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可以直接落户吗
法律分析:可以,外地人在南京买房子是可以申请落户口的,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一定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开据相关证明,即可在南京购房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南京买房可以落户口吗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想要在南京落户,也不是不可以,需要具备有一定的条件,然后在走相关的流程就可以办理好了,具体还需前往相关部门询问清楚。那么在南京买房可以落户口吗,以及在南京买房落户该怎么做,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在南京买房可以落户口吗在南京买房是可以落户。在南京够买了60平米以上的住房,是可以办理3户,而住房每增加20平米,是可以增加一名直系亲属办理落户。如果房子面积不足60平米,但自己或配偶是属于南京集体户口的,也可迁入南京户口。二、在南京买房落户该怎么做1、申请办理南京落户的个人,在将自己准备好的审核材料,送至户口所在地相关办理中心,由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等到材料审核通过之后,便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准许迁入的手续。2、除了购买住房可以办理落户之外,若是与南京户口的人结为夫妻的话,也是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办理落户,当然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也是可行的。另外,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也是可以办理落户。3、外地大中专生只要在南京市单位工作长达2年,中专校或技校毕业后在南京工作长达3年,同时缴纳了劳动保险2年,并在南京有合法的住宿,也是可以办理落户手续。4、根据目前南京的相关政策,并不存在时间上的约束,是可以迁入个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另外一人是属于外地人的话,这个人就需要放弃,而要是本地人的话,则是不能办理落户的。关于在南京买房可以落户口吗,以及在南京买房落户该怎么做,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南京买房是可以办理落户,而且还有其它几种落户方法,可以根据自家实际情况来选择落户方式哦。【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南京户口迁入政策2023
南京落户政策最新消息2023如下: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申请人符合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南京市介绍南京市,简称宁,古称金陵、建康,江苏省省会、副省级市、特大城市、南京都市圈核心城市,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截至2021年,全市下辖11个区,总面积6587.02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868.2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942.34万人,城镇人口818.89万人,城镇化率86.9%。南京市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长期是中国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历史上曾数次庇佑华夏之正朔。南京早在100~120万年前就有古人类活动,35~60万年前已有南京猿人在汤山生活。有着7000多年文明史和近500年的建都史,西街遗址的发掘将南京建城史追溯到3100年前的西周时期。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南京市
南京户口迁入政策2022
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持有南京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2)在南京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住宅性质产权住房,以及在本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但不包括租赁私人的住房。)(3)正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南京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1、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8〕1号)第八条及《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一、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2
2022年南京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引进;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可以引进;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可以引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政策,在满足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母子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
二、南京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的办理流程:
(1)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式》,如果学信网上没有,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也可以;
(2)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落户,填写入户申请书,经过10-20个工作日审核,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准迁证是否收到;
(4)带着准迁证回原籍办理迁出;
(5)再带着迁出证、户口本回到南京,按照开篇四种方式选择落户,整个落户流程才算完成。在市政大厅办理的只能落户到市政服务中心集体户,如果符合人才落户政策,有合法稳定居所,就要到相应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想落到单位集体户,也要到相应的派出所去办理。
三、南京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落户:
1、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持签往本市的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书;
2、大专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
3、户口迁移证。
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就业协议鉴证手续、省内就业调整手续、就业报到手续。毕业生主管部门不再出具《南京毕业生接收函》(A类)作为毕业生回校办理《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凭证。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前需在户口迁移证上加盖人社或教育部门审核专用章的要求。
南京落户2021新政策
南京落户2021新政策如下:一、人才落户: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没有年龄限制);2、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含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3、40周岁以下专科学历,并在南京就业参保半年;4、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5、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二、积分落户,积分落户指标项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申请人符合规定,总积分达到100分的,符合落户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积分落户。南京施行新积分落户办法,房产、年龄、婚姻、落户区域等加分政策有变,限定条件如下:1、持有江苏省居住证;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累计缴纳社保不低于24个月;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第五条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七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入户申请书;(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三)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四)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五)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南京人才落户2023新政策
南京人才落户2023新政策是具有一定学位或技能的人才可落户。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人才落户的优缺点:1、优点可以获得大城市的户口,同时孩子和配偶可以随迁。孩子和配偶随迁后,获得大城市的常住户口,享有相应的医疗权和教育权利。2、缺点如果人才有房产,即可将户口落入房产中,孩子可以就读学区房,如果没有房产,户口只能落在单位集体户口,孩子没有办法申请大城市好学校。大城市房价比较高,相对生活压力比较高。人才引进落户后变为城市户口,不再具备农村户口,不能享受相关的福利。
南京积分落户2022新政策
2022南京落户政策如下: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南京积分落户2022新政策
南京户口迁入政策20221、根据《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持有南京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2)在南京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住宅性质产权住房,以及在本地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租赁住房,但不包括租赁私人的住房。)(3)正在南京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2、积分落户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积分落户申请表(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5)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6)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7)缴纳社会保险证明。(8)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3、去哪里申请落户(1)申请人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产权房(含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2)本人无产权房的到就业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即居住在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租赁性住房,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产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正在租期内且租期半年以上住所的人员)。4、就业地如何认定(1)若就业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或在人才服务中心开户,就业地为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地址。(2)若就业单位既没有设立单位集体户,也没有在人才服务中心开户,就业地就为本人当前参保单位地址(批准落户后地址变更为社区集体户地址)。5、居住期限如何认定在南京居住期限,是指申请人当前在公安机关办理了有效居住登记,且已达到的连续居住(暂住)时间。6、注意事项(1)外来人口在南京居住地点变化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2)居住证每满一年请及时办理签注手续,以便计算连续居住期限。7、申请时间:每年的3月和9月。如果符合南京本地户口迁移的条件,可以依法将户口迁入到当地【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第二条: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非南京户籍人员,符合规定条件通过积分落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 国家、省对积分落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按照积分指标体系要求,对有意向通过积分落户本市人员(以下称意向者)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赋分,达到规定分值,意向者可以将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地区。 第四条:积分落户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实施积分落户工作,建设完善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积分汇总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社会保险、表彰奖励等积分管理。 市大数据管理、教育、房产、规划和自然资源、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社会信用、学历证书、住所、纳税、科技成果等积分管理。 第二章条件和指标分值第六条:通过积分落户本市,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第七条: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数值为基础指标与加分指标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积分数值。 第八条:基础指标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意向者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我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 (三)根据意向者在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四)在居住年限互认地居住的年限,予以累计互认并赋分。 第九条:意向者的加分指标包括: (一)年龄状况。 (二)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门认可、认定的国内学历(学位)的情况。学历(学位)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加分。 (三)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 (四)服兵役情况。 (五)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情况。最高不超过90分,本市有二套及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 (六)婚姻状况。 (七)纳税主体、金额、期限等情况。 (八)在本市参加社会服务的情况。 (九)获得国家、省、市综合性表彰奖励的情况。 (十)创业带动就业的情况。 (十一)科技成果的种类且在本市实际运用、创造效益的情况。 (十二)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的情况。 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第十条:减分指标为本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失信行为、刑事犯罪记录、传销行为等。 第十一条:市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积分指标及标准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章_落户准则 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累计积分达到100分,即符合落户条件。在落户之前,意向者有关条件、积分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落户。 第十三条:取得落户资格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落户地点,登记本市常住户口。意向者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二款落户条件的,可在意向者录(聘)用单位集体户落户;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以落户在单位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 不具备前三款落户条件的,按公安部门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记载居住地址的社区户登记户口。 第十四条:获得落户资格并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第十五条:对积分落户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市公安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查验,并在15个工作日答复当事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市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六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获悉的人员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京落户政策
一般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如果通过积分落户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持有南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二)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落户政策哪?可以选择投靠落户的方式。一、父母投靠落户。需要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二、夫妻投靠落户。已经领取结婚证,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三、配偶及子女投靠落户。申请人有结婚证、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或子女。四、子女投靠落户。子女未婚,申请入户地为合法固定住所并共同实际居住,产权人为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此外,还有安置落户、军属落户、运动员落户、华侨落户等形式可落户南京。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南京落户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了。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可以选择在南京落户。您了解了吗?法律依据《南京市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暂行)》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南京市户口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