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任用

时间:2024-03-05 13:35:42编辑:优化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

法律分析:《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协管方进行。第三十一条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也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什么放在首位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要求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各方面。【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5、民主集中制6、依法依规办事。【个人建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只有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际突出的干部,才可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美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生活中一定要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工作,只有相互配合才可以相互成就。【拓展资料】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是否忠诚于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引导广大干部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政治标准是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已在领导岗位的要坚决调整下来。2、准确衡量干部政治素质,要重点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方面,具象出易理解、看得见、可衡量的正面标准、负面清单,让政治素质考察具体起来、鲜明起来、落得下来。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     对确定的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拨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各级党委(党组)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选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2个步骤

1、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7、调取考察对象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核实任职条件;通过纪委核实有无违纪违法方面的举报(核查情况要由核查人签字认可).8、公布考察预告.9、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学习、工作、生活、纪律及遵守党风濂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要求如实记录谈话内容)。同时开展跑官要官、卖官买官问卷调查。10、形成考察意见。11、召开党委会议研究。12、公示。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第二条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共计13章71条。该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扩展资料颁发意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于加强监督检查,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有重要作用。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把什么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

亲~亲[开心]您好[鲜花]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在思想方面要内外兼修,对内靠自身坚定理想信念、锻造过硬本领,对外靠组织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选拔好任用好,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又要教育好管理好监督好。特别要加强日常监督、注意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扣好“第一粒扣子”。也要看到,年轻干部有干劲、有冲劲、有闯劲,但也存在阅历不足、经验欠缺的问题,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容易发生无心之失。要把严管厚爱贯穿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履职中的无心之过、探索先行的改革失误等,给予同志式的关怀关心,鼓励其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年轻干部生逢伟大时代,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永远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赓续党的红色血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摘要】
把什么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提问】
亲~亲[开心]您好[鲜花]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年轻干部成长成才,在思想方面要内外兼修,对内靠自身坚定理想信念、锻造过硬本领,对外靠组织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选拔好任用好,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又要教育好管理好监督好。特别要加强日常监督、注意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教育,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扣好“第一粒扣子”。也要看到,年轻干部有干劲、有冲劲、有闯劲,但也存在阅历不足、经验欠缺的问题,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容易发生无心之失。要把严管厚爱贯穿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全过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履职中的无心之过、探索先行的改革失误等,给予同志式的关怀关心,鼓励其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年轻干部生逢伟大时代,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永远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赓续党的红色血脉,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在斗争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回答】


把什么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

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根据相关规定,要全面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把政治标准作为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首要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和素质能力关,而非单一强调干部年轻化标准。选拔任用年轻干部要精心择优“选苗”,选出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真正需要的接班人,决不能把那些急功近利、见风使舵,搞自我包装、自我设计的人选上来。要在考察选拔干部时看工作更要看德操,不仅强调有文化、有本事、有闯劲,还要充分考虑政治素养、生活作风、思想情趣和群众口碑等内容,注重民主评议。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的注意事项。选拔任用年轻干部要正确的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避免走上急功近利的邪路。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跟踪并随时注意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使其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扣好廉洁的第一粒扣子,不能使其滋生“年轻有为”就“年轻妄为”心理。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关心关怀,“冷脸管”也要“暖心帮”,对思想上有疙瘩的及时帮助化解,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及时伸出援手。

干部破格选拔任用条件有哪些?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干部破格选拔任用条件有哪些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

(一)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

(二)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优秀干部;

(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和部门急需的、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门人才;

(四)有关单位和部门急需的、具有高学历、工作表现突出的优秀人员;

(五)选派到边远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相对落后、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三年以上,为改变当地落后面貌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

(六)班子结构配备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七)选送到国外或国内高校(包括党校)重点培养的优秀后备干部。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12个步骤

书记办公会动议(提出拟选岗位)。2、提交党委会研究(是否同意拟选岗位)。3、制定考察方案(包括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时间、民主推荐方式、考察方式等)。4、会议推荐(召开干部大会,吸收各方面代表参加。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5、个别推荐(单独听取部分干部、职工代表推荐人选)。6、统计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情况7、向党委(或党委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商讨后确定考察对象等。干部选拔任用七个步骤为选人与动议、沟通与核实情况、民主推荐、干部考察、会议表决、公示监督、试用任职。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干部提拔程序包括什么1、动议。组织部长先提出干部人事调整(包括提拔)的初步方案向市委书记汇报。通过之后,书记召开书记议事会(五人小组会),由书记、市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五人参会,讨论研究人事调整方案,方案通过后,涉及提拔重用的人选,启动考察程序;2、干部考察。由组织部、纪委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考察,考察一般分三个程序,推荐、测评及谈话。推荐:在所在单位,召开干部大会,表明来意,组织参会人员投票推荐提拔人选,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选与组织意图不符,立即中止考察。如果民主推荐推出的人员与组织意图一致,启动民主测评与个别谈话的程序。3、征求意见。在单位考察结束后,向纪委、卫健委、综治委等单位征求考察对象在相关方面的表现,部分考察对象还要征求环保、信访、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同时,部分地方还会对考察对象进行家访以及社区了解情况,如果以上都无影响提拔的情况发生,以及家庭、邻里之间也都反应良好的话,则提交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4、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讨论人事议题。各个考察组就考察情况,向组织部部务会汇报,通过之后,再统一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四、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就干部人事调整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并票决。参会人员一般为所有市委常委,10人15人左右。票决通过之后,涉及提拔的人员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5、干部任前公示。一般七天左右,公示期间,如果接到举报,则要开展调查,查实有问题者,立马中止公示,如未接到任何举报,则开始行为。6、任前谈话和正式行文。7、送干部到任。8、试用期一年。9、正式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五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二、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扩展资料: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经验新成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行了改进完善,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用以统一思想、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观念,带头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范行使选人用人权。组织(人事)部门要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公道正派、按章办事,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充分发扬民主,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要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去。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设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考资料:人民网-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在干部选拔任用上

法律主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法律客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条 选拨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拨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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