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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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胎政策什么时候下?

广东二胎新政策

2015年7月12日,国家卫计委首次正式回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表示“目前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同时,卫计委通报了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情况。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在去年末已达13.68亿人。中国人口政策正在调整,但就如何调整以及调整时间,学界观点并不统一。
2014年3月27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这标志着广东“单独二胎”政策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广东省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即可生育二胎。
2013年11月15日,中央公布消息,决定放开“单独二胎”,即一方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2013年11月1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现在全国有广东、浙江、江西、安徽、四川等地实行了单独二胎政策,2014年预计有1/3的省份启动新政策。
广东二胎政策
广东“单独二孩”已通过修法,于2014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也就是说,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即可生育二胎。
目前广东的二胎政策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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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胎新政策
北京单独二胎最新消息
广东申请二胎流程
2015年7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

2014年5月7日,广东省卫计委发表《关于进一步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的通知》,规定今后“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仅凭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并填写申请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全部手续,无需再开各种证明和盖章。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1、 夫妻同省不同市,可在男方户籍地申请
《通知》表示,乡镇、街道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批机构)是受理审批“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的主体。此前,单独夫妇再生育一胎的申请要向女方户籍地提出,这次《通知》指出,单独夫妇双方户籍如果都在省内,但不在同一个地级以上市,而且女方常住男方户籍地的,该夫妇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如果单独夫妇双方户籍在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但不在同一个乡镇或街道,仍需要向女方户籍地申请。
2 、申请材料减少无需回村(居)委和单位盖章
《通知》称,以后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时,申请材料只需提供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即可一站式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全部手续。
这意味着,申请“单独二孩”的夫妇既无需父母回户籍地开具独生子女证明,也无需再持《再生育申请表》回各自单位盖章,申请流程大幅简化。此外,申请材料也减少至“四证一表”,此前需要提供的头胎子女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现在亦不再需要。
3 、信息核查内部化无需提供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在独生子女身份核实方面,《通知》明确了审批机构内部核查机制。审批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材料后,应通过查询人口信息系统和计生奖励发放系统(主要核查申请人父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情况)核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即时办理审批手续。
而通过以上系统无法核实、申请人填报资料与计划生育档案信息不一致或有群众举报的,应通过联系或实地走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进一步核查。
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核实的,申请人还可以签订《“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承诺书》来办理审批手续,由申请人对其提供证件材料及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 申请信息隐私化取消15天公示制缩短审批时间
在审批时间上,《通知》也有明确规定,要求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单独夫妇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结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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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解读

  尊敬的党组织:   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终于出台了。《决定》中关于二胎的政策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我国关于“单独二胎”的政策讨论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也算是对这一讨论盖棺定论。但是,很多网友也引起了疑虑。因此,“单独二胎”政策的实施任重道远。   常言道孩子是三个多,一个少,二个正正好。可生孩子是人生中的大事,从宝宝呱呱落地开始到结婚生子,这其中的艰辛,不说大家也明白。二胎宝宝虽然能给家庭带来欢乐,但同时也意味着爸妈多了一份责任。虽然单独二胎政策开放,但符合条件,却不知道要不要生二胎的爸妈们,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一、生二胎的利好   1、二胎让宝宝不再孤独;   2、分担抚养老人的责任;   3、促进两个孩子相互的竞争;   4、避免过度保护和溺爱;   5、防止独生子女发生意外,导致绝后;    二、生二胎的弊端   1、经济压力增大;   2、照顾两个孩子精力不足;   3、一份爱要分给两个孩子;   4、夫妻的“甜蜜”时光更少;    三、生二胎需考虑的因素   1、经济问题   2、孩子的带养问题   3、年龄问题   4、生男生女问题   然而,无论如何,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对于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是“一小步”,对中国人口增长的影响并不大,但它具有风向标的意义。此次国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重大转变,将会对我国的人口、社会保障等领域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汇报人:   日期

单独二胎新政策解读

解析单独二胎新政

启动单独二胎的意义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同时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是低生育水平稳中趋降。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总和生育率降到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为1.5~1.6,达到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

  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将减少约800万人。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本世纪30年代中期将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近20年来一直在高位徘徊,仍高达117.7。

  三是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六普”数据显示,全国户均3.1人,较“五普”减少0.34人,与上世纪80年代初户均4.43人比较,下降1.33人。独生子女家庭1.5亿多户,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的传统功能有所弱化。

  四是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的生育观念正在形成。

  1980年,******《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当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

  一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单独二胎适宜人群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单独二胎的启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我委将做好调研指导工作。

七种情况可生第二胎

  修订草案规定,在七种情况下,夫妻双方通过申请并经审批后可安排再生一胎:

  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含依法收养)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属残疾儿的;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作业、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只生育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7、婚前双方均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个子女。(备注:为预防某些没有达到生育愿望的不法分子通过人为致残婴儿来获得许可,修订草案增加规定,对于故意致婴儿死亡或残疾的夫妻,将不再安排生育。)


单独生二胎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

单独生二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一、单独二胎不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二、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三、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非单独生二胎的条件

  除开单独二胎来说,我国现有的生育政策其实也是允许生育二胎的。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对现有生育政策的一种扩展,也意味着我国政策正不断跟着时代的步伐向前改进。

  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2009计划生育新政策

您好,我正在根据您提的问题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摘要】2009计划生育新政策【提问】您好,我正在根据您提的问题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请问具体是哪个省份呢?因为2009年国家貌似没有统一颁布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回答】😊😊😊【回答】河南省2009年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提问】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回答】好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回答】😊😊😊【回答】你在哪里查到这个条文?把相关文件发给我,谢谢【提问】只能看到这张图片【回答】看不到全部的条例【回答】很抱歉【回答】这个仅供参考【回答】我再去看看可不可以找到更详细的条例【回答】不过请您稍等【回答】2009年河南的计划生育条例是根据2002年执行的【回答】中间没有发生变动【回答】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2年颁布,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依法管理、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本条例的贯彻实施。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回答】由于网站不支持分享,所以我就截图了【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回答】2009年二孩生育政策或者说哪种条件符合生育二胎【提问】你们双方都是农村户口并且第一胎是女孩儿,或者你们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回答】这样可以生育二胎【回答】谢谢你【提问】应该的,不客气【回答】😊😊😊【回答】

计划生育新政策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新政策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生二胎新政策2013

核心内容:生二胎的新政策——单独生二胎政策已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实施。全国对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不定统一的时间表,又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施行时间。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3年生二...核心内容:生二胎的新政策——单独生二胎政策已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实施。全国对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不定统一的时间表,又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施行时间。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2013年生二胎的新政策。一、2013年生二胎新政策——单独二胎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是指只有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解释单独二胎的实施细节时表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是,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 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如果两人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你们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page]二、启动生二胎新政策的意义: 第一,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明显变化,“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逐步淡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必将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的理念,改善家庭人口结构,显著增强家庭抵御风险能力和养老照料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第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减缓人口总量在达到峰值后过快下降的势头,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就是要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这些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2017年二胎新政策

  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公务员二胎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二胎新政策   全面放开二孩要落地,恐怕至少要经历4个关键程序:   第1关:中共中央的决定;第2关:国务院制定调整意见,全国人大会批准;第3关:各地 实施方案 报批;第4关: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昨日表示,全面落实该政策还需等待各地人大修改地方的法律之后,方可最终落地。   开放二孩要先修法   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落实应该是参照“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因此全面放开二孩依旧需要依法落实,首先有个修法的过程。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当年12月国务院就向全国人大会提交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12月末的全国人大会就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各地落实“单独二孩”的实施方案。首先,各省(区市)的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接着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即国家卫计委)备案。之后,各省人大或其会修订地方性法规。   抢生属违法要罚款   目前,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姜卫平介绍,国家仅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具体的生育政策在省级层面制定。我国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后,多地相应地修改了计划与生育条例。这导致了各地政策的落地出现了时间差。   如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二孩“政策,3月至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政策全面落地。地方政策的出台时间决定了新生儿的身份是否合法。   对于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的处理,各地也有不同。   此前媒体曾统计,江西、浙江、天津、北京、陕西、上海、四川、甘肃、重庆、广东、辽宁、湖南、云南、福建、内蒙古、黑龙江、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明确规定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单独二孩者属违法,仍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017年国家农村生三胎   1、夫妻都是农村的少数民族并且都为独生子女。现在民族大融合,会出现不同民族通婚的情况,假如夫妻一方为少数民族另外一个是汉族,而汉族到少数民族所在地落户并且居住在所在地乡或者村五年以上,这时可以生三胎。   2、如果为再婚夫妻,那么夫妻双方在再婚前一方育有一子而另一方没有,双方再婚后生了一个孩子的。这时也是可以再生一胎的。   3、前提是再婚夫妻,双方再次结婚前一方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再婚前,加起一共有两个孩子,这时可以生育第三胎。   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中有残疾并且独立生活成问题,不能成为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夫妻经过医学鉴定还可以生育的,可以生第三胎。   5、除了以上几种情况,如果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所以,如果夫妻符合以上条例并且想生第三胎的,到当地相关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有关的情况,核定情况属实的,生育服务证将在十五个工作日里批准并且发放。   二胎产假新规定   2016晚婚假正式取消   在全国人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当天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订,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调查,目前群众初婚初育年龄比以前明显推迟,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30岁。婚育年龄推迟不仅使得现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缩短,也造成了高龄产妇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会问题。   张春生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母亲二胎产假128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   对于妈妈来说,情况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哦!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与以往有何不同?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在家里陪着新生儿和你心爱的妻子。   二胎政策的影响   延长生育假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修正案草案还修改了具体条款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二孩。如,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据悉,这一政策是为了解决“二孩政策”所带来的生育假不足的问题。   根据人口计生法第29条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区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取消晚婚假   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与保障的条款,修正案草案也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随着二胎政策的尘埃落定,中国母婴行业市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5日在沪首次发布的《2015CBME中国孕婴童消费 市场调查 报告 》中显示,尽管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但母婴消费市场规模未受影响,占家庭收入的11%。   刺激市场

多少年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2007年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单独二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二孩政策不等于单独二胎政策,单独二孩,顾名思义就是指有两个孩子,计划生育针对的是孩子的数量,而不是胎次的数量,是两胎的话,则有可能出现三个孩子或者更多孩子的情况,这样便不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当夫妇俩的户籍所在的省份修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专门规定,允许单独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就可以按程序申请再生育了。夫妇俩的户口不在同一个省区,市,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单独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正式开放,进展顺利,于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试行。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014年超生的现在还算不算超生呢

  1、2014年超生的,再起仍然是超生。  2、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法生育子女)的认定和处罚,适用孩子出生时的法律。当时的法律规定为超生的,现在仍认为超生,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2002年版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一、现在生育一胎的政策怎么执行?
计划生育是指有计划的生育子女的措施,计划生育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是指由国家制定或在国家指导下制定的规范育龄夫妇生育行为(包括生育数量和质量)的准则。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条例主要是,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规定。男女双方均未生育,经依法登记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
二、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哪些
计划生育新政策包括:
1、国家依法开放三胎生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2、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
3、其他新政策。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哪一年放开的二胎政策

法律分析:二胎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2021年5月11日,国新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单独二胎政策是哪一年

法律分析:2013年我国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2014年生的二胎还要罚款吗

   2014年如果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现阶段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规定。因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地的规定不同,可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生的二胎还要罚款吗

当年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必须的,因为这是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更何况当地计生部门不会因为目前两孩生育新政策的出台而免于你当年违法生育子女的责任。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
  无需“全国各地罚款标准”,只需你对照你省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责任”部分的条款就行,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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