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中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 #中考# 导语】 从中山招了解到,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中山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高中学校: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粤招办〔2022〕4号)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通〔2022〕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填报志愿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和投档顺序
2022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共三个批次进行,每批次设若干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分批投档录取。具体安排如下:
1.提前批,投档顺序为:
①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设1个志愿。
②指标生,设1个志愿;其中指标生志愿实行与A类计划第一志愿捆 绑,即自动默认为A类计划第一志愿的学校,不需要考生在系统进行填报,如考生的A类计划第一志愿学校不属于实行指标生分配的高中学校,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指标生志愿。
③港澳台班,设2个志愿,其中报考公办学校(含按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收费的民办学校计划,以下简称参公收费生)志愿不多于1个。
2.第一批,投档顺序为:
①B类计划,设置1个志愿。
②A类计划设6个志愿,A类计划志愿填报公办学校住宿生(含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志愿不多于4个,公办学校住宿生和走读生分开填报,民办学校参公收费生和自费生分开填报。
③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设2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3.第二批设2个志愿组,投档顺序为:
①第一组为本市中职学校,设4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住宿生和走读生分开填报。
②第二组为外市中职学校,设5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在省招生平台实行学校志愿投档。
填报说明详见附件3。
二、填报志愿时间与办法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从中山招(http://zk.zsedu.cn/)首页填报志愿窗口进入,也可直接登入填报志愿端口:http://10.25.1.66:8004/(中山教育城域网用户),http://61.142.114.234:8004/(公网用户)。
(一)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16:00至7月3日16:00。考生必须在2022年7月3日16:00前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二)填报志愿工作流程
考生:进入填报志愿登录界面→正确输入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确认联系方式→逐批填报各批次学校志愿→核对与修改,并提交志愿信息→最后确认志愿信息→输入确认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填报→打印志愿表→家长和考生签名→提交志愿表给学校。
初中学校:通过系统核实考生是否完成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签名→收集整理考生志愿表→考生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三)志愿修改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对未确认的志愿信息可自行修改,如已确认需修改的,则需向毕业学校(报名点)书面申请取消确认,由毕业学校(报名点)将该生的志愿状态恢复为“未确认”,考生再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并重新确认。2022年7月3日16:00志愿填报系统正式关闭,任何人不得再修改考生志愿。
(四)志愿封存
志愿填报工作结束,系统将自动关闭志愿填报的相关功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科监督下,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封存,并交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科备案,如考生对自己的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备案的志愿数据为准。
三、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一)考生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后,应首先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具体住址、家长移动电话号码是否无误,再填报志愿,建议家长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前不要更换移动电话号码。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不要过于简单,要防止密码泄露;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等浏览器填报志愿。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对照《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批次计划表中有关条件和查阅有关学校招生简章,要了解各高中各类计划的报考范围,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顺序、各高中学校录取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和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和要求选择学校志愿。自身条件没有达到相应高中学校招生条件和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符合相关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指标生、港澳台班等填报志愿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相关栏目中填报相应高中志愿。没填报对应高中志愿的考生,不能按该招生类型录取。考生要充分利用志愿的容量,考虑前后志愿间的梯度,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三)考生要重视A类计划第一志愿和B类计划志愿的填报。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要正确评估自身的学业考试成绩,合理选择A类计划第一志愿,充分利用该志愿与指标生志愿捆 绑的政策,增加录取的机会。考生要充分了解B类计划志愿是在A类计划志愿前单独录取,要充分考虑一旦录取到B类计划志愿学校,A类计划志愿将自动失效。
2022年,我市户籍考生、本省外市户籍考生、港澳籍考生、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待遇考生、通过我市2022年中考随迁子女资格审核的外省户籍考生,符合《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通〔2022〕84号)规定的指标生资格条件且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与公示,均可以填报指标生志愿。
(四)考生要特别注意部分公办学校会招收走读生,具备相应走读条件的考生,应积极填报,以免失去录取机会。特别提醒:不具备走读条件的考生不要填报走读生志愿,录取后因高中学校不提供住宿条件导致无法就读的,责任由考生和家长自行承担。
(五)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收费较高,考生选择 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的,须先了解清楚相关学校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清楚家庭的实际经济情况是否可以承担高额学费方可填报,不具备自费生就读条件的学生要慎重填报民办学校自费生志愿。另外,华师中山附中艺术生将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参公收费生的确认由华师中山附中依据《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2022年高中艺术类招生工作方案》执行。中山市三鑫双语学校B类计划将根据总分B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参公收费生的确认由三鑫双语依据《2022年中山市三鑫学校学校高中招生简章》执行。
(六)广东省户籍、港澳籍、已通过我市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或符合“本市户籍待遇”的考生方可报考中职类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录取到中职类学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学生在完成三年高中学业后,还需符合高职院校转段考核相关文件规定,方可参加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非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专业,且不能参加转段考试。
(七)考生应及时确认填报的志愿信息。如考生在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前未对填报的志愿信息加以确认,则所填志愿信息无效,系统按放弃填报志愿处理。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上网密码设置不当或保管不善,不按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信息。志愿填报系统关闭后,考生可自行打印志愿信息表,也可由初中学校打印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由考生和家长签名后,交初中学校放入考生档案袋保存。家长和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名及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四、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须在系统选择是否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补录及第二批录取;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须在系统选择是否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及第二批录取。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五、补录工作
各阶段在第一次录取、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学校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普通高中补录在各学校第一次出档分数线上进行,第一次投档录取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补录填报志愿,补录时根据考生补录志愿的先后顺序,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六、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全市填报志愿统筹管理工作,制订填报志愿实施办法,负责填报志愿程序的开发、测试和完善;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演练;填报志愿服务器和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填报志愿用户管理、日志管理;志愿信息的管理与使用;制定应急预案。
(二)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制定本镇街填报志愿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检查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负责进行填报志愿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中学制订工作方案;负责监督志愿填报进度和志愿信息查漏补缺的工作;负责所在辖区考生账号密码维护;督促各中学组织开展填报志愿演练和培训;负责监督志愿填报纪律。
(三)初中学校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设备的配备、维护和网络环境、病毒防范等各项准备工作,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场所;负责组织班主任、中学网络管理员、中学信息管理员进行考生填报志愿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报考指南》的免费发放工作,确保每位考生人手一册,并做好发放登记,及时引导学生通过《报考指南》和中招网上招生宣传平台、电话咨询、学校网站等途径更多地了解所选择的学校;负责组织开展填报志愿培训和演练,指导考生根据个人学业水平、发展意愿合理选择升学意向和填报升学志愿;负责填报志愿人数的统计、上报和追踪未填报志愿学生等工作;密切关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紧急通知及中山招网站上各类通知,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负责督促考生提早进行志愿的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印志愿表、考生签名及审核等工作,建立严格的校对制度,在填报志愿截止前检查收回志愿表,若有缺漏或修改,则须重新打印签名。要特别提醒考生:志愿信息以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录入的为准。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
(四)各镇街、各初中学校负责填报志愿期间的卫生防疫工作。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采取现场填报志愿的场所、场地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为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设施,对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五)考生应严格按照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志愿,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遵守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按时参加培训;填报志愿结束后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再次登录查询核实填报的志愿是否正确。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向所在初中学校反映。
(六)严肃志愿填报纪律,禁止一切限制考生自主报考或擅自更改考生密码代*生填报志愿的行为;严禁学校以签订协议书、非考生家长意愿的委托书等名义剥夺考生填报志愿权利的行为;严禁学校和教师进行有偿招生,收受招生学校的所谓“招生介绍费”;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统计考生志愿,造成招生不公平。凡涉及严重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侵犯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报全市,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学校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1.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样表一)
2.2022年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表(样表二)
3.志愿填报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7日
2022年广东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通知
各镇街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初、高中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2〕4号)和《关于印发〈中山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8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探索综合考核评价模式,建立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新机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成长成才需要,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克服唯分数论,引导中小学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公平公正,完善考试招生制度规则,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全市统筹安排,具体方案另行制定。民办普通高中参照执行。每年2月底前,有意申报学科类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向市教育体育局书面申请并提交学科类自主招生和培养方案。具体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统筹下达。
四、招生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中考前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招生方案要求审核考生资格,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名单;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中考后全市统一进行。普通高中应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开展自主招生考核,考核内容须为所选学科。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中考成绩和高中学校考核成绩按照“考生中考成绩70%+高中学校考核成绩30%”的比例合成。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对于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普通高中可从严制定破格入围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要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教育体育局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
五、招生要求
(一)合理设定报考条件
考生须为参加我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我市当年招生文件规定的相关招生学校报考条件,方可报考。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政策,结合本校招生项目和定位,合理确定学科类自主招生的报考条件。条件要突出对学生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要求,不得简单以学校推荐书、专利、竞赛(活动)获奖等为报考必要条件和审核通过依据。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不得把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或培训机构组织的竞赛活动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二)建立科学遴选机制
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生、考核、录取、培养等各项工作;成立考核专家组,聘请水平高、素质强的考核专家,确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人员的选聘标准和回避制度,完善考核人员组成结构;建立命题管理制度,加强命题安全和质量的管理,提高考核结果的有效度;建立科学考核管理制度,统一标准并科学设计操作流程,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和存档管理,确保有迹可循;建立监督制度,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确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合理确定入围资格
招生学校要合理确定参加各学科项目考核的资格条件和入围资格条件、办法,按不超过各学科项目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资格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实际投档结果为准。
(四)合理设置学业考试成绩要求
各学校应根据学科的不同,分别设定所执行的中考总分类别(总分A或总分B)。自主招生录取时,中考总分不得低于全市同类总分的A等级最低分以上20分。考查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学校当年普通生录取的条件,破格录取考生可适当降低中考总分要求。
六、学生培养
(一)健全培养机制
加强“选育衔接”,统筹考虑招生定位和培养要求,明确学生在特色项目发展的培养目标,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特色项目课程资源、师资配备、学习条件、学术环境、设备设施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对标高校“强基计划”,对自主招生的学生探索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教学等培养模式。各学校要通过制定学科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强化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培养质量。市教育体育局每年将根据学生参加竞赛、高考等方面的情况,对自主招生培养质量进行评估,对没有达到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学校,将减少或取消其该项目的招生计划。
(二)强化特色课程建设
积极探索与普通高校联合育人,与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创新实验室、联合培养基地、实践创新基地等;开展跨学科综合课程、学科竞赛课程等普通高中“强基计划”课程实验,为自主招生学生特色项目发展提供适合的课程资源、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和广阔的发展平台,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建立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七、规范管理
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纪律监察部门监督,并建立申诉途径和举报机制。各学校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组织自主招生考核和实施综合评价,原则上考核专家应有一半以上从外单位聘请。考核必须按照中考要求组织实施,试题参照秘密级事项管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合理设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核秩序混乱、大规模舞弊、招生严重违规的学校,取消其学科类自主招生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各招生学校要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严禁将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先修课程、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作为自主招生的前提条件或者与考核工作挂钩;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学校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组织报名和考核等活动。有关初中学校、家长和考生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对违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八、组织领导
招生部门负责监督相关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校有关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制定招生和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和责任,确保相关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积极开展面向考生和家长的政策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将自主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巡察和督导的工作范围,建立动态准入退出机制。
附件: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程序和办法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8日
2022通88-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docx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可以的。中山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第三条 报名方法一、网上报名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三、注意事项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第四条 选拔程序一、初审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二、考核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各学科大类按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第五条 录取政策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在已认定学科大类中填报。根据入选资格学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学科大类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一、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以上,在已认定学科大类的前两个专业志愿中安排录取。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5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5分执行。二、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在已认定的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40分、上海市按其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执行。三、考核中超过80%的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入选学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并在该学科大类中安排专业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办(考试院)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第六条 监督管理一、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自主招生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三、为保证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录取名单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平台上公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学校网站、信函、电话、现场进行举报。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附则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3月6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锡昌堂一楼拓展资料: 自主招生又称自主选拔,是高校选拔录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环节。2003年,中国教育部开始推行自主招生,结束了此前高校只能在每年同一时间招考的历史。2014年11月,根据国务院考试招生改革整体精神,2015年起,自主招生考试应将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或将仍允许安排笔试环节。通过高考自主招生笔试和面试之后,可以得到相应的高考降分政策,一般通过考试后招生学校会与其签订招生考试合同,签订合同后,一般可享受降低十分至几十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另外还有专业选择方面的优惠,具体合同要与学校谈。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参考资料: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自主招生
中山大学自主招生
你好,中山大学自主招生高考录取原则如下: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
(一)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须高于当地重点线,录取原则如下:
1.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以上,加5分进行专业录取;
2.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在专业服从调剂前提下,参照本人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相关专业录取情况予以录取。
(二)B类资格考生,录取原则如下:
1. 所录取的专业须与特长学科领域相关;
2. 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当地重点线,具体优惠幅度以通知书为准。
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全国自考教材服务网教务老师了解到,《广东中山关于做好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我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2月24日-3月6日。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确保报名报考相关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3年4月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在线正式报名:2023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报考:2023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缴费:2023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我市考场容量有限,额满系统自动停止报考,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三)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我市自考办,联系电话:0760-89989286,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办理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3楼305室,联系电话:0760-89989286。2.考生报考考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我市自考办进行解绑。(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3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我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我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因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到4月1日至2日开考,本次报考时间早于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的开考和成绩公布时间,为此,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务必谨慎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考课程。二、打印准考证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附件4),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前5天考生应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申报说明见附件4—1),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二)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按照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和考点的要求,主动配合做好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的身份核验工作。考生应服从考点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官微以及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信息。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3年5月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统一各类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1.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23年2月20日推荐阅读:2023年4月各地区自考报名时间与入口汇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广东]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考生:广东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在7月20-30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和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相关防控工作,确保2021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报名报考工作安排(一)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二)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报名、报考时间安排2021年10月中山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时间安排如下:新生预报名:2021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2:00正式报名:2021年7月20日10:00至7月23日17:00报考:2021年7月26日14:00至7月29日17:00缴费:2021年7月27日10:00至7月30日17:00点击进入: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三)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报名、报考步骤和方法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新考生报名后可获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1.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要求详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于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一楼办证大厅,联系电话:0760-89989286。根据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对个别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进行线上报名或者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前往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要佩戴口罩,并将采取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措施,考生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2.考生报考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联系市自考办进行解绑,联系电话:0760-89989286。(1)查询报考科目方式本次考试具体开考课程《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可在“中山招考网”→“自学考试”专栏→“开考计划”下载。(2)报考注意事项①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后方能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②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市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二、准考证实施自行打印广东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一)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www.eeagd.edu.cn/selfec/)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向市自考办咨询。(二)准考证的使用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和“粤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三)原卡片式准考证的使用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但仍可按相关规定继续用于办理考籍方面的业务。三、赴考注意事项(一)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附件5),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考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粤康码”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6),并在接受考前检查时向考点工作人员提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以及无“粤康码”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评估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考生应随身准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按照市自考办和考点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四)考生要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四、加强法规宣传和诚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于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19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根据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考试作弊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明确了“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范围、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保障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依法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各助学机构和报名点可采取向考生发放告知书、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方式,加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宣传,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五、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六、2021年10月中山自考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1年11月22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七、其他(一)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费标准为每科37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附件:【附件1-6点击下载】1. 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 2021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5.广东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防疫要求6.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健康信息申报表热点推荐:干货!2021年10月广东自考报名攻略出炉各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2021年自考报名有疑问、不知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立即报考咨询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https://www.87dh.com/xl/
请问中山的公务员考试几时开始报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广东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2月9日9:00-15日16:00,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 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缴费确认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16︰00
注意事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的专门职位的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系统直接确认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8︰30
注意事项: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
http://gd.offcn.com?wt.mc_id=bd10927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广东省中山市公务员考试什么时候报名?在哪里报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山市不独立招考公务员。2015广东公务员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2月9日9:00-15日16:00,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 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缴费确认
截止时间:2015年2月16日16︰00
注意事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本地优秀工人农民”的专门职位的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系统直接确认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8︰30
注意事项: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上午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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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教育局电话
中山市教育局 电话号码是:0760-88312629。中山市是我国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是全国唯一以伟人名字命名的城市。 2005年,中山成为广东省第一批教育强市,2007年全市24个镇区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现有中小学324所(含技校),在校生44.2万人;幼儿园454所,在园幼儿11.1万人。学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设立中山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中山市教育局电话
联系电话:88302570法律分析:中山市石岐区教育局地址:石岐区办事处办公楼10楼1007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分析:中山市东区办事处大楼206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中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用人需求制订方案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中山市中医院是隶属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示范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基地。医院分设2个门诊部和29个病区,实际开放床位1200张。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16层及64层螺旋CT、1000毫安数字减影血管X光机、CR及DR系统、多普勒彩色B超等价值3亿元的医疗设备,配备了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手术室,设备先进的ICU多功能监护系统。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患者放在第一位,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年来,我院的群众信赖度不断提高,医院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序号 招聘岗位 拟招人数 专业要求 职称要求 岗位要求
ZSZY
2011006 临床护理 11名 护理学专业 护师(初级)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在三甲医院护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3、具有中医护理经验者优先。
ZSZY2011007 检验科 1名 医学检验专业 检验技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检验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08 药学部 3名 中药学或药学 药师或中药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三甲医院从事药房或中药房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09 康复科 1名 针灸推拿学 医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三甲医院康复治疗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10 骨科 1名 针灸推拿学 技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11 信息科 1名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或电子商务 信息处理技术员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信息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
1、熟悉PIS与PASC程序操作者优先。
ZSZY2011012 病案室 1名 行政管理学 病案信息技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在三甲医院从事病案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13 急诊科 1名 中医骨伤专业 中级职称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三甲医院急诊科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ZSZY2011014 放射科 1名 临床医学 医师及以上 1、大学本科及以上,35岁以下;
2、三甲医院工作满3年以上、具有影像科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3、非广东户籍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见附件《中山市中医院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表》。
五、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招考。
(2)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1月2日下午17:00止(上班时间);报名方式为: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为:0760-89980281,0760-89980283,联系人:潘敏,刘勇主任。
(3)投诉电话:中山市中医院,电话0760-89980383;中山市卫生局,电话:0760-88360693。
(二)报名要求及初审: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免);③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已婚)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3)初审:中山市中医院对报名人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1)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中山市中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为本专业的医学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中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两科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应聘人数不足,会适当调整比例),再按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中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卫生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或中山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一、聘用:
(1)中山市中医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我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用人需求制订以下方案并公告:
一、 医院基本情况:
中山市中医院是隶属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三 级甲等中医医院、国家示范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研究基地。医院分设2个门诊部和29个病区,实际开放床位 1200张。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16层及64层螺旋CT、1000毫安数字减影血管X光机、CR及DR系统、多普勒彩色B超等价值3亿元的医疗设 备,配备了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手术室,设备先进的ICU多功能监护系统。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和要求,坚持把患者放在第一位, 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年来,我院的群众信赖度不断提高,医院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二、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2012年中山市中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要求明细表》。
三、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3、非广东户籍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见附表《2012年中山市中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要求明细表》。
五、招聘方式:本次招聘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招考。
(2)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上午8:30至8月1日下午17:00止(上班时间);报名方式为: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为:0760-89980281,0760-89980283,联系人:潘敏,刘勇主任。
(2)投诉电话:中山市中医院,电话0760-89980383;中山市卫生局,电话:0760-88360693。
(二)报名要求及初审: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免);③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已婚)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⑤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3)初审:中山市中医院对报名人材料进行初审,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4)如属加分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1)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中山市中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为本专业的医学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中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两科均为60分。笔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临床专业技能考试,笔试合格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若应聘人数不足,会适当调整比例),再按笔试和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中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加临床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之和÷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考核:
(1)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卫生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或中山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一、聘用:
(1)中山市中医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附表:2012年中山市中医院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专业条件
所学专业要求 职称要求及其他岗位要求
ZSZY2012001 康复科 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4、非广东户籍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得报名。 康复治疗学专业 1、 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或中医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2 耳鼻喉科 1 临床医学专业 1、 本科学历及以上, 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或中医师资格及以上。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3 麻醉科 2 麻醉学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或中医师资格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4 骨科 2 中医学(骨科方向)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或中医师资格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5 临床护理 16 护理学专业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护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3、具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经验者优先。
ZSZY2012006 药学部 7 中药学、生物制药、药学、等专业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2、已取得药师或中药师资格及以上者3、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4、具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经验者优先。
ZSZY2012007 超声科 2 医学影像专业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8 检验科 3 医学检验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检验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09 放射科 2 医学影像专业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10 病理科 1 医学检验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检验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1年以上及有相关病理知识系统培训经验者优先。
ZSZY2012011 信息科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信息处理技术员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
ZSZY2012012 宣教科 1 中医学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医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者优先。3、具有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经验者优先。
ZSZY2012013 保卫科 1 体育教育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岁以下,已取得教师资格及以上者。2、三级甲等医院规范化培训1年以上者优先。
合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