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法界”,是说一切众生色心诸法,一一差别,各有分齐,故名为“事法界”。所指的即是现象世界。一切有生有灭有差别的事物现象,无论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全统摄于事法界之中。
● “理法界”,是说一切众生色心等法,虽然有差别,而体性为一,同于一理,故名“理法界”即是无差别性的宇宙真理,也就是真如、佛性、法性、实相等。
● “理事无碍法界”是指实相之理由事而显,千差万别的事物则由得理而成,理事交融,互为依缘而不为障碍,故名“理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事法界有差别性,理法界无差别性,有差别性是假的幻影,无差别是真的实相,真假即相即相入,圆融无碍,不可互离,所以叫理事无碍法界。
● “事事无碍法界”,是说一切有分齐的事法,表面上看虽然有差别,而从一心所显这一角度来看,则性质为一,故能称性通融,一多相即,大小互融,重重无尽,故名事事无碍法界。也就是说既然一切事物现象多是假的,只是心的产物,那么大小高下等差别就毫无意义,可以随心所欲,事事圆融,无穷无尽。
四法界是华严宗对于世界的看法。四法界指的是:理法界、事法界、理事无碍法界、事事无碍法界。这里法界有两个意思:一是指事物而言,界为分义,即差别义。一是指理而言,界为性义。前者指千差万别的事物现象,后者则指法性真如。所谓“事法界”,指形形色色的现象世界(“杂”);所谓“理法界”,指清净的本体世界(“纯”)。这两种世界互相包容而无妨碍(纯杂无碍),这就叫“理事无碍法界”。各种事物之间也都互相包容而无妨碍,这就叫“事事无碍法界”。他们认为,这四法界不仅体现了宇宙万事万物的关系,也就是人们了解世界的四种精神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