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甘肃金昌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无 从金昌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下半年甘肃金昌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市内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驻金昌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附件1)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七)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八)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九)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市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11月4日18:00。
(2)网报之前,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2),网上申报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选择
(1)永昌县教育局、金川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金昌市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在金昌市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2)驻金昌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3)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县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8日。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金昌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点在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3.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4),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金昌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出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5),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4.授权委托书.pdf
5.金昌市2022年下半年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xlsx
金昌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0日
原文标题:金昌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jcs.gov.cn/art/2022/10/11/art_19324_692995.html
2022年上半年甘肃金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市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驻金昌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相关违法行为者以及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七)申请人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致。
(八)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九)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2年5月9日9:00-5月20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2022年6月14日9:00-6月27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2)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认定机构选择”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认定机构选择
(1)永昌县教育局、金川区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辖区的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金昌市教育局负责户籍、居住地或就读学校在金昌市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2)驻金昌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在所属部队或单位驻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书》并对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体检
1.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模板见附件1)并按要求装订。
2.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以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现场确认
1.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分2个批次进行,每批次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为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请申请人及时查阅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或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免错过现场确认时间。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安排为如下。
第一批次:2022年5月23日9:00-5月31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第二批次:2022年6月28日9:00-7月6日17:00。(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现场确认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各认定机构通知公告为准。
3.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进行现场确认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字摁手印确认。代理人进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现场确认的相应材料。认定机构要加强材料审核,留存《授权委托书》。
4.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应出示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相关户籍材料:
①以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省内普通高校、中职学校全日制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出示申请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的,出示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⑤申请人为驻金昌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出示由所属部队或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及有效现役军人(武警)证件。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当次有效)。
(4)提交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出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6)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7)其他补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请人网报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须现场出示;比对不成功的,须现场出示。)
①学历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供在学信网申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认定机构应当加强学历真伪性审核,并在学信网验证申请人学历。
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无须出示的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无须现场出示。
6.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公告为准。
(四)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及方式咨询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疫情防控要求
各认定机构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申请人须提前了解相应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或联系各级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3),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授权委托书.pdf
附件3:金昌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
金川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的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 金川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 类别 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 地址 金昌市金川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 性质 邮编 737103 创办年代 1962年 主管部门 金川公司中小学总校 领导班子 校长:欧录强 党总支书记:刘生玉副校长:刘福全 学校建设 占地面积51.6亩,建筑面积16400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5万册,实验室16个,年级及班级设置:分四个学部,高一学部22个班,高二学部20个班,高三学部20个班,第四学部4个班。现高一高二在主校区,高三在分校区 师资情况 教职工136人,专任教师91人,其中:研究生0人,本科86人,专科5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24人;教师学历合格率94.5%。 学生情况 在校生3116人。各年级学生数:高一:1100人,高二:1012人,高三:1004人。 重要记载 1992年学校被授予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1997年两次获原中国有色工业总公司“普通教育先进集体”,1997年通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预评估。 厚德载物育桃李 开拓进取谱新篇金川集团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创建于1962年,1987年发展成为一所独立高中。经过40余年的发展,学校以“求真达诚”为校训,逐渐形成了“明志、图强、求实、奋进”的校风,“博学、严谨、敬业、创新”的教风,“诚实、勤奋、善思、进取”的学风。办学实力、教育水平有了新的提高。2000年,被中国有色基础教育研究会命名为“示范学校”,被甘肃省教育厅命名为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277人,高级教师124人,中级教师91人;教职工中有硕士21人,大学本科学历235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54人。有全国模范教师3人,省“园丁奖”获得者2人,省级“骨干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各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8人,总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共24人。学校始终贯彻“科研兴教、教研兴校”的教学思想,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3年以来,在全国优秀课评比活动中,获得奖励3人次,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各级奖励18人次,市级优质课比赛中,获奖18人次。学校多项教育科研课题获得高层次奖励,获省级以上奖励7项,其中《高效率学习法的实验与研究》等两项课题获国家级一等奖,《走进健康》等四项课题获省级一等奖。在市级以上发表或交流的论文共计630篇。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永恒主题,近年来学校教学成绩逐年提高。高考总上线率由2001年的71.56%提高到2007年的93.15%。自2001年以来,被排名全国前10名的大学录取人数达106人,其中,有17名同学被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办学水平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金川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的介绍
金川公司总校第一高级中学创建于1962年,1987年集中办高中。学校实行学部制管理,现有教学班26个, 学生1148名。现有教职工136人,其中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25人,有3名教师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 优秀班主任”等国家级奖励,有40多名教师被选树为学校、总校、市级教学新秀和学科带头人。自90年代以来,有2 800多名学生考入高等院校,有100多名学生在全国性各项学科竞赛中获奖。
2021年金昌市小升初学区划分
就近入学。实验中学学区:穆棱街以南,永固路朝中西侧南北路以东,光复路原逸夫小学门前南北路以西。2、永固路朝中西侧南北路以西,民主街与长青路交汇处以南、长青路以东光复路逸夫小学门前南北路以东,民主街运管站北侧东西街以南。学区内住宅楼区。还有帅发小区1号、2号、3号楼、贵宾华府、房产小区1号、2号楼、开发住宅楼、房产住宅楼、工程公司住宅楼、新建小区、金穗小区、金地花园、国际公馆E座、三中住宅楼、电力安装住宅楼、农行二号楼、保险住宅楼、供热住宅楼、人民银行住宅楼、中医院住宅楼、中行住宅楼、银座公寓、建行住宅楼、荣恒小区、农行一号楼、安居一号、二号楼、莲花水泥厂住宅楼、皇都国际家居广场、美豪住宅楼、二建公司住宅楼、电业1号、3号、5号、6号楼、朝鲜族教师楼、警官公寓、贵宾帝王首府、工行一号楼、长城小区北楼、针织厂住宅楼、密山镇-号楼、连珠山住宅楼、双胜乡住宅楼、环保二号楼、和平乡住宅北楼、南楼、环保局住宅楼、市社住宅楼、石油住宅楼、静雅和、财政局住宅楼、龙平小区、地税一号、二号楼、国税局住宅楼、检察院三号楼、裴德住宅楼、中俄商业广场、密山镇2号楼、木器厂楼、二轻住宅楼、甜菜站综合楼、粮管所住宅楼、龙升商服公寓、粮食局一号、二号楼、龙升商服楼、生资北楼、华厦综合楼、市社住宅楼、服务公司楼、地税楼、福隆小区、机电厂南楼、北楼、幸福楼、开发一号、二号、三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楼、阳光小区、宏苑新城小区、水利局住宅楼、卫生局住宅楼、电业住宅楼、针织厂住宅楼、工行二号楼、双跃村、长青村。
金昌学生暑假放多久
大约在七月初或七月中旬放暑假
暑假:
暑假是指从七月至八月或一月大约一到两个月学校放假的时间,因国家半球位置不同所以放假时间也有不同。
在中国,学校通常将每个学年分为上、下两个学期。上学期从秋季八月中旬或九月初开始,到第二年的一月底(或一月中旬)左右结束。此时各学校开始放假,而这个假期正处于中国寒冷的冬季,就称为寒假,寒假一般正月十五结束。下学期从春季二月中旬(阴历正月十六)开始,到七月初或七月中旬结束,各学校又开始放假,而这个假期正处于中国最炎热的夏季,暑气逼人,就被称为暑假。如今大部分学校的暑假结束时间是8月末,个别地方在8月中旬。
没有全国统一的放假时间,这些都是每个学校各自开学时教学课程计划安排好的 。大致都差不多
我们家附近的小学考试时间是6月23日毕业考试,6月28日期末考试。
放假时间是
7月1日举行休业式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始放暑假。
教师在完成学校统一布置的工作后,于7月10日离校。
教师8月20日回校报到。9月1日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