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政府

时间:2024-03-07 17:17:00编辑:优化君

湖州市中心在哪个区

近几年湖州城市变化非常大,中心地区也随着城市的扩展,而在发生改变。那么湖州市中心在哪个区呢?湖州市中心楼盘有哪些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湖州市中心在哪个区:


湖州市中心在吴兴区江南工贸大街和红旗路交界一带,周围汇集浙北超市、乐购超市、浙北购物中心、浙北家电广场、观凤商城、新天地商城等配套设施,可供大家吃饭、逛街、购物。



湖州市中心楼盘推荐:


一、旅游大厦


1、项目参数


单价:约12800元/平米


开盘时间:2018-01-01


交房时间:暂无资料


售楼处电话:400-7501-616 转 23157 楼盘地址:湖州市环城南路与东街交叉口


装修状况:毛坯


建筑形式:高层, 超高层


规划面积:9371.0 平米


建筑面积:29826.4 平米


主力户型:公寓平面图


容 积 率:3.2


绿 化 率:10.0%


房屋产权:40年


开 发 商:湖州旅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介绍


该楼盘是老城区重点改造工程,其以文化为灵魂,以旅游为载体,以商业为平台,立志打造湖州东大门,文旅商标志性综合体。项目规划2570㎡巨幕影城、大型VR主题公园、品牌酒店、商业于一体。



二、御龙湾


项目参数


单价:约13000元/平米


开盘时间:现房销售中


交房时间:2016年6月30号前整体入住


售楼处电话:400-7501-616 转 23036 楼盘地址:湖州市中心潘公桥东侧


装修状况:毛坯


建筑形式:低层, 高层, 联排, 板楼


规划面积:28830.0 平米


建筑面积:98505.0 平米


容 积 率:2.6


绿 化 率:36.0%


房屋产权:住宅70年,商铺40年


规划户数:505 车 位 数:机动停车位483个


开 发 商:湖州准兴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介绍


该项目位于湖州市中心潘公桥东侧,周围汇集湖州师范学院、湖州二中、湖州五中、湖州四中、湖州师范等丰富的教育资源。此外,该项目还规划了7幢新古典风格的高层及城市联墅,其中高层建筑以一字排开,更形成南北迎水的豪阔格局,而城市联墅,前水后挡,有藏风聚气之说,是藏龙卧虎的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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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市政府办公室电话

湖州市市政府办公室电话:2665019。湖州市市政府办公室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二号楼。邮编:313000。扩展资料: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能:1、落实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2、发展经济。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服务;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3、加强社会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 划生育、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4、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 管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6、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湖州人才网-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湖州市政府各部门咨询电话汇总

湖州市政府公开电话为0572-3399059,发改委公开电话为0572-2398776,教育局公开电话为0572-2398582,民政局公开电话为0572-2100558,还有其他部门联系方式详看正文。湖州市政府各部门咨询电话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电话:0572-3399059 监督电话:0572-3399379湖州市教育局 公开电话:0572-2398582 监督电话:0572-2398591湖州市民政局 公开电话:0572-2100558 监督电话:0572-2398529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电话:0572-2398705 监督电话:0572-2070169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电话:0572-2031966 监督电话:0572-2598026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电话:0572-2074496 监督电话:0572-2074448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电话:0572-2760021 监督电话:0572-2760058湖州市审计局 公开电话:0572-2219627 监督电话:0572-2506327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电话:0572-2123042 监督电话:0572-2132921湖州市统计局 公开电话:0572-2398686 监督电话:0572-2399961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电话:0572-2662038 监督电话:0572-2662880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公开电话:0572-2220006 监督电话:0572-2220011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电话:0572-2398776 监督电话:0572-2399961湖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电话:0572-2667118 监督电话:0572-2398591湖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公开电话:0572-2398988 监督电话:0572-2399286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电话:0572-2670018 监督电话:0572-2667711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电话:0572-2023237 监督电话:0572-2163003湖州市商务局 公开电话:0572-2101123 监督电话:0572-2103496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电话:0572-2172067 监督电话:0572-2062639湖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公开电话:0572-2398765 监督电话:0572-3399379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公开电话:0572-2399562 监督电话:0572-2399562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公开电话:0572-2320009 监督电话:0572-2320009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公开电话:0572-2398812 监督电话:0572-2398812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开电话:0572-2091630 监督电话:0572-2092595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电话:0572-2398559 监督电话:0572-3398552湖州市公安局 公开电话:0572-2252033 监督电话:0572-2252056湖州市财政局 公开电话:0572-215002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电话:0572-2668510 监督电话:0572-3391195湖州市水利局 公开电话:0572-2667910 监督电话:0572-2597164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 公开电话:0572-2399233 监督电话:0572-2398529湖州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电话:0572-2661089 监督电话:0572-2256870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电话:0572-2290004 监督电话:0572-2290008湖州市体育局 公开电话:0572-2059378 监督电话:0572-2398529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州市民防局) 公开电话:0572-2775010 监督电话:0572-2775016湖州市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 公开电话:0572-2381172 监督电话:0572-3390827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0572-2032581


湖州人才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后,湖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湖创业的大学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且在湖州市首次购房。2、补贴标准(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4万元,第三年7万元);(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级技师:20万元(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4万元);(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3万元);(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10万元(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三年2万元);(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湖州籍大学生回湖就业创业的,“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购房政策后不得再申请租房(生活)补贴。人才所购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出售,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区县资助标准按各地政策落实。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湖州人才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2020年1月1日后,湖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湖创业的大学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且在湖州市首次购房。2、补贴标准(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4万元,第三年7万元);(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级技师:20万元(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4万元);(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3万元);(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10万元(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三年2万元);(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湖州籍大学生回湖就业创业的,“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拓展资料: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购房政策后不得再申请租房(生活)补贴。人才所购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出售,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区县资助标准按各地政策落实。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湖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强升级

近日,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各区(县)建设局、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各县银保监监管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面保障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及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意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建设部门履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人民银行负责指导商业银行做好监管账户管理工作;银保监部门负责对商业银行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风险和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二、招标确定监管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行银行专户监管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库。三、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三方应就预售资金收存和使用方式、监管额度、违约责任等内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详见附件1)。《监管协议》应作为《商品房预售方案》的内容之一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一并提交。四、监管账户的设立、变更、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监管银行库中选择监管银行或其分支机构,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应当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并在商品房预售现场显著位置以及在建设部门网站公示。监管账户一经设立,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须变更的,应经监管协议(建设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三方同意,并重新签订监管协议。原监管账户中的预售资金全部转入变更后的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项目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五、确定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备交付所需的资金作为监管额度,由建设部门综合核定。监管额度=总建筑面积×单方工程造价(毛坯)×110%。总建筑面积应含地上、地下所有面积,以预测绘面积为准。项目工程建设造价根据预算清册总额确定,单方工程造价(毛坯)低于4000元/平方米,则按4000元/平方米控制价格确定,该控制价格根据建筑市场动态调整,三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布。110%中的10%为不可预见费用。全装修项目需将全装修的费用纳入监管额度,按全装修的面积乘以全装修的备案价格确定。如全装修没有确定备案价格,则以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全装修工程造价为准。六、预售资金收存项目预售过程中,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购房人,并协助购房人或按揭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购房人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监管账户提供给按揭贷款银行,按揭贷款银行应将按揭贷款直接发放至监管账户。七、监管资金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按照商品房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拨付,首次拔付节点不得早于预售许可证所含的项目地下结构完成。(一)完成主体结构1/2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40%;(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60%;(三)完成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5%;(四)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五)高层、超高层、全装修等项目,可以根据实际增加1-2个监管节点。在节点允许拨付的比例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提供相应材料,向监管银行申请使用节点额度内资金,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后,监管银行在二个工作日内拨付。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后,在申请提取监管额度内未使用的资金前,应完成总承包施工单位的结算。加快推进预售资金数字化监管,实现资金申请、审核、拔付“全程网办”。八、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监管额度内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于项目的工程建设,包括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进度款等相关支出(不包括营销费、财务费和税费等)。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监管账户中的累计入账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应优先用于税费、质量保修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归还本项目的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等。九、违规行为及处置(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门和监管银行可以按照监管协议约定,视情节责令整改、暂停其使用预售资金:1.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的;2.以收取其它款项为名变相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3.未将监管账户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的;4.提供虚假材料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的;5.违反监管协议约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6.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和监管协议的行为。(二)监管银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部门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视情节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监管银行的监管资格。1.违反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的;2.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规收存预售资金行为,未及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的;3.预售资金拔付不及时的;4.未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5.其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规定和监管协议的行为。监管银行监管资格暂停期间不得承接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未经建设部门核实同意,监管银行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监管银行,由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处理。(三)相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或采用其他方式协助开发企业套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其它事项本通知发布后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附件:1.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2.出账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州银保监分局2022年9月16日附件1湖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乙方(监管银行):丙方(建设部门):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确保监管额度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以下简称预售资金)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保障各方利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建设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意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订立本协议。一、监管项目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坐落位置:二、监管账户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该监管账户仅限本项目预售资金的缴存、使用,不可取现金,不得办理查询以外的网上银行业务,不得办理质押、担保,不得作为保证金账户,不得办理其他业务。三、监管期限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止。四、预售资金的收存甲方进行商品房预售,预售资金包括由购房人按合同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各种购房款,必须全额进入监管账户。五、资金监管额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项目装修标准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综合核定。该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毛坯单方工程造价元/平方米,全装修面积万平方米,全装修价格元/平方米。监管资金额度为万元,用于本项目建筑施工(含农民工工资)、设备安装、材料购置、配套建设以及代征代建等相关工程达到竣备交付的费用。六、资金监管的使用甲方应按照用款计划和工程进度分以下环节使用监管资金,首次拔付节点不得早于预售许可证所含的项目地下结构完成。(一)完成主体结构1/2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万元;(二)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三)毛坯完成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四)全装修竣工备案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五)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万元;(六)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后,可申请提取剩余全部监管额度。七、各方权利义务(一)甲方1.甲方按本协议将项目预售资金全部存入在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中,不得将监管资金作为乙方及其他金融机构借贷、债券的担保。2.甲方使用监管资金前应按本协议规定提交用款申请及相关依据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3.甲方自愿接受丙方对监管账户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涉及本项目资金监管的问题,甲方应密切配合,真实迅速提交相关资料,确保预售资金安全可靠。(二)乙方1.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将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如发现预售资金未缴存至监管账户的情形,应及时报告丙方。2.乙方须安排专人负责本项目预售资金的专管,根据指令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拨付资金。3.定期向甲方、丙方反馈监管账户信息(包括金额、收支明细、资金使用款事由及去向等),接受丙方核查、监督。(三)丙方1.丙方应统筹并建立资金监管三方信息共享系统(包含监管账户信息及监管项目信息等)。2.丙方有权监督甲乙双方是否按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可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八、违约责任(一)预售资金监管期间,甲方有未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和约定时间使用预售资金、提供虚假资料套取监管资金等逃避资金监管的情形,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可采取通报、警告、停止网签等措施。(二)乙方若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拒不接受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监督检查的,丙方有权采取通报、警告、取消监管资格等措施,并提交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进行处理。乙方未经丙方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额度内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监管账户如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或存在其他情况,致使乙、丙方无法进行账户管理的或因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四)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完全、充分履行;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采取补救措施,仍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五)如发生群访群诉、不正常停工等情况,或有逾期、烂尾的风险,可根据实际,对预售资金的使用进行全面出账审核。(六)甲乙丙三方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机关进行责任追究。九、其他(一)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解除监管时终止。(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丙方签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年 月 日来源: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湖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护资金安全,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浙江湖州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12月22日,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3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包含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核定标准;严禁提前、超额支付监管资金;严把非工程款支出;强化数据实时共享;强化各方监管责任等六个方面。
严禁在监管账户外收取购房款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定金、首付款、全款及分期付款中的后续资金)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严禁在网签系统外售房和收取资金。发生以上行为的,由住建部门暂停销售、责令整改。
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核定标准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时,工程预算清册(毛坯)造价低于4500元/平方米,按4500元/平方米计算。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不得低于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30%。
《通知》明确严禁提前、超额支付监管资金,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申报支付工程款,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核签证,监管银行要根据监管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表、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等,严格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使用申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在工程款申报中出现隐瞒、虚构事实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套取或者协助开发企业套取预售监管资金的,由属地住建部门依照规定处理并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监管银行发现工程款项支付与资金使用计划不符,应暂停支付,并及时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告,由属地住建部门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监管银行接到整改到位的通知后再支付工程款项,不得擅自支付。
同时,严把非工程款支出。非工程性费用支出按累计进账金额的20%支付,最高不得超过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20%。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累计进账金额大于监管额度时,监管账户需留足剩余工程款金额。
强化数据实时共享方面,监管银行网络系统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确保监管信息实时传输,并根据监管部门监管需要提供相应的金融数据服务。
强化各方监管责任方面,《通知》要求,各区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开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业管理,督促开发企业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人民银行各县支行、市银保监各县监管组要加强对监管银行预售资金监管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管银行按规定审核预售资金使用。


湖州买车补贴政策2022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此外,根据2022年购车补贴政策最新规定还可以知道,2022年的补贴标准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且未设过渡期。也就是说,今年1月1月零时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都按照2022版政策执行。【摘要】
湖州买车补贴政策2022【提问】
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在300公里以下的无补贴,续航里程300-400公里(含3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3万元;400公里以上(含40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补贴下降至1.8万元。

同时新政指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影响。

此外,根据2022年购车补贴政策最新规定还可以知道,2022年的补贴标准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且未设过渡期。也就是说,今年1月1月零时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都按照2022版政策执行。【回答】
第一条 实行政府补贴。

凭车主身份证和上牌手续给予购车补贴。补贴标准为:按销售发票价格的10%补贴;补贴上限为2万元。东风品牌新能源汽车和产地在湖北的汽车补贴不足1万元的补足1万元;东风农业机械价格不足5万元的按20%予以补贴,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按10%补贴,补贴不足1万元的补足1万元,补贴上限为2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和东风农业机械可享受国家、地方双重补贴。

第二条 享受东风优惠。

新购车辆享受3000元现金或精美礼包;在东风公司授权经销商置换旧车并购买东风燃油新车,凭本人名下二手车过户发票等凭证享受东风专项最高15000元的置换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公告为准。

第三条 赠送车辆保险。

在县内经销商购买东风系列汽车的,每台赠送2次交强险,统一在授权保险公司办理车辆保险手续。

第四条 实行贷款贴息。

县政府和东风公司给予金融贴息支持,最低可享受0息购车。对不能享受0息的车型,在县内合作金融机构分期贷款的,首付降至20%,月利率0.3%,县财政贴息1年,最高贴息5000元。

第五条 助力乡村振兴。

为实现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优势和力量,助推驻村工作队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日常交通难的问题,由县交投公司统一购买东风新能源汽车,租赁给驻村工作队使用。

第六条 享受工会补贴。

房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购车,享受2000元工会补贴。

第七条 配套充电设施。

供电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充电桩(站)建设力度,逐步实现百户以上小区、主城区、各乡镇集镇充电桩(站)全覆盖。

第八条 创优服务环境。

新车购置和上牌享受专设窗口服务,只缴纳法定税费,免收附加费用,免费安装ETC。

第九条 优化售后服务。

规范东风汽车授权销售网点售后服务,新车在享受厂家免费保养的基础上,再赠送2次基础保养服务。

第十条 优先政府采购。

政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东风公司生产的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载货汽车、新能源汽车。【回答】
买车退税吗【提问】
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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