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

时间:2024-03-05 01:35:44编辑:优化君

行政单位印章的管理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行政单位印章的管理的规定如下:行政单位印章管理规定使用印章时,必须由职能部门经办人员按规定提出用印申请,详细填写用印审批单,并在用印事由一栏尾部加注“以下空白”字样;必须严格履行用印部门负责人和分管行领导(或受权人)“双人签批”制度,签批人对用印内容的合规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兼任印章专管员的,本部门使用印章时必须由其他人员经办,并报请分管领导签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电子印章的使用流程

电子印章在企业中的使用流程如下:场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签署协议,需要印章具备法律效力。这类电子印章不仅仅是一个PS出来的印章图片,还需具备法律有效性。《电子签名法》规定:如果通过盖章可以证明其真实身份、真实意愿,并且文件或签名篡改后可被发现,那么电子印章就是一个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传统签字盖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以我们平台为例,电子公章的盖章流程如下:1. 填写信息这个过程,相当于线下的印章备案环节,需要确认进行企业和个人的身份认证。首先,用户需要在web端平台,注册并通过身份认证,个人填写手机、姓名、证件号,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手机、姓名、证件号等信息,核验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2. 设置印章认证通过之后,平台会为用户自动创建一个默认的电子印章,且具备专属的数字证书。默认电子印章(来源:e签宝)另外,由于电子印章的使用,又可以细分为电子公章、电子职位章、电子私章等。因此,电子合同平台一般还支持自定义创建电子印章。企业的印章管理员可以上传企业公章图片,生成可靠的电子公章,或者自定义设置印章内容(印章文字、尺寸、颜色等)。自定义设置电子印章(来源:e签宝)由于这是一个虚拟的数字文件,电子印章通常存储在第三方云端,也可以储存在实体的ukey中。3. 使用印章成功创建电子印章之后,用户就可以在电子印章用印的过程中,通过输入签署密码,或者刷脸的形式,完成签署意愿的认证,表达“我同意”的确权动作,即可实现电子印章的加盖。使用电子印章(来源:e签宝)因此,通过可靠的第三方平台申领的电子印章,通过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技术,可以确保电子印章具备法律效力,可以确认签署人的身份,以及盖章文件和签名的防篡改。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公章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发布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机关公章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行政机关公章管理条例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   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三),由国务院制发。   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的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的直径4.5厘米,经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认定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国徽,没有行政职能的单位的印章中央刊五角星,国徽或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四),由国务院制发。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五),由国务院制发。   七、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六),由国务院制发。   八、国务院部委的外事司(局)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七),由国务院制发。   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法定名称中冠“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国家”的单位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八),由国务院制发。   九、自治州、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特区、林区,下同)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发。   十、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发。   十一、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一),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发。   十二、驻外国的大使馆、领事馆的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二),由外交部制发。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名称内容   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地区(盟)行政公署的印章,冠省(自治区)的名称。自治州、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印章,不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市辖区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市的名称,乡(镇)人民政府的印章,冠县级行政区域的名称。   字体要求   十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十七、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十八、印章的质料,由制发机关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批准规定   十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文件时使用的套印印章、印模,其规格、式样与正式印章等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国务院有关部委外事用的火漆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制发。   二十一、国务院的钢印,直径4.2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由国务院自制。   地方外事机构、驻外使领馆钢印的规格、式样,由外交部制定。   其他确需使用钢印的单位,其钢印直径不得大于4.2厘米,不得小于3.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报经其印章制发机关批准后刻制。   二十二、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二十三、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二十四、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管理制度   二十五、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   二十六、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十七、过去有关印章管理的规定,如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印章怎么管理

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如下:1、指定专人保管。小型企业由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保管较为稳妥。对大中型企业应安排行政岗位的人员保管,可采取分级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的责任。避免业务人员自行保管,以加强监督和控制;2、要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有用印申请表,明确审批的层级和流程,做到审批、经办、用印、文件相对应,有可追溯性;3、特殊情况下携带印章外出时,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指定监印人。印章遗失必须报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4、禁止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严格事先和事后的核准登记。《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第七条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公司印章如何管理

公司印章的管理措施有以下几点:1、建立专人保管制度,可增强管章人责任感,发生问题也有利于查找原因和追究责任;2、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登记簿应由印章保管人专人保管和登记;3、严禁将印章带出企业,严禁在空白贷款合同或协议便笺上盖公章。如需要使用印章,必须将需要盖企业公章的文件交印章管理员登记,共同在印章登记簿上签名确认,并经厂领导签字。如属于特殊情况,也应经领导批准,编号登记,并由领用人签名确认。未使用的合同、协议、便笺必须交回,如已使用的也必须由领用人再补办登记批准手续。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章管理规定

  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篇1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严肃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三)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生产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启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生产章)、董事长(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三)公司董事长(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四)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董事长、总裁 负责行政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行政管理中心总监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的审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2、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4、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移交登记表。  6、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或部门总监私章由法人或总监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裁/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篇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  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  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  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  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六、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公章使用规定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公章使用规定。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章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公章使用规定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 介绍信 ,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散文 阅读:www.sanwen.net )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 报告 ,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 承诺书 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二、保管及使用:   1、公章、业务章由财务部保管,合同章由综合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申请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下述审批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公章、业务章使用审批手续   1、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盖章,并存档保管;   4、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空白单证、纸张上加盖印章。确因业务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盖章;   5、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3. 合同章使用审批手续   1、各部门若需加盖印章,经办人填写“印章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审批或补签;   3、综合部盖章,并将合同正本存档保管,合同复印件由综合部当天交给财务部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是什么1、其存在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一部法律,主要包括印章管理、印章经营单位管理、罚则的内容。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企业事业单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实施了吗实施了。为加强印章业治安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印章业规范发展,预防和打击私制、伪造、变造、买卖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条例。公安机关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制度,保证印章业管理规范。民政、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印章治安管理工作。申请设立印章制作单位,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营业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领印章制作许可证。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

印章管理制度\x0d\x0a \x0d\x0a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x0d\x0a 一、印章的种类\x0d\x0a (一)单位印章:\x0d\x0a 1、本局使用的印章。\x0d\x0a 2、内设机构的印章。\x0d\x0a 3、派出单位的印章。\x0d\x0a 4、事业单位的印章。\x0d\x0a 5、社会团体的印章。\x0d\x0a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x0d\x0a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x0d\x0a 二、印章的刻制\x0d\x0a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x0d\x0a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x0d\x0a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x0d\x0a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x0d\x0a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x0d\x0a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x0d\x0a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x0d\x0a 三、印章的保管\x0d\x0a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x0d\x0a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x0d\x0a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x0d\x0a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x0d\x0a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x0d\x0a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x0d\x0a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x0d\x0a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x0d\x0a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x0d\x0a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x0d\x0a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x0d\x0a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x0d\x0a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x0d\x0a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x0d\x0a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x0d\x0a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x0d\x0a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x0d\x0a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x0d\x0a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x0d\x0a 4、营业执照、封条。\x0d\x0a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x0d\x0a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x0d\x0a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x0d\x0a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x0d\x0a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x0d\x0a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x0d\x0a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x0d\x0a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x0d\x0a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x0d\x0a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x0d\x0a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x0d\x0a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x0d\x0a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x0d\x0a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x0d\x0a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x0d\x0a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x0d\x0a 五、印章的使用\x0d\x0a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x0d\x0a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x0d\x0a 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委托的职权范围内使用。\x0d\x0a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x0d\x0a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x0d\x0a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x0d\x0a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x0d\x0a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x0d\x0a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x0d\x0a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x0d\x0a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x0d\x0a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x0d\x0a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x0d\x0a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x0d\x0a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x0d\x0a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x0d\x0a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x0d\x0a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x0d\x0a (六)需加盖本局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x0d\x0a 六、印章的管理\x0d\x0a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x0d\x0a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x0d\x0a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x0d\x0a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x0d\x0a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x0d\x0a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x0d\x0a \x0d\x0a 七、印章的销毁\x0d\x0a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x0d\x0a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x0d\x0a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x0d\x0a 八、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使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x0d\x0a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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