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招聘信息

时间:2024-03-07 22:44:35编辑:优化君

2023江苏徐州市沛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2023江苏徐州市沛县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2.学历条件应聘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沛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3.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4.各岗位均不限户籍。5.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2021年江苏徐州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446人】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x.gov.cn/xwzx/001007/subPage.html)、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沛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58.218.171.3:8100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8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0日09:00-5月19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0日14:00—17:00。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击剑教练员、足球教练员岗位)。2021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2021年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授课。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授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报考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击剑教练员、足球教练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应聘人员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技能测试准考证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人物速写,考试时间15分钟。

  击剑教练员岗位:①步法组合;②进攻;③复杂进攻;④防守还击;⑤抢攻。应聘人员在20分钟内完成。

  足球教练员岗位:①颠球;②打点;③5*25米折返跑;④绕杆打门。应聘人员在20分钟内完成。

  技能测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2021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2021年毕业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沛县教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教育局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沛县教育局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沛县教育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并列者,同上)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局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所有招聘工作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89618362、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9398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                                                   

  沛县教育局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江苏徐州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11人】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9日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5月29日(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及时申领,否则责任自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15分钟。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9215307(第五派驻纪检组)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3年徐州丰县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
(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七)其他条件:
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报名安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资格审核
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
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四、选岗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
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
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111071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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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徐州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72人】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z.gov.cn/pizhourbj/)、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视为符合所有岗位学历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后暂缓一年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网站”(http://pzs.djwenhua.top/),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邳州市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6日8:00-7月15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6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7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8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18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和2020年毕业的邳州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由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30日(周四)。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z.gov.cn/pizhourbj/)、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考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供);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书》。

  按应届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教育局、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邳州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在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z.gov.cn/pizhourbj/)、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公示。考生需按公示中规定的时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20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考生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2020年毕业的邳州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笔试成绩作为招聘考试总成绩。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考生总成绩公布网址: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z.gov.cn/pizhourbj/)、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选岗及考察环节,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六)公示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pz.gov.cn/pizhourbj/)、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邳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邳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者在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邳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除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外,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中国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67061291、67061292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6626217、86288837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6626258、86288538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附件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021年江苏徐州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800人(5月29日8:00开始报名)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江苏徐州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800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7日08:00-22: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8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其中中职专业课应聘人员聘用后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者予以解聘,详见《岗位表》)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1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网站”(http://pzs.djwenhua.top/),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7日0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8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9日0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10日09:00-17: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29日-6月10日0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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