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北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群的经济承受能力,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9000元。
一、缴费标准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当地的缴费基数来决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指的是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费数额;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缴费数额。缴费基数由各省市根据前一年的职工工资进行规定,每个省份有所区别。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具体金额根据各省份的经济标准由各省份统一协调。(以北京市为例)2020年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五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北京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法律分析:北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参保人群的经济承受能力,其中最低缴费标准为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9000元。法律依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用于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用及其遗属的抚恤费用。病残津贴指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抵扣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从其他支出中列支。
北京养老金组成部分
法律主观: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组成部分: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即大家口头所称的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 4、过渡性调节金 过度性调节金是指在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制度前参加工作、本办法实施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及调节金。 企业退休人员 养老金计算 方法: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北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怎么构成的
养老金待遇主要跟四个因素有关:
1、缴费年限长短缴费15年还是缴费30年,会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满15年只是享受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
2、缴费水平高低缴费水平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到退休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3、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
注意,社会平均工资指的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4、受退休年龄影响你是55岁退休还是60岁退休,在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时候,所除的计发月数是不同的。退休年龄越后,计发月数越小,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能算起来会略高一些。
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如下:一、调整范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二、调整方案(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6300(6250+50)元的,补足到6300元。(四)企业退休的特定人员、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五)企业退休的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有关法规,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六)在按照上述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1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七)企业退休的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法规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两至三个半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方案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三、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标准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计算。【摘要】
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提问】
根据北京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如下:一、调整范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1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二、调整方案(一)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6250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6300(6250+50)元的,补足到6300元。(四)企业退休的特定人员、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五)企业退休的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有关法规,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六)在按照上述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1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七)企业退休的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法规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两至三个半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方案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三、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标准北京市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计算。【回答】
2023北京养老金上调政策最新
2022-2023年哪帆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上涨比例是4%,北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旅前月增加36元。北京市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式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挂钩调整1、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倾斜调整对在2021年12月李镇雹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再额外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
北京退休金2023上调方案
2023年北京退休金上调方案如下: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职工。二、调整比例: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退休人员2022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0%。3.适当倾斜:(1)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4)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四、资金渠道: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缴费渠道列支。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摘要】
北京退休金2023上调方案【提问】
2023年北京退休金上调方案如下: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职工。二、调整比例: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三、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退休人员2022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0%。3.适当倾斜:(1)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4)截至2022年1月1日,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四、资金渠道: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参保人员缴费渠道列支。希望以上信息对回答您的问题有帮助。【回答】
2023年北京退休金涨多少
2022-2023年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22年养老金上涨比例是4%,北京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 北京市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式如下 (一)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倾斜调整 对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再额外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法律分析:十五年。根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在北京交社保十五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
若缴费年限已达10年,则可以北京退休,享受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若缴费年限未达到10年,则享受的是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的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养老金能领多少钱一个月
不同地区能领到的钱数额不一样。以北京为例,在北京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缴纳城乡居民社保的参保人,退休之后能够领到829元左右的养老金。居民社保也包括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一般每年都有12个缴费档次可以选择,政府也会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档次提供一定的补贴。所以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基础养老金与个人缴费无关,是由退休当地统一确定的。很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档次只有一二百元,北京作为一线城市最低档次相比其他城市来说还是高出不少的,2019年的最低基数为每年100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710元。按照政府每年80元的补助计算,加上利息,保守估计每年至少有1100元,这样计算下来,参保人能够领取到的养老金就是:个人账户养老金:1100*15年/139月=119元;基础养老金:未考虑每年增幅,保守按照710元计算;总养老金:119+710=829元。我国的养老金一直遵循的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所以,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我们还是建议大家能够提高一些缴费基数和延长缴费年限。当然,在社保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档次较低一些的缴费标准。
北京养老金最低多少钱一个月?每月几号发放
一、北京养老金最低多少钱一个月 北京养老金标准最低多少钱一个月:计发月数是139。个人账户养老金=57600÷139=414元,基础账户养老金=(7706+4000)÷2×15×1%=878元,那退休后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就是414+878=1292元。 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养老金每月几号发放 退休金发放时间一般是每月10号。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劳动部门审批退休的次月起开始领取。企业因各种原因逾期给职工办理退休,其退休时间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间为准,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按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执行。 因企业原因使退休人员未能按时领取的养老金,由企业负担 。按照现在的养老金发放标准,一个职工60岁退休,每月从个人账户的领取额就是个人账户里的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经计算是139个月,71岁的时候可以领完。 三、养老保险领取依据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北京交社保多少年以后可以在北京领养老金
十五年。1、对于外地户口在北京缴纳社保年限满10年、和在外地缴纳社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外地户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2、对于在北京缴费年限确实满10年、但整个缴费年限又不满15年的这部分外埠户籍人员,不足15年者可通过延长缴费社保费的方式以满足退休的必要条件。外埠参保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延长缴费书面申请,并于次月开始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即达到15年的缴费年限。3、对于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4、对于符合在北京市延长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如果因工作需要单位继续留用,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留用时间及有关事项,报市或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将备案后的书面协议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留用期间企业和职工双方应继续按本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关于参保人员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延长缴费办法(一)适用范围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前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7月1日(含)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全部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上述人员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本人自愿,可申请在本市延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规定缴纳延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外埠参保人员,仍不满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可自愿申请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五)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在本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外埠参保人员,可以申请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至本通知实施前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中断不属应缴未缴情况。
北京养老金发放标准
北京养老金发放标准具体如下:1、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至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2、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4、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至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养老金发放标准
北京养老金发放标准具体如下: 1、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至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2、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3355元/月,补足到3355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3、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增加160元; 4、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至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养老保险需要交多少年
法律分析:在中国,养老保险至少要交15年。第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满15年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第二,即使本人缴费满15年,也应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已满15年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要继续参保缴费,履行缴费义务。养老金待遇的确定与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的长短以及缴费基数的高低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延长自己的缴费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为被保险人。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负责登记、征收、支付和稽核等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工作;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第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和管理工作;审计机关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服务。第八条 鼓励企业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提倡被保险人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九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下列部分构成: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和其他收益;(三)财政补贴;(四)滞纳金;(五)其他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第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十一条 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规定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月缴纳。第十二条 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第十三条 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第十四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缴费记录,并负责保存,保证其完整、安全。
企业和被保险人有权查询缴费记录。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上一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发布核对被保险人上一年度缴费记录的公告,并在公告中确定核对缴费基数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保险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为个人账户)。第十八条 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
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或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北京个人养老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规范个人养老金运作流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金融行业平台为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建设的业务信息平台。参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以及经金融监管部门确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 第四条 信息平台对接商业银行和金融行业平台,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为个人养老金实施、参与部门职责内监管和政府宏观指导提供支持。 信息平台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等渠道,为参加人提供个人养老金服务,支持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查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缴费额度、个人资产信息和个人养老金产品等信息,根据参加人需要提供涉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