齐萧子良另辟杜操创章草说,称:“章草者,汉齐相杜操始变藁法。”而今草所创在文献中也有两说,一据唐欧阳询与杨驸马书章草批后云:“迨乎东晋,王逸少(王羲之)与从弟洽,变章草为今草。”另一据唐张怀guàn@① 《书断》所云:“伯英(张芝)学崔、杜之法,温故知新,因而变之以成今草。”以上所引史游、杜操创章草和张芝、王羲之、王洽创今草的几种说法,姑且不评其正确与否,但它可以使人明确地了解“章草”和“今草”的出现,是书法家们有意识书写的结果。王国维说:“凡既有文字之国,未有能以一人之力创造一体者。”即便如此,历史上并不排斥出现有杰出人物对民间早已形成的文字书体的雏形进行整理,使之规范化。事实上,古代曾记载的仓颉造字,史籀作大篆,李斯创小篆,程邈造隶书等,这些人均是文字的整理者和规范者。因此,“章草”和“今草”也是在后汉、魏晋的书家们对民间书体的不断加工、美化后,形成了具有很强艺术性的两种草书艺术。他们追求草书艺术化的情景,正如赵壹《非草书》中描述的那样:“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领袖如皂,唇齿常黑。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⑧出血,犹不休辍。”另外,在古文献中还记载了那时不少的书家勤奋学书,池水尽墨的故事。从这些生动的记叙中可以了解到,他们书写草书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在追求创造,迷恋草书的艺术效果。所以,我们可以把“章草”与“今草”确定为自觉性草书范畴。这样从概念和意识上进行区别,便把民间的汉代简牍上自发性的草书(隶草)同书法家自觉性的草书(章草、今草)截然地划分开来。
对于同属自觉性草书的章草与今草又应如何区别?我认为应以它们的体势特点作为划分的标准。宋人黄伯思说:“凡草书分波磔者名章草,非此者可谓之草。”以草书有波磔来划分章草与今草,真是一语中的。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