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时期,北方国土大片沦陷,侨置郡县在南方大量设置,历经南北朝延续,隋统一后废除。
唐朝国土辽阔,边疆郡县常遭攻袭,也曾为沦陷地区百姓设立侨置郡县。
宋元之际,国土割裂,多方对峙,侨置制度也有出现。
《晋书·地理志上》:“元帝渡江,亦侨置司州於徐,非本所也。”
《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清毕沅 《序》:“夫晋世版舆,上承三国之瓜分,下值南朝之侨置。”
侨置制度出现的原因主要有:
一、国土沦丧,大量侨流民众的出现;
二、王朝必须维护华夏正统的观念;
三、彰显规复失地的决心;
四、高标郡望门第的风气
五、重视地域乡里的观念,
六、政治、军事与经济多方面因素的具体考虑。
诸多的理由,使得东晋南朝在南方广泛设置侨州郡县。
完全意义上的侨置,起码应具备如下三个要素:
其一,原州郡县的沦没与侨置,而侨置应“皆取旧壤之名”;
其二,侨人,即所谓“遗民南渡”者的存在;
其三, “侨置牧司”亦即行政机构的初备。
东晋、南朝所设的侨置郡县在隋统一后,完全废除。
唐朝国土辽阔,边疆郡县常遭攻袭,也设立侨置郡县安置沦陷土地的百姓。据旧、新《唐书·地理志》及《太平寰宇记》等考之,当时若静边州都督府及诺州、祐州、德归、廓川、归定一类以蕃胡所置侨都督府、州、县,合有上百个,寄在北方边境如灵州、庆州、凉州、幽州诸州及宁朔、朔方、回乐、温池、怀安、良乡、潞县、范阳、昌平、蓟县、安次诸县境内;安史乱后渐废。此种侨都督府、州、县,虽与东晋南朝意在表示正统的侨州郡县性质不同,但同为侨置则一也。
宋元之际,疆土分裂,多方对峙,也设有侨州。据元姚燧所撰《邓州长官赵公神道碑》云:乙未(宋端平二年1235年),蒙古徙邓(治今河南邓州市)、均(治今湖北丹江口市西北)、唐(治今河南唐河)三州民至洛阳西,以邓州治长水县(治今河南洛宁西),均州治永宁县(治今河南洛宁),唐州治福昌县(治今河南宜阳西);明年,襄樊(治今湖北襄樊市)亦徙洛阳。癸丑(宋宝祐元年1253年),又尽还徙邓、均、唐、襄樊诸州民实南;而宋已于襄樊、均设重兵,民还者无所归,乃于邓州(治今河南邓州市)北侨治襄樊,州西侨治均州。此诸州的侨置,与东晋南朝侨州的性质也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