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翻译这段英文!!
莎士比亚在雅芳河畔斯特拉特福出生长大,18岁时与安妮·哈瑟维结婚,两人共生育了三个孩子:苏珊娜、双胞胎哈姆内特和朱迪思。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的20多年期间莎士比亚在伦敦开始了成功的职业生涯,他不仅是演员、剧作家,还是宫内大臣剧团的合伙人之一,后来改名为国王剧团。1613年左右,莎士比亚退休回到雅芳河畔斯特拉特福,3年后逝世。有关莎士比亚私人生活的记录流传下来很少,关于他的性取向、宗教信仰、以及他的著作是否出自他人之手都依然是谜。
谁有 expert choice 11.5 软件
Expert Choice 11 AHP专家决策分析软件
Expert Choice 是层次分析决策支持软件服务的领导厂商。Expert Choice软件是以层次分析法(AHP)为基础的客观决策支持工具,该理论由Expert Choice的创立人之一,宾夕法尼亚大学的Dr. Thomas Saaty发展而来。层次分析法是非常有效和灵活的决策法,它帮助决策者对事件做层次分析,进而做出在某一观点下最好的决策。借着一对一的比较,大大的减少复杂的决策过程综合得出其结果。AHP不仅帮助我们做出最好的决策而且能够提供清楚的理由,阐述为何选择的理由。AHP是Dr. Thomas Saaty发展了超过20年的决策理论,他反映出人是如何做决策。AHP理论是目前是非常受到重视并且应用非常广泛的决策理论。
网络有下载,你搜索吧
有没有正宗点的翻译软件啊?那些翻译出来都是狗屁不通!
有些翻译软件,主要意思表述出来的。
翻译的好坏,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
原文的句式要尽可能简单,尽可能的符合语言规范。
不然,人工翻译也有点难度。
中文里有一个很不规范的语言习惯,大众中很流行,
凡是中文,都可用是。凡是中文,都会见了。
没了没是,说不成中文吗?语言是沟通的平台,你看计算机语言,
有什么感受,与外语如英语一样,很规范。
中文的规范,还得国家先见人士及部门费心关切。
AHP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本世纪70年代初,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这种方法的特点是在对复杂的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系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较少的定量信息使决策的思维过程数学化,从而为多目标、多准则或无结构特性的复杂决策问题提供简便的决策方法。尤其适合于对决策结果难于直接准确计量的场合。
在现实世界中,往往会遇到决策的问题,比如如何选择旅游景点的问题,选择升学志愿 的问题等等。在决策者作出最后的决定以前,他必须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或者判断准则,最 终通过这些准则作出选择。 比如选择一个旅游景点时,你可以从宁波、普陀山、浙西大峡谷、雁荡山和楠溪江中选 择一个作为自己的旅游目的地,在进行选择时,你所考虑的因素有旅游的费用、旅游地的景 色、景点的居住条件和饮食状况以及交通状况等等。这些因素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我们将这样的复杂系统称为一个决策系统。这些决策系统中很多因素之间的比较往往无法用定 量的方式描述,此时需要将半定性、半定量的问题转化为定量计算问题。层次分析法是解决 这类问题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层次分析法将复杂的决策系统层次化,通过逐层比较各种关联 因素的重要性来为分析、决策提供定量的依据。
英语短语有关的问题。
Keep off the grass (勿踏草地)
keep on increasing (不断增长)
get off the bus (下车)
get on the bus (上车)
The sun goes down (太阳落山)
The moon goes up (月亮升起)
有关give的词组很多,现举一些,供楼主参考
give off, (发散气味)
give on, (朝向)
give over,(不再做某事)
give of (提供)
give back(归还),
give right arm, (付出一切代价)
give hands, (帮个忙)
give it to ,(责备)
give up, (放弃)
give away,(捐赠)
give in (递交)
give out (分发)
英语常在like后面加doing something, 比如: I like doing my homework (我喜欢做作业). 或者在一个不定式短语后加doing sth. 比如: I give up doing health care work. (我放弃做看护工作)
或者在一个动名词词组之后加doing sth. 比如: He has a hard time doing Exercise. (他很难有时间锻炼)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傲慢与偏见 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一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经典小说。作品以男女主人公达西和伊丽莎白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共写了四起姻缘: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宾利、莉迪亚与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伊丽莎白、简和莉迪亚是贝内特家五个女儿中的三个姐妹,而夏洛蒂则是她们的邻居,也是伊丽莎白的朋友。男主人公达西与宾利是好友,且与威克姆一起长大,而柯林斯则是贝内特家的远房亲戚。
贝内特夫妇五个女儿待字闺中,没有子嗣,依照当时法律,他们死后家产须由远房内侄柯林斯继承,因此把五个女儿嫁到有钱人家,成了贝内特太太最大的心愿。宾利,一位未婚富家子弟,租赁了贝内特家附近的内瑟菲尔德庄园,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不久,宾利就与美丽贤淑的大小姐简相爱了。宾利的朋友达西对聪明直率的二小姐伊丽莎白颇有好感,却因在一次舞会上出言不逊使伊丽莎白对他心存偏见。品行不端的威克姆告诉伊丽莎白,他是达西庄园已故总管的儿子,与达西一起长大,达西的父亲先前许诺给他的教职,被达西无端剥夺了。而达西则因为伊丽莎白的母亲及其他妹妹的缘故,劝说宾利中止与简的关系,结果四人不欢而散。威克姆对达西的诋毁,以及达西的劝说对简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加深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
柯林斯为心安理得地继承财产,决定从贝内特家五个漂亮的女儿之中挑选一个“妻子”,于是向伊丽莎白求婚。遭到拒绝后,他马上转向尚未婚配急于找到“归宿”的夏洛蒂小姐,竟然得到应允。伊丽莎白应邀到新婚的柯林斯和夏洛蒂夫妇家中做客,不期遇见前来探望凯瑟琳夫人的达西。达西为伊丽莎白所倾倒,向她求婚,但因其言辞的傲慢,遭到伊丽莎白的愤然拒绝。同时,伊丽莎白指责达西对威克姆冷酷无情,更不应该破坏宾利同简的爱情。事后达西写信为自己申辩,令伊丽莎白的偏见逐渐消除。
伊丽莎白随舅父舅妈出游时经过达西的庄园,以为达西不在,进去参观,不料达西突然归来,伊丽莎白感到十分窘迫。然而,达西丝毫没有以往的傲慢,非常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此时,伊丽莎白突然接到家信,得知威克姆带着妹妹莉迪亚私奔了!匆忙回家后,全家一筹莫展,不料达西暗访到两人的行踪,出资促成他们的婚事并安排了他们的生活,为贝内特一家保全了尊严。此事使伊丽莎白与达西尽释前嫌,宾利也和简重修旧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两篇!
伊丽莎白也不是那么爱情至上.
伊丽莎白第一次接受达西求婚的时候就开始有些心动了,毕竟是社会地位和财产在做后背.所以在第一次去彭博里的时候,就想了,如果自己是这儿的女主人,该多好,而后来简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达西的,伊丽莎白也说了,是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
很多时候,女人只是需要自己给自己一个借口,而达西就是这么做了的,他在婚前表示了一下自己有所改变(其实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鬼都知道达西不可能一下子改变那么多的,比如:作者欲盖弥彰的写了一句,达西对威廉的夸赞只是耸了耸肩,让你看出破绽,其实奥斯丁的本意就是说,达西还是那个傲慢的达西)
而真正变了的只是伊丽莎白的心,是伊丽莎白也变成了达西一样傲慢(很明显,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第一尽量使俗人不去打扰达西,第二是她在一边和人扯谈的时候,一边就开始幻想自己作为上层社会的主妇,到彭博里生活就能甩开这帮俗人了.) 事实上,从作者最后一章就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就是上流社会,宾格利一家忍受不了下层的庸俗,搬到了彭博里,而达西一家也从没再回过老家..
无论是达西,还是宾格利,他们都只是下层社会中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一闪而逝,如果苦守着这颗流星,那么结果只能和简奥斯丁一样悲哀了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就会接受科林斯的求婚;
伊丽莎白不爱情至上,她在达西第一求婚的时候,也不会拒绝的那么坚定。
伊丽莎白第一次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对达西的误会已经完全解开,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上这个英俊、富有且善意的绅士?
至于,她说是因为看见彭博里的房子的时候开始喜欢达西,天哪,楼主,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伊丽莎白的幽默呢?
你真的觉得奥斯汀悲哀么?
你觉得她终生就是在守候一颗上层富有的流星?
呵呵,伊丽莎白只是没有她朋友夏洛特那么实际而已,她是在找她心理的一个平衡点,当时,她对婚姻是盲目的,因为她自己家还是比较有钱的,但是当她去了彭博里后,她对达西的心理平衡就已经快到了平衡点,而达西婚前的一系列动作,彻底使她无法再介意达西的傲慢了.
也就是说财产+对家人友好的态度=或>傲慢所带来的一切让她讨厌的事情
PS:有些时候,读名著不能只看表面,伊丽莎白那个貌似笑话,但是其实是简奥斯丁的一个暗示.
如果你不同意,那你怎么解释伊丽莎白在订婚后的一系列的动作?
还有腓力普太太,她为人很粗俗,也许会叫达西更加受不了。腓力普太太正象她姐姐
一样,见到彬格莱先生那么和颜悦色,于是攀谈起来很是随便,而对达西则敬畏备至,不
敢随便,可是她的出言吐语总还是免不了粗俗。虽说她因为尊敬达西而很少跟达西说话,
可是她并不因此而显得举止文雅一些。伊丽莎白为了不让达西受到这些人的纠缠,便竭力
使他跟她自己谈话,跟她家里那些不会使他受罪的人谈话。虽然这一番应酬大大减少了恋
爱的乐趣,可是却促进了她对未来生活的期望,她一心盼望赶快离开这些讨厌的人物,到
彭伯里去,和他一家人在一起,舒舒服服过一辈子风雅有趣的生活。
好吧,达西的确傲慢,书的题目不就是《傲慢与偏见》么?达西对自己的傲慢也很坦然,即使在第一次求婚的时候,他都不避讳这一点,也正是这番说辞才惹得伊丽莎白更为恼怒。但是,在促使丽迪雅结婚等对贝内特一家的帮助以后,你对达西的评价还只是傲慢而已么?
达西对贝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的一直有看法,尽管他爱上了伊丽莎白,他也只是因为伊丽莎白而改变了一下表面的态度,但是他的看法不会有太大改变,除非内特太太和其他几个女儿自身有所改变。
而伊丽莎白当然也很了解达西的想法,就是她自己也不是很喜欢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们吧,但是没有办法,她们拥有一个姓氏,共荣共损。
虽然,这是让人很无奈的地方,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即使达西自己也有个曾经私奔的妹妹。
奥斯汀在某种地方让两位主人公达成的谅解和共识,也才是他们相爱的基础。
其实,奥斯汀在书里例举好几种婚姻模式:夏洛特实际而没有爱情的婚姻,丽迪雅不顾后果为爱私奔,简和宾利是典型的郎才女貌的结合,他们的老年版本有可能是贝内特夫妇(呵呵,我不厚道)。
奥斯汀也塑造了爱情与婚姻的典范:伊丽莎白和达西,灵魂上的相知相许,财产上无忧无虑。
当然,这更像是一个美好的梦想,全世界女人都期待的一个美好梦想。
而楼主可能是个男人,你所说的爱情至上,也许只有丽迪雅才配得上吧?
《傲慢与偏见》属于受众基础广泛的那一类世界名著,并且无可否认,喜欢它的女性读者要更多一些。自初中以来这本书一直占据着我最喜欢书籍排行榜的前列,简·奥斯汀敏锐慧黠,轻快活泼的作风总是能引发人的好感,读她的书就好象在暖暖午后惬意地喝着温温的下午茶,一口一口,被它贴烫得无比舒服,于是,不用太费神思,也能乐在其中。
在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不灭潮流中,《傲慢与偏见》虽然没有像《安娜·卡列尼娜》那样被疯狂眷恋拍摄达到二十余次,却也已然跨上两位数之列,足可以笑傲诸雄了。然而由于条件的限制,我很有限地只看过其中的4个版本(如果加上那个印度改编版《新娘与偏见》倒无妨算为5个),观赏顺序依次为1980版(电视)、1995版(电视)、1940版(电影)、2004版(“Bride & Prejudice”电影)、2005版(电影)。之所以列出其先后,只是为了说明诸多《傲慢与偏见》于我并没有先入为主的影响。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编演绎,而电视和电影之间本身就有着无可逾越的藩篱,当然我也无意且无能力充当激扬文字的影剧评论人,只是基于执着地喜欢着简·奥斯汀清新可人小聪明意味十足的小说,爱屋及乌地关注着它们丰富多彩的衍生作品。那么,就从1940年说起吧。
1940——如日中天的好莱坞时代
1940年,《傲慢与偏见》第一时间登陆中国,按照当时国内流行的四字意译法,名作《屏开雀选》。从来都很佩服国人归纳总结提炼中心的本领,一句“屏开雀选”就给了“凡是有产业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的小说开篇干脆而明确的解决方案。旗下的明星比天上的星星还多的米高梅公司派出劳伦斯·奥立佛和葛丽亚·嘉逊两员大将分别担纲男女主角。莎剧舞台上的骁将劳伦斯·奥立佛堪称出演过名著改编剧最多的男演员之一,他天生的贵族气质让高傲对他来说简直就像是本色演出;大器晚成的葛丽亚·嘉逊端庄典雅温婉含蓄,然以三十七岁“高龄”出演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子不独有装嫩之嫌,而且的确的,伊莉莎白的俏皮慧黠实在离她尚有距离。论理,此二人在表演功力上旗鼓相当应该大有对手戏可看,但很无辜很不幸地,两人一不小心就把原著演绎成了Pride & Pride,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们委实太过“上流”了。事实上浮光掠影的表演让演员只来得及给角色塑了个像,尽管他们演技成熟作风老辣,但总让人觉得还是缺少了点什么。当然,马龙·白兰度之前,体验派还没有成为表演艺术的主流,我们也实在不能用今时的评判标准去苛求戏剧派的杰出代表劳伦斯·奥立佛诸人。
真正让人惊叹的是这一版本的编剧和导演,怎么说呢……非常出色——从手法和技术考量;非常“好莱坞”——从形式和内容考量。在影片开头的十分钟内,它那精彩紧凑的谋篇布局和干净利落的剪辑已让人看得两眼发直,可能,在“1940”的名义之下,人们太容易期望过低从而轻易就获得了惊喜,但对于1939就是有了《乱世佳人》,1941年就有了《公民凯恩》的好莱坞来说,叙事本来就不是它的难题。好莱坞的主流作风总是流畅的,妥帖的,不会去过分地强调突出镜头——这一点持续至今未尝改变。该剧风趣幽默深谙原著精髓的对白充分体现了编剧的职业水准,当然,其职业水准还体现在能在一个场景中做大文章的本事,无论是小小的衣帽店,还是私人茶会,或是大型花园舞会,都能以有限的空间容纳丰富的情节——这无疑对布景部门很有好处,制片公司更能藉此大省开支。尽管德包尔夫人成了帮助促成主角婚姻的正面人物这一改编一直为后人所诟病,但无论如何,瑕不掩瑜,我们大可原谅这一种戏剧性的皆大欢喜的好莱坞作派。是的,对这样一部轻俏明快的作品来说,导演的圆熟手法和编剧的剧情驾驭能力着实功不可没。同时,我们也不能不佩服好莱坞电影的工业化成就——摩登时代,流水生产,检验合格,保质保量,价格公道,物有所值。
1980——BBC拿手的英式古典风格
知道1980年版之为1980年版,是在写这篇文章不久之前,并未经过严格考证,而只是我想当然的推测。这一版本我有幸得以观赏过两遍,都是中学时代拜电视台的善举所赐。当时看得欢欣无比,唯一的遗憾就是——“只怪我当时太年轻,还不知道怎样爱她。”:P凡人物情节影像种种,现如今仿佛过眼云烟,但仍旧记得该版本对原著的忠实程度已达到看着片子脑海中就能对照出小说原文而想着小说原文片子里一定也正在同步上演的地步。N集(不能确记,反正N≥5)的长度不多不少,正足够把这一部小说原汁原量地照搬上电视,人物川流于画面,你方唱罢我登场,忙碌而从容地勾勒出一幅十八世纪末英国乡村中上层阶级的风情画,处处体现出文雅悠闲的古典气韵。
饰演伊莉莎白的女主角,我对她还有一些模糊的印象,不是很漂亮,甚至略嫌粗糙,却有着一副坚毅而倔强的表情。至于我们最最亲爱的达西先生呢,他的扮相英俊——修长、挺拔、清秀、冷峻,总是双唇紧抿,乍看来不太友善(事实上的确不太友善——我知道这简直是废话),但彬彬有礼的时候又总能让人心动。不知为什么还记得他穿过一件绛色衣服,在满目皆绿的外景地走过真是风度翩翩:)他是我所见过的达西扮演者中最为形似的一个,不吝赞美的说法则是,他还是把达西的转变前后饰演得最符合原著形象的那个——我始终认为骄傲的达西即便为伊莉莎白卸下“傲慢”之后仍旧对周围的人与事保持着某种不可更改的高姿态,这一点,David Rintoul显然已经做到了。只是,这一种由外而内的表演有时让我觉得是达西塑造了他而不是他塑造了达西,虽然这种感觉有欠公允和厚道。平心而论,我挺喜欢男主角的演出,尽管他的达西让人有距离感而本着对达西的偏爱我并不愿意承认他在原著中的确就是那么一个让绝大多数人产生距离感的人。总体上说来,如果做一个横向类比,80版的《傲慢与偏见》很容易教人联想起央视版的《红楼梦》,因为它们同样让人看到了大多数人想要看到的人物和画面,这一种连环画式的作风真是尽可能普遍地照顾到了广大电视观众。
1995——更上层楼,缔造经典
1995年,BBC再度出手不凡地打造了经典,这一次的电视版本几乎堵住了所有挑剔的观众和专家之口(那些奥斯汀的研究学者们啊,我永远忘不了他们是那样顶真地说,作为爱德华——《理智与情感》,休·格兰特“也太漂亮了一点”)。然而仔细看去,相较于80版,95版在叙事和表现上并没有本质的飞跃,改进的只是渲染了人物的心理活动从而使得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更加微妙和细腻(晕啊,为什么《傲慢与偏见》中的其他角色永远好象陪客只为烘托男女主角而存在?)。最具代表性的是这样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编剧自创情节:
1.尼日斐花园的早晨,伊莉莎白在草地上和一只大狗追逐玩耍,这一切被窗口的达西尽收眼底。(我想他益发着迷于她的开朗活泼)
2.求婚失败的达西气贯长虹地练习着击剑并一举打败了对手,他摘下面具,无比坚定地说了一句:“我一定会赢的。”(我想这就是他对亲爱的伊莉莎白的态度)
3.达西回到彭伯里,矫健地游过一片美丽的湖,穿过草地,却在家门口遇见了来此地参观的伊莉莎白,他礼貌地对她点过头问过好便丢开她径直入内,半分钟之后他已换好衣服扣着衣扣匆匆忙忙跑下楼梯追赶这一群不速之客。(被她撞见衣冠不整的样子实在有折达西的风度,他换衣服的速度他想留住她的急切心情和他对她的爱意绝对成正比)
4.婚礼在祝福声中举行,新娘新郎登上马车,伊莉莎白与达西深情对视若干秒钟,时隔55年后他们终于又吻在了一起。(上一次是在40版,80版里大家都很正紧)
(第四个情节之后,画面定格,字幕浮现,全世界人民皆大欢喜:)
这一回的伊莉莎白赢得了我的心,她并非倾城绝色,可一双含情传神的美丽眼睛真叫人过目难忘,它们闪烁出自信敏慧的光芒,让人深信那就是教达西痴心眷恋的源动力。(这一点就连我妈也深表赞同:)詹尼弗·艾尔在表演上也有分寸感,处处显出不卑不亢有涵养又富睿智的气质。当然,科林·菲尔什的达西也毫不逊色,他那沉稳内敛的英格兰绅士派头恰如其分地描摹出达西的不凡风度。记得有网友评论说,科林·菲尔什满足了她对达西的全部幻想,话虽略显绝对和夸张,但从神韵气度上来讲,他的表现的确堪称优秀,尤其是他那努力克制又不时流露出的深藏爱意的眼神,真是让人既心疼又甜蜜(晕,人家那是对伊莉莎白,关我什么事来,这样花痴)。从乍看来够不上十分的英俊,到后来越看越有味道乃至于简直挑不出什么不是,菲尔什无愧是最深入人心的达西先生。
2005——《傲慢与偏见》的现代化进程
爱情主线的突出和人物情感的深化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最大特色,这样做毫无疑问非常讨巧,既然电影的时间限制不得不让编剧有所取舍,那么何妨走一条众所乐见的道路呢。举个例子,倘若要把煌煌巨著《红楼梦》挤在个把钟头里捣腾完毕,那别无选择地,结果一定会成就一部庸俗不堪的三角闹剧(就是那个二女一男争风吃醋封建家长强权压制最后死的死、寡的寡、出家的出家……切~~我吐我吐我吐啊吐),而这简直就是观众的期望底限,假如连这一点都做不到,编导们不被烂番茄砸得伤筋动骨那才叫天方夜谭。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该电影版在这一条路上走得非常从容——当然,你得首先不要把它看作是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
05版,它是编导的《傲慢与偏见》,是演员的《傲慢与偏见》,是全体工作人员的《傲慢与偏见》(感谢××感谢××感谢××我的荣誉属于你们!掌声~~~~)。对导演来说,时间的限制既可以是一种束缚,也可以将之变为一种优势,因为对付限制的最好办法就是寻求可以打破这一制约的电影语言表达。值得庆幸的是,05版《傲慢与偏见》的导演在这一点上实可谓得心应手。看他游刃有余地幻化着场景转换着时空,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尤其是他那行云流水般的长镜头,最鲜明的两处,一个出现在片头的班纳特宅邸,一个出现在尼日斐花园的舞会,它们从伊莉莎白走出镜头而始,周转在并不十分轩敞的室内空间,晃过一路的衣香鬓影莺声燕语,带出形形色色人物素描,最后再由伊莉莎白而止,整个画面如圆舞曲般轻盈流畅,一气呵成,华丽得像一幅连轴长卷。
演员呢,演员们的表演现代感十足,且个个情感充沛,一触即发。但男女主角总给人一种用力过度的感觉,女主角用力过度地表演着羁傲不驯,男主角则用力过度地表演着深情忧郁。是啊,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忽略凯拉·奈特利那不时嘟哝起的嘴唇、排门板一样的身材和傻笑时的乡野村气,我们才能对马修·麦克菲迪恩常常流露出的好象全英人民都欠他二百块钱似的欠扁神情视而不见,只有抛开原著,我们才能对这一对男女的演绎道一声好——只要他们演的不是伊丽莎白和达西,我一定为他们的精彩表演而鼓掌,鼓破了为止。他们,乃至其他配角演员,显然都不想成为奥斯汀的玩偶或前辈们的复制。真不知道是该批评他们不懂得尊重原著把握人物,还是得表扬他们太会开拓进取积极创新,要知道演得不像和演出了另一种味道有时很有点界限不明,要观众非此即彼地对之作出区别划分一定会带来胸闷的后果。
值得一提的还有影片的细节展示,颇有几处神来点睛之笔,比如达西搀扶伊丽莎白上车后搐动的手指,比如柯林斯先生先后两次掂拈着的小花,比如伊丽莎白在彭伯里展示厅中和一座蒙面塑像的对视,比如彬格莱先生在河边忐忑的求婚演习……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有该片的风景和音乐,前者轩丽恢弘不输李安的《理智与情感》;后者清恬如泉却总能在需要的时候给予最恰到好处的煽风点火。于是乎,心有疑惑焉,山盟海誓的感情有了,愉目悦耳的因素也一个不缺,为什么偏偏《傲慢与偏见》就没有《断背山》那样战果辉煌呢?大概怪只怪主角错爱误人,试想如果伊丽莎白爱上了乔治安娜或是达西热恋着彬格莱那么奥斯卡的归属会不会更扑朔迷离呢?呵呵,无稽之谈,我只是对金光灿灿的奥斯卡竟然可以欣赏冲淡而感到不可思议,难不成是荤的吃多了贪上素?(又跑题了,我真是罗嗦,该打)
始料未及的是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傲慢与偏见》竟然还能让人流泪,相较于40版的轻松风趣和95版的温馨甜蜜,05版就简直可当“煽情”二字了。
煽情泪点一:夏洛特告诉伊丽莎白自己将和柯林斯先生结婚的消息,面对伊丽莎白的异议,夏洛特故作轻松力图掩饰苦闷的语气突然换成了不容质疑的坚定:“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拥有浪漫。……我已经27岁了,我没有钱,我也没有憧憬了!对于父母来说,我已经是一个包袱了!而且,我害怕了……所以,请不要对我做出评判,伊莉莎白,不要评判我!”(配角只要有一句象样的台词也能出彩了)
煽情泪点二:达西和伊莉莎白在雨中那一场剑拔弩张的表白、拒绝和争执。(针锋相对的精彩对白,绝对的高潮,欲知详情,自行观赏)
煽情泪点三:达西求婚后,伊莉莎白来到班纳特先生的书房,爱女将要另属他姓,做父亲的心情不免有些无法言语的复杂“我真不敢相信有人会配得上你,现在看起来,是我看错了。我衷心地祝福你们……我是不想把你随便嫁给别人,我的伊莉莎白……”——然后是一个自嘲后的特写。(这位老先生从一开场就给人一种衰老邋遢到趋于委琐的感觉,但只这一瞬,那一双热泪盈眶的眼睛和颇显落寂的表情让人感受到了来自父爱的无限温情)
篇外——载歌载舞的另类演绎(《新娘与偏见》,2004)
名著的另类改编早已不是新鲜事,只要改得好,照样成经典,比如那个号称后现代激情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2003年,一部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在美国上映,剧中人物仍旧取自原著,只是背景换成了当代。尽管详细内容不得一见,但从能找到的海报和剧照来看,男女主角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很难让人产生欣喜之感,如不出所料,该片大概也就是一般成本不高的好莱坞轻喜剧的路子。
一年之后,《傲慢与偏见》再度穿上时装,只是这一次,伊莉莎白成了身披纱丽的印度姑娘,而德比郡的名门富绅则化身来自美国的酒店继承人,片名更是非常巧妙地改成了Bride & Prejudice。不过,傲慢依旧是该片表现着的主题,二十一世纪,门第之见已然不似两百年前那般矛盾突出,在全球化的趋势下,西方文明对东方文化的傲慢才更可拿来作一番文章。当然,该片无意承担质疑和反思的沉重课题,全剧色调明朗,气氛欢快,坚决发扬有印度人处就有歌舞的优良传统,大段大段的歌舞表演让人欢欣鼓舞甚至蠢蠢欲动,演员更是俊男美女十分养眼(女主角Aishwarya Rai,1994年世界小姐)。总之,还是值得一看的。(其实我看了两遍半,印度人跳起舞来总是那么带劲,呵呵)
只要人类存在,恋爱婚嫁就是永远主题,演不尽的,又何止是一版版的《傲慢与偏见》。小说的魅力经年不改,人们还会对十年乃至五十年后的《傲慢与偏见》满怀热情和期待:)
关于男主角达西先生(Mr. Darcy)的全名,我记得是没有显示出来。在书中只曾有人称呼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所以他的名字应该是费兹威廉.达西(Fitzwilliam Darcy)。
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他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费兹威廉(Fitzwilliam)只是他的中间名字(Middle name)。因为费兹威廉(Fitzwilliam)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教名(First name),而母方姓氏则经常当作中间名字(Middle name),另外,费兹威廉(Fitzwilliam)本身就是一个英语姓氏。
不过,我并不同意此看法。
首先,让我解释一下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
这个名字是由费兹(Fitz)+ 威廉(William)组成的。
费兹(Fitz)这个名字是来自诺曼底系,代表某某的儿子(son of X),一般用作诺曼语系姓氏的前缀(Fitz-),譬如费兹亚伦(FitzAlan) 、费兹杰拉德(Fitzgerald)和费兹罗伊(Fitzroy)。不过,有时候费兹(Fitz)也当作教名(First name)。而费兹+某某(Fitz+x)作为教名的亦是出现过的。
威廉(William)这个名字亦是自诺曼底系,是由意思为「意志」和「头盔」的词语组成的名字。这在英国是极为普遍,产生了不少名字和姓氏。
因此,费兹威廉(Fitzwilliam)的意思就是「威廉的儿子」。这是一个古老高贵的英语姓氏,拥有一段辉煌的历史。达西的亲属使用这个名字命名他可能是为了突出他与费兹威廉家族(House of Fitzwilliam)有血缘关系。在重视门第的旧社会,无论是父母双方的出身都会影响一个人是否绅士。
《傲慢与偏见》里曾提及达西的表哥费兹威廉上校(Colonel Fitzwilliam)是伯爵(Earl)的三儿子。而历史上确有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出现时间亦与故事的背景相符。费兹威廉家族是英壬威廉一世(William I of England)的后裔,在十七世纪初被封为费兹威廉男爵(Baron FitzWilliam),后来升格为米尔顿子爵(Viscount Milton)和费兹威廉伯爵(Earl FitzWilliam)。而第一代费兹威廉男爵的高祖父是一个伦敦市议员、郡司法长官和骑士,祖父是国王在爱尔兰的代表。第二代费兹威廉伯爵是国会议员,第三代费兹威廉伯爵更娶了第一代洛金汉侯爵的女儿,第二代洛金汉侯爵(2nd Marquess of Rockingham.)是英国首相,死后留下大片土地给他的外甥——第四代费兹威廉伯爵,令他成了英国最大的地主之一。这个家族在十八世纪的地位是卓越无比。
达西是安妮.费兹威廉小姐(Lady Anne Fitzwilliam)的儿子,亦即是费兹威廉伯爵的孙子和外甥,很大可能对该爵位亦有继承权,因此在当时来说是地位较一般绅士略高,或许令他产生自我高人一等的想法,变得傲慢起来。
另外,达西(Darcy)可能是贺得勒斯伯爵(Earl of Holderness)和达西男爵(Baron Darcy de Knayth)的后裔。贺得勒斯伯爵和达西男爵的姓氏是达西(Darcy),是望族之一,可以追溯到十四世纪中期。
其家族在英国北方有莫大的关系和权势。这可能是达西安排韦克翰(Wickham)到北方继续军旅生活的原因。
在展开评论塑造达西的演员话题之前,我想,在激烈讨论之前
我们是否应该先来了解一下达西是个怎样的人
然后再做评价
对于darcy真正意义上的“傲慢”究竟是怎么理解的
这个首先要做个透彻的分析
首先,达西就个性而言,本身根本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
这点从后来lizzy参观彭伯利的时候,女管家雷诺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描述
——只听得那管家奶奶又说道:“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
我就跟他在一起了。”伊丽莎白听得更是惊奇。
——“你真说得是,先生,我自己也知道运气好。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
——“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她说,“他不象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象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
——雷诺奶奶说:“他一向就是这样,凡是能使他妹妹高兴的事情,他马上办到。他从来没有一桩事不依她。”
可见,达西的所谓的,在别人印象中留下的“傲慢”,根本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傲慢,那只是不善言辞,因为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从而被别人误解为傲慢。以达西从小所处的社交环境而言,那种姿态,那种表情,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不说话的时候,的确很有可能被别人理解为傲慢,更何况,他完全有傲慢的理由,再者,在别人认为他傲慢的同时,那些认为他傲慢的人,自己首先就在心理上矮了他一大截,所以才会衍生出这种错误的偏见。
所以,在很多人认为马修版达西不够傲慢的时候,我想请问,在你们看来,傲慢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难道非要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非要表情上的盛气凌人,非要沉默寡言,才叫做傲慢吗?
达西被别人所误解的傲慢,是他那种天生的贵族气势,是笼罩在他周围的那一圈别人所没有的眩目的光环,所以,那样的傲慢不应该体现在表面,而是在不经意间所体现出来的。
这一点,马修就把握的非常到位。
在尼日斐的舞会上,科林斯一连叫了他三声,在第三声他听见之后一转身,并没有太大的动作,但那样的气势足可以让科林斯惊恐了缩了缩本来就矮小的身体。
还有,在罗新斯的姨妈家,同样也是面对前来谄媚的打招呼的科林司,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去一个眼神,也充分的表现出他对于科林斯这样的人的不悦。
对自己喜欢的人谦恭有礼,对于达西这样上流社会的绅士而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所以在lizzy弹琴的时候达西来为上次的事所做的淡淡的解释,真不懂为什么会被有些人认为是“受气包”的行为。他本身就不是一个傲慢的人,这点请一定记住,雷诺太太说“从来没见过比他更好脾气的人”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么?
傲慢只是不理解、不了解、被误解之后的偏见,所以,不要再以“傲慢”来定义达西。
英语一词多义应该怎么记忆?
其实英语单词大多数都有几个意思的。我们不可能一一背下来啊,也没有必要(除了一些特殊的,特别常见的,考试常考的意思需要重点记忆)其实英语单词的几个意思都是相互之间有联系的。
比如说:(我随便从牛津词典中找一个单词作例子)low这个单词,我们都知道这是“矮的,低的”意思,这是最常见的意思。
第二个意思是“在底部的,近底部的”这也很好理解。
第三个是“领口开得低的”,也可根据第一个意思“低的”来理解
第四个是“低于平均水平的”
第五个是“低声的”
还有一系列的“低于期望标准的、低下的、次要的”
然后就是“沮丧的”。这个意思字面上译为心情低,想想,心情低就是沮丧低落的意思啊。
“不好的,差的”因为什么低啊?就是因为能力差所以才低。
“不诚实的、不正直的”这可以根据例句来记忆:He mixes with some pretty low types.他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厮混在一起。 “不正直”的品质中包括“不诚实”,也可在口语中用到且易懂
“光线暗淡的”“低速档的”“处于低潮的,状况不佳的”这些都可以很直观地记住。
看到那么多意思,你可能觉得,背着有什么意思吗。是啊,没什么意思的。但是查字典的时候一定不要只看第一个意思,把那个 词条全部看完,例句也边读边看(推荐牛津词典,有些例句我觉得读起来蛮有趣的)把所有意思都在脑海里过一遍,背不住也没关系,只需要记住最重要的(词典一般列在第一个意思的就是最常出现的啦),其他的根据意思,联系实际就可以得知啦。不需要特别花心思去记。我就是这样记单词的。
还有,英语不只是考试要用,以后出国的话用处更大,所以背单词的时候就有动力了。(反正我是这样才喜欢背单词的)
祝背好单词。 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
英语的一词多义
作为世界上最通行的语言,英语在近年来的发展变化得到大众传媒,特别是计算机与网络发展的推动。但是,我国目前非专业英语教学的现实却是教材内容普遍比较陈旧,这就给准备研究生英语入学考试的考生造成了很大障碍。大家费很大力气才记住的一些单词,在考试中往往起不到任何作用。
其实,任何人如果能够多了解一些英语语言学的基础知识,便可以对这种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英语语义学将一个单词的含义划分为七个层面,普通英汉词典中给出的往往只是单词的概念意义(conceptual meaning),即其在脱离使用场合后的基本含义,目的本来是为了方便学习者对单词进行记忆。但大家都很明白,单词脱离了使用环境就不再具有任何实际意义了。另外,从词源学角度讲,每个单词在特定时期通常只有一个主导含义。考研英语考试中选取的语篇都是最新材料,因此含义当然也往往是最新的,有些甚至市面上通行的词典还未曾来得及收录。
针对这种情况,笔者特意为考生编制了这个一词多义总结。名为多义,实际还是一义,即这些单词在近年考试真题中出现时的最主要含义。当然,如果某些单词的常用含义确实不止一个,我们也基于语用学的基本原则为大家指出这些含义所使用的场合(为解释得更加确切,个别单词甚至附上其英语解释),希望大家在记忆时予以足够关注。
请帮忙分析下这个句子,尤其是后半句有个there is ,这个东东是不是there be句型,可似乎therebe不放在句尾
他们想要决定的是人类的智力真正的用处是什么,而不仅仅是智力有多少。
这个句子的主语是they 谓语是would try to decide ,what 引导的是一个宾语从句
在宾语从句中,是两个并列的成分,一个是what intelligence is really for(智力是用来做什么的);另一个是not merely how much of it(指intelligence) there is
这个成分是一个倒装,为了强调把how much提前了,正常的语序应该是:
not merely there is how much of it,所以这个there is就是there be 句型
there be…… 有没有here be句型?there is sth.还是there are sth.?
there be 是一个固定搭配 “有”
here be 也有固定搭配 here you are给你
但是不像there be 那样,如果说这里有什么什么,不能说here is a book。只能说This is a book here.(here 都可以省略,因为this 就表示近距离的事物了)
there 后面的be 是 用单数还是用复数取决于后面所接的名词
如果后面是可数名词单数或是不可数名词,那么就要用is
如果后面是可数名词复数,那么久要用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