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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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律羽之的介绍

耶律羽之(890年-941年),乳名兀里,字寅底哂。契丹迭剌部人。辽朝宗室,大臣,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堂兄弟。耶律羽之年少时即跟随耶律阿保机征战草原,契丹征服渤海国之后,设立附庸于大辽王朝的东丹国,耶律羽之出任东丹国中台省右次相,由于兼任东丹国国王的耶律倍在皇位争夺中失败,被迫出走,耶律羽之成为东丹国的实际统治者。耶律羽之主政东丹国时期,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有效地稳定了东丹国的政局,先后被加封为左相、太尉、太傅、上柱国、东平郡开国公。会同四年(941年),耶律羽之入京朝见,于当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享年52 岁,谥号文惠。

耶律羽之的人物生平

耶律羽之出身于契丹族迭剌部的贵族家庭,他的祖父耶律匣马葛是耶律匀德寔(耶律阿保机的祖父,追封简宪皇帝)的哥哥。耶律曷鲁的父亲耶律偶思在遥辇可汗时期担任迭剌部的夷离堇(军事首领),他的长兄耶律曷鲁是耶律阿保机的至交好友。 耶律羽之少年时期就展现出豪放爽直,卓异不凡的优秀品质,成年后他酷爱读书,儒释庄老各学派都十分精通,书算射御各技艺也非常出色,险些之外,他还通晓诸部语言。在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规划统一草原的初期,耶律羽之是耶律阿保机的重要幕僚,经常参与军事方面的谋划。 天赞四年(925年)底,辽太祖阿保机率领大军进攻渤海国,耶律羽之随军出征。天显元年(926年)二月,在辽军的迅猛攻击之下,渤海国末代国王大湮撰投降,耶律阿保机改渤海国为东丹国,任长子耶律倍为东丹国王。设左、右大相,左、右次相辅佐。左大相为阿保机的弟弟耶律迭剌,右大相为原渤海国老相,左次相为原渤海国司徒大素贤,耶律羽之为右次相(中台省右平章事)。 耶律羽之在东丹四相之中排名最末,原本只是东丹国第五号人物,但最后却成了东丹国实际上的掌权人。原因有二:首先东丹国的左大相耶律迭剌上任不过一个月便逝世了,而右大相、左次相则是渤海国的旧臣,契丹政权不可能让他们掌握真正的权力,所以,耶律羽之就成了东丹国的真正国相。 其次,天显元年(926年)七月,阿保机在从渤海返回契丹的途中病逝,阿保机的次子耶律德光在母亲述律平的支持下登基为帝,而阿保机的长子、东丹国国王耶律倍则软禁在了皇都(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就这样,在国王被架空,左大相身亡的情况下,耶律羽之成为东丹国的实际管理者。耶律羽之执掌东丹国初期,东丹国便出现了动荡不安的局面。因为渤海国刚刚被契丹征服,人心未附,经常发生反抗契丹的军事动乱。在这一阶段,耶律羽之视事勤勉恭谨,一方面用军事手段镇压,率军迅速平息了渤海遗裔的反抗活动,一方面用政治手段安抚,对愿意归顺的边远府州进行了妥善的招抚。恩威并施,逐渐平息了各地的反抗。由于耶律羽之有效地稳定了东丹国的政局,所以被加封太尉(辽代三公之一,又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不久,因为克敌制胜和招抚边城有功,加太傅,判盐铁,封东平郡开国公,食邑一千户。 天显二年(927年),耶律羽之被升为左相。 天显三年(928年)十二月,为了进一步控制原渤海国的百姓,耶律羽之上奏辽太宗耶律德光,他在奏折中说:“大圣天皇(耶律阿保机)平定东土(渤海国)的时候,挑选贤明的辅相来安抚当地百姓,没有因为我的愚昧不重用我,所以有关国家利害的事情,我一定要如实上奏朝廷。渤海国从前因为畏惧南边的汉人王朝,而依险自卫,所以定都城于忽汗城。但现渤海国已经被契丹征服,而忽汗城离上京遥远,既已不能加以利用,又不撤去防卫力量,白白浪费国家的资源,我们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先帝(耶律阿保机)因为渤海国反叛,找准机会出兵,所以不战而克。既是天授,也因人谋,只有当时有此时机。渤海国的后代渐渐地繁衍生息,居于远离契丹的遥远边地,恐怕会成为契丹的后患。梁水一带乃是他们的故乡,土地广袤而肥沃,又有出产木铁盐鱼之便利。乘着他们衰弱的时候,把他们的百姓迁回原住地,这才是万世长久安定之策。他们得以回到故乡,又得木铁盐鱼之丰饶,必定会安居乐业,不再有反叛之心。然后选派兵马驻扎以为我国左翼,以突厥、党项、室韦之辅助为我国右翼,可以轻易地制服南方的汉人王朝,统一天下,成就圣祖未能完成的功业,留给子孙后代无边之福禄。” 耶律心之的书表奏上之后,耶律德光对他的奏折十分欣赏,马上采纳并施行他的建议。在他上奏的当年,就下诏令,把东丹国的百姓迁到梁水一带居住,当时契丹大臣都认为耶律羽之的建议是个好主意。 天显五年(930年),在耶律德光的逼迫之下,耶律倍出逃后唐。耶律倍出逃之后,耶律羽之安抚东丹国民一切如故,并没有因这位名义上的国王出逃而造成混乱。 天显十三年(938年),加特进阶(一品)、上柱国(武官勋级中的最高一级)、食邑二千五百户。 会同四年(941年),因为朝廷举行册礼(册立、册封的礼仪),耶律羽之被召入京到宫中朝见,加特进。耶律羽之利用朝见的机会,上表弹劾东丹国左次相渤海耶律苏贪污犯法之事,但还没等朝廷表态彻查,耶律羽之就于当年八月十一日去世了,享年52 岁,谥号文惠。

耶律璟的人物生平

耶律璟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昏君和暴君。“荒耽于酒,畋猎无厌”,“赏罚无章,朝政不视”。他统治期间,契丹贵族夺权活动频繁,社会秩序极不稳定。庆历二年(952),太尉忽古质谋反,伏诛。国舅政事令萧眉古得、宣政殿学士李遆等密谋南奔,事情泄露,诏令公布其罪状。政事令耶律娄国、林牙耶律敌烈、侍中耶律神都、郎君耶律海里等密谋叛乱,被拘捕。眉古得、娄国等伏诛,李遆杖责后被释放。庆历三年(953),耶律李胡子耶律宛、郎君耶律嵇干、耶律敌烈谋反,事情败露,供词中牵涉到太平王耶律罨撒葛、林牙耶律华割、郎君耶律新罗等,于是将他们全部拘捕,耶律华割、耶律嵇干等伏诛,耶律宛及耶律罨撒葛都被释免。庆历九年(959),王子耶律敌烈、前宣徽使耶律海思及萧达干等谋反,事情败露,被拘捕讯问。政事令耶律寿远、太保楚阿不等谋反,被诛杀。世宗用镇茵石狻猊打死近侍古哥。耶律李胡子耶律喜隐谋反,供辞牵涉到李胡,李胡被捕死于狱中。庆历十四年(964),日南使者到,宴饮直到天亮。从此皇上白天休息,晚上通宵饮酒。在宫中中杀近侍小六。庆历十四年(964)因近侍喜哥私自回家,杀死他的妻子。杀近侍随鲁。庆历十六年(966)冤杀近侍白海及家仆衫福、押剌葛、枢密使的门吏老古及挞马失鲁。谕令:凡皇帝行幸之处,必须设立高大的标识,命令百姓不得进入禁地,违者以死论处。 应历十九年(969年)下诏太尉耶律化哥说:“朕醉中处理事务有误,尔等不应曲意听从。待朕酒醒之后,重新向我奏明。”自立春一直饮酒到月底,没有上朝听政。二月,在耶律璟“杀前导末及益剌,锉其尸,弃之”。不久,不甘心坐以待毙的近侍小哥、盥人花哥,因为手里没有武器,便联合庖人(厨子)辛古等共六人,趁耶律璟“欢饮方醉”将其杀死。 时年三十九岁。庙号穆宗,附葬于怀陵。重熙二十一年(1052),谥为孝安敬正皇帝。

耶律羽之的家族成员

高祖父:耶律耨里思曾祖父:耶律萨剌德(勤德) 祖父:耶律匣马葛(蒲古只、贴剌) 父亲:耶律偶思(讴思) 哥哥:耶律曷鲁弟弟:耶律觌烈(又名汗里整、即兀里较、汗里较)、耶律涅剌神子、耶律护之(早夭)、耶律术宝(早夭)儿子:夫人生子10人、诸妾生子4人。耶律佛奴(长子早夭)耶律阙(次子)耶律和里(曾任东京留守) 耶律甘露(耶律迪列)孙子:耶律元宁(耶律甘露之子)、耶律延宁(耶律甘露之子)曾孙:耶律道清((耶律延宁之子)

耶律羽之是谁

耶律羽之
开国君主耶律阿保机的堂弟叫耶律羽之,是开国元勋。耶律羽之的墓葬在阿鲁科尔沁,非常边远的草原,考古队走了很多天才到达。“阿鲁科尔沁”,就是北方弓箭手的意思,一听就非常远。耶律羽之墓在1992年被盗掘,盗掘10天以后国家知道了,进行了抢救性的挖掘。

辽代耶律羽之“墓志”所记东丹国史事考
http://tieba.baidu.com/f?kz=315212713

《辽史 卷七十五 列传第五 耶律觌烈(羽之)》
羽之,小字兀里,字寅底哂。幼豪爽不群,长嗜学,通诸部语。太祖经营之初,多预军谋。天显元年,渤海平,立皇太子为东丹王,以羽之为中台省右次相。时人心未安,左大相迭剌不逾月薨,羽之莅事勤恪,威信并行。太宗即位,上表曰:“我大圣天皇始有东土,择贤辅以抚斯民,不以臣愚而任之,国家利害,敢不以闻。渤海昔畏南朝,阻险自卫,居忽汗城。今去上京辽邈,既不为用,又不罢戍,果何为哉?先帝因彼离心,乘衅而动,故不战而克。天授人与,彼一时也。遗种浸以蕃息,今居远境,恐为后患。梁水之地,乃其故乡,地衍土活,有木铁盐鱼之利。乘其微弱,徙还其民,万世长策也。彼得故乡,又获木铁盐鱼之饶,必安居乐业。然后选徒以翼吾左,突厥、党项、室韦夹辅吾右,可以坐制南邦,混一天下,成圣祖未集之功,贻后世无疆之福。”表奏,帝嘉纳之。是岁,诏徙东丹国民于梁水,时称其善。人皇王奔唐,羽之镇抚国人,一切如故。以功加守太傅,迁中台省左相。会同初,以册礼赴阙,加特进。表奏左次相渤海苏贪墨不法事,卒。子和里,终东京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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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历史

  西汉时期的内蒙古

  秦、汉时期,汉、匈关系一方面表现为双方的和平交往,另一方面是双方通过战争争夺包括今内蒙古大部分地区在内的土地。最后,以西汉王朝确立对内蒙古大部分地区的统治而告一段落,西汉的郡县制在秦朝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创新。今天内蒙古的大部分地区都被西汉设置的张掖郡、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定襄郡、西河郡、上郡、雁门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所管辖。

  西汉政府于元狩二年(前121年)在陇西(今甘肃临洮县)、北地(今甘肃庆阳县)、上郡、朔方和云中五郡设置5个属国,以安置附汉的匈奴人。属国制是西汉王朝创立的具有民族特色的行政建置,在属国管辖地域内,匈奴人保留官号和部落组织,在指定的地域内,从事游牧生产;行政人归西汉政府任命的属国都尉管理。

  西汉时期,内蒙古地区除分布于郡县辖地上的汉人以外,还有乌桓和鲜卑人。乌桓驻牧于乌桓山周围(今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西北140里之地),乌桓原居地赤山。在额尔古纳河东南,乌桓人大概是战国以前迁徙到西拉木伦河流域的东胡人。此后,乌桓一直在这一地区活动,霍去病击败匈奴左贤王,夺取匈奴左部地区。之后,把乌桓迁徙到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和辽东五郡塞外。

  鲜卑驻牧于鲜卑山周围,乌桓南迁五郡塞外后,鲜卑迁徙到西拉木伦河流域。西汉时期,另一部分鲜卑人在“大泽”(即今呼伦湖)地区活动,他们是从大兴安岭北段呼盟鄂伦春旗一带迁来的。鲜卑人初迁呼伦湖地区大约是在西汉成帝在位(公元前32——公元前6年)时期。

  东汉时期的内蒙古

  东汉继承西汉郡县制,仍分全国为十三刺史部,但刺史的地位,职能和权力已不同西汉。西汉十三州长官既无固定场所,辖境又不分明,并不是行政区。东汉十三州长官则有了固定治所,可以长期驻守地方,掌握了升降地方官吏的大权,逐步成为地方行政长官。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刺史(亦称州牧)已直接掌握一州的军事、行政和民政大权,位在郡守之上。从此,十三州成为郡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即由郡县二级制变成州、郡、县三级。

  东汉统治的大部分时间,大体上沿袭了西汉在内蒙古西部设置的郡县名称、治所和辖区。直至灵帝(168——189年在位)年间,云中、五原、朔方、定襄等郡因战乱不休而废弃省罢,郡县所辖民众也流徙逃亡,一些边郡,实际上名存实亡。东汉政府于献帝建安十年(213年)省免并州,合入翼州。二十年,曹操罢省云中、定襄、朔方、五原等郡,以塞外荒地置新兴郡,领一县以统旧民。实际上,东汉政府失去了对今内蒙古西部大部分地区的控制权和管辖权。在今内蒙古东部,东汉时期的右北平和辽西等郡的辖境也发生变化。右北平郡治所已由平刚迁至土垠,不再辖有今内蒙古英金河以南地区,东汉的郡县已与今天内蒙古东部地区没有太大联系。

  东汉时期,内蒙古地区除分布于郡县辖地上的汉人以外,还有匈奴人、乌桓人和鲜卑人。

  东汉初年,匈奴占据了今内蒙古西部部分地区,后因匈奴国内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贵族争权夺利,发生分裂。原驻牧于漠南地区的八部匈奴南下附汉,称为“南匈奴”。东汉政府允许南匈奴入居今内蒙古河套地区,南单于庭设在五原西部塞80里处。后来相继迁至云中郡内和西河郡的美稷县,南匈奴部众则分布在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和上谷各郡,包括今天内蒙古的河套地区、鄂尔多斯高原、呼和浩特平原和乌兰察布高原的部分地区,一引起降附汉朝的北匈奴部众也在上述地区游牧。

  建武二十五年,塞外乌桓首领81人率领部众移居到辽西、右北平、渔阳、上谷、代郡、雁门、朔方等十郡障塞之内,服属于汉。在东汉的云中郡、西河郡、上郡等地,也有乌桓人活动。在战国燕和秦朝长城内侧也就是今天的内蒙古科尔沁草原南部,老哈河流域上游以西,乌兰察布丘陵南,呼和浩特平原和河套地区,都有乌桓人驻牧其间。

  北匈奴西迁,南匈奴、乌桓入塞,为鲜卑在大漠南北扩充地盘提供了条件。鲜卑向南占据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以后,向西面的蒙古高原扩张。东汉桓帝时,鲜卑统一了大漠南北,建立游牧民事政权。鲜卑统治者把所辖地区划分为东、中、西三部。东部辖地从东汉右北平郡塞外,东至辽东郡塞外,与夫余、秽貊接壤,包括今西拉木沦河、老哈河流域、科尔沁草原和呼伦贝尔草原、中部辖地从右北平郡塞外,西至上谷郡塞外,包括今锡林郭勒草原、巴彦淖尔高原、阿拉善盟境内的沙漠地区和额济纳河流域等地。鲜卑的统治中心——牙帐,设在高柳(今山西阳高县)以北300余里的弹汗山啜仇水边,约在今乌盟化德县境内。东汉灵帝光和(178——184年)年间,鲜卑政权瓦解,各部鲜卑“割地统御,各有分界”,直至东汉灭亡。

  清朝时期的内属蒙古、外藩蒙古

  内属蒙古是清朝总管旗和都统旗的总称。蒙古地区除札萨克旗外,清廷又编设很多总管旗,也有都统旗,称为游牧八旗。总管旗(游牧八旗)曾反抗过或者无功于清朝,故不授札萨克,不设盟,也无世袭封爵(除附牧该旗的个别世袭佐领外)。这些旗直属于该地区的都统、大臣、将军,并统于理藩院。蒙古地区总管旗、都统旗始于漠南蒙古的归化城土默特和察哈尔部。后在唐努乌梁海、阿尔泰乌梁海、阿尔泰诺尔乌梁海、准噶尔等地区,也相继编设总管旗和都统旗。

  外藩蒙古是清朝札萨克旗的总称。有内札萨克和外札萨克之别。漠南科尔沁等49旗为内札萨克蒙古。漠北喀尔喀地区的86旗,科布多19旗,新疆伊犁将军所辖的13旗,青海29旗以及阿拉善、额济纳为外札萨克蒙古。内外札萨克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有兵权,并直统于理藩院;后者无兵权,并受当地所设将军、办事大臣及参赞大臣指挥,再统于理藩院。内札萨克设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等49个旗,分6个盟。外札萨克的情况比较复杂。情况如下:1.喀尔喀札萨克编成86个旗,分4个盟。2.青海29个萨克旗初不设盟,若需盟议,由西宁办事大臣召集,于察罕托罗海会盟。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改为每年会盟一次。3.阿拉善、额济纳2旗不设盟。4.科布多地区共分19个札萨克旗和3个盟。5.新疆土尔扈特、和硕特共分13个札萨克旗和5个盟。


以前的左途是什么官职

应该是“左徒”。
左徒:战国时楚国官名。后人因屈原尝为楚怀王左徒,即用以指屈原。清陈维崧《采桑子·题画兰小册》词:“左徒弟子今谁在?只有章华,沦落天涯,忍看灵均九畹花。”
左徒是周朝楚国特有的官名,中原诸侯国无。史记载春申君与屈原曾任左徒。《史记·楚世家》:“楚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又《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后人亦以左徒作为屈原的别称。
专家对“左徒”之职的说法
1、姜亮夫说:左徒是莫敖。姜亮夫《史记屈原列传疏证》说:“余疑即春秋以来之所谓‘莫敖’也”。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按襄十五年及二十三年左氏叙楚命官之次,莫敖仅亚令尹”。二是春秋有莫敖之职时期是屈原所任左徒之时期,而且在春秋时皆屈氏所任,所以屈原所任的左徒即莫敖之职。三是莫敖与左徒都与楚之宗姓有关。莫敖的职掌是什么呢?姜亮夫说:“莫敖是管天文、郊祀的官,懂得许多历史。屈原也是管天文的。”姜亮夫的说法与《史记·屈原列传》所述明显不合,如是管天文之类的官,怎么会“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则接应宾客”呢?
2、王汝弼说:左徒是左史。民国人王汝弼《左徒考——屈赋发微之一》说:“左徒之职,当即《礼记·玉藻》、《汉书·艺文志》之所谓‘左史’。何以知其然也?《玉藻》云:‘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艺文志》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王汝弼同时认为“徒字当为史字的楚译”。他在此不仅述及左徒为左史的来源,而且也解释了左史的职掌。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称之为“没有充分证据”,是“可笑猜测”。
3、赵逵夫说:左徒是行人。赵逵夫在《屈原与他的时代》中有《左徒·征尹·行人·辞赋》一文。在该文中,他从出土的文物及相关资料进行考证,认为“徒”、“尹”二字是双声假借。并举《离骚》“济沅湘以南征”,《九歌》“驾飞龙兮北征”,又引《尔雅·释者》:“征,行也。”说“征尹”之取义,同于中原国家所谓“行人”,是指负责外交的官员。
4、张中一说:左徒是巫官。张中一在《屈原新传·屈原是个神奇的大巫学家》一文中说:“屈原左徒官职是巫官。”他首先认为司马迁《屈原列传》所述“左徒”的职掌与王逸《离骚经序》所述“三闾大夫”的职掌“基本一致”,又说:“只不过王逸所述的‘三闾’职责比较具体而已。叙述了‘三闾’不但要兼掌内政、外交,而且还要负责王族的教化,为楚王主祭,解决疑难问题。”因此推论:“屈原之所以能亲近楚王,参预政事,是因为楚王所有的重大问题都必须请左徒屈原占卜,才能决策行动,决定嫌疑。推知左徒本是巫职官员。”细阅《屈原列传》与《离骚经序》,司马迁与王逸所述“左徒”与“三闾大夫”的职掌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张中一、何剑熏、赵辉等推论“左徒”与“三闾大夫”是同一官职,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如从其职掌推论“左徒”是巫官,不仅证据不足,而且有风马牛之嫌。
5、张守节说:左徒是左右拾遗之类的官。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屈原列传》说:“左徒盖今左右拾遗之类。”但据褚斌杰、赵逵夫等学者考证,认为后世的拾遗实为言官,可以上书言事而无实权,唐代的拾遗官阶只是“从八品上”,同《史记》中的所述屈原所从事的政治活动不相称。陆侃如《屈原评传》说:“左徒是左右拾遗之类的官,仅次于令尹。”赵逵夫则说这“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综合’”。詹安泰在《屈原》中也反驳张守节的说法,并说:“显而易见,这是不妥当的。”
6、林庚说:左徒是太傅之类的官。林庚《民族诗人屈原传》所附《四注·说左徒》一文中,在引《史记》关于春申君为楚之亲信,任左徒再升令尹的记述后说:“左徒所以说是宫廷的亲信,因为是亲信,所以侍从太子,其情形大约如贾谊之为‘长沙王傅’,秦因此也称黄歇为‘太子之傅’。”
7、游国恩说:左徒是令尹的副职。游国恩在《屈原》一书中说,据《史记·楚世家》:“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因此认为左徒之职似乎仅次于地位最高的令尹,也许就是令尹的副职。
8、汤炳正说:左徒是左登徒。汤炳正在《屈赋新探·左徒与登徒》一文中认为,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上记载的官职有“左徒”、“右徒”,“”字是古代典籍中“升”字的通假字,“升”字古音跟“登”字完全相同,并且互相通假,因此,“左徒”是“左登徒”的省称,在楚国朝廷上属于大夫级别。同时,汤炳正也对“左徒”的职掌进行了说明,认为“左徒”虽兼管内政、外交,但从《屈原列传》,尤其是《春申君列传》的记述来看,他们的主要活动都在外交方面。如屈原的几次使齐及其与张仪的斗争等方面都可以证实。
9、聂石樵说:左徒是仅次于宰相的官。聂石樵《屈原论稿》说:“令尹就是宰相,可见左徒是仅次于宰相的官。”詹安泰在《屈原》一书中认为:“我们根据后来春申君、黄歇以左徒为令尹,……就可以看出,左徒在当时是一个仅次于令尹(宰相)的高官。”并说:“左徒升级就可以做令尹。”
10、姚小鸥说:左徒是太仆之类的官。姚小鸥在《〈离骚〉“先路”与屈原早期经历的再认识》一文中,考证《离骚》“来吾道夫先路”的“路”就是“辂”,是楚王的乘舆,与下文“恐皇舆之败绩”相合。进而考证了“左徒”的职掌,认为“左徒”是相当于后世“太仆”一类的官职。姚小鸥所说的“太仆”,据《周礼·太仆》载:“太仆,掌王正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为此,姚小鸥说:“《周礼》中‘太仆’一职为下大夫,其爵位并不高,但职掌甚为重要。”并认为“左徒之职约与《周礼》中的‘太仆’相当”。
从以上所择取的几种说法中可以看出,大多数认为左徒官位在楚国是较高的,是楚国内政外交的一个主要负责人,而且对屈原任左徒所担负的具体任务也没有太大的争议。据《史记·屈原列传》载:“屈原者,……为怀王左徒,……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古今大部分学者据此认为,屈原任左徒所担负的具体任务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参议国家大事,发号施令;二是接待宾客,应付外交事宜;三是草拟宪令,具体掌握国家的政策方针。左徒的职掌也不会离开这三个方面。这也充分说明左徒的官位是比较高的,从“议国事”、“出号令”、“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等记述中可以看出。至于说左徒相当于什么官阶,没有必要探究如此细微,就现存史料等情况看,一时难以定论。


屈原曾做过三闾大夫和左徒之职,谁能告诉我:这两个官职的具体职能是什么?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三闾大夫”是战国时楚国特设的官职,是主持宗庙祭祀,兼管王族屈、景、昭三大姓子弟教育的闲差事。
左徒,古代时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入内参与议论国政,发布号令,出则接待宾客。诗人屈原曾任此职。来自百度
其他:
《史记•屈原列传》记述屈原“为楚怀王左徒”。说明屈原在楚怀王朝曾任过左徒官职。但是,对于“左徒”的职掌及官阶等情况,《史记》却没有明确记述,其它文献也没有直接的记载。而且除屈原任左徒之外,古文献也没有左徒这一官位的记载。左徒是楚国特有的,或者说是专为屈原特设的官职。因此,古今学者也异说纷纭。

1、姜亮夫说:左徒是莫敖。姜亮夫《史记屈原列传疏证》⑴说:“余疑即春秋以来之所谓‘莫敖’也”。其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按襄十五年及二十三年左氏叙楚命官之次,莫敖仅亚令尹”。二是春秋有莫敖之职时期是屈原所任左徒之时期,而且在春秋时皆屈氏所任,所以屈原所任的左徒即莫敖之职。三是莫敖与左徒都与楚之宗姓有关。莫敖的职掌是什么呢?姜亮夫说:“莫敖是管天文、郊祀的官,懂得许多历史。屈原也是管天文的。”(2)姜亮夫的说法与《史记•屈原列传》所述明显不合,如是管天文之类的官,怎么会“入则与王图议国事”、“出则接应宾客”(3)呢?

2、王汝弼说:左徒是左史。民国人王汝弼《左徒考——屈赋发微之一》(4)说:“左徒之职,当即《礼记•玉藻》、《汉书•艺文志》之所谓‘左史’。何以知其然也?《玉藻》云:‘天子玄端而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艺文志》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帝王靡不同之。”王汝弼同时认为“徒字当为史字的楚译”。他在此不仅述及左徒为左史的来源,而且也解释了左史的职掌。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5)称之为“没有充分证据”,是“可笑猜测”。

3、赵逵夫说:左徒是行人。赵逵夫在《屈原与他的时代》中有《左徒•征尹•行人•辞赋》一文。在该文中,他从出土的文物及相关资料进行考证,认为“徒”、“尹”二字是双声假借。并举《离骚》“济沅湘以南征”,《九歌》“驾飞龙兮北征”,又引《尔雅•释者》:“征,行也。”说“征尹”之取义,同于中原国家所谓“行人”,是指负责外交的官员。

4、张中一说:左徒是巫官。张中一在《屈原新传•屈原是个神奇的大巫学家》(6)一文中说:“屈原左徒官职是巫官。”他首先认为司马迁《屈原列传》所述“左徒”的职掌与王逸《离骚经序》所述“三闾大夫”的职掌“基本一致”,又说:“只不过王逸所述的‘三闾’职责比较具体而已。叙述了‘三闾’不但要兼掌内政、外交,而且还要负责王族的教化,为楚王主祭,解决疑难问题。”因此推论:“屈原之所以能亲近楚王,参预政事,是因为楚王所有的重大问题都必须请左徒屈原占卜,才能决策行动,决定嫌疑。推知左徒本是巫职官员。”
细阅《屈原列传》与《离骚经序》,司马迁与王逸所述“左徒”与“三闾大夫”的职掌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张中一、何剑熏、赵辉等推论“左徒”与“三闾大夫”是同一官职,(7)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如从其职掌推论“左徒”是巫官,不仅证据不足,而且有风马牛之嫌。

5、张守节说:左徒是左右拾遗之类的官。唐张守节《史记正义•屈原列传》说:“左徒盖今左右拾遗之类。”但据褚斌杰、赵逵夫等学者考证,认为后世的拾遗实为言官,可以上书言事而无实权,唐代的拾遗官阶只是“从八品上”,同《史记》中的所述屈原所从事的政治活动不相称。陆侃如《屈原评传》(8)说:“左徒是左右拾遗之类的官,仅次于令尹。”赵逵夫则说这“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综合’”。詹安泰在《屈原》(9)中也反驳张守节的说法,并说:“显而易见,这是不妥当的。”

6、林庚说:左徒是太傅之类的官。林庚《民族诗人屈原传》所附《四注•说左徒》(10)一文中,在引《史记》关于春申君为楚之亲信,任左徒再升令尹的记述后说:“左徒所以说是宫廷的亲信,因为是亲信,所以侍从太子,其情形大约如贾谊之为‘长沙王傅’,秦因此也称黄歇为‘太子之傅’。”

7、游国恩说:左徒是令尹的副职。游国恩在《屈原》(11)一书中说,据《史记•楚世家》:“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因此认为左徒之职似乎仅次于地位最高的令尹,也许就是令尹的副职。

8、汤炳正说:左徒是左登徒。汤炳正在《屈赋新探•左徒与登徒》(12)一文中认为,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上记载的官职有“左 徒”、“右 徒”,“ ”字是古代典籍中“升”字的通假字,“升”字古音跟“登”字完全相同,并且互相通假,因此,“左徒”是“左登徒”的省称,在楚国朝廷上属于大夫级别。同时,汤炳正也对“左徒”的职掌进行了说明,认为“左徒”虽兼管内政、外交,但从《屈原列传》,尤其是《春申君列传》的记述来看,他们的主要活动都在外交方面。如屈原的几次使齐及其与张仪的斗争等方面都可以证实。

9、聂石樵说:左徒是仅次于宰相的官。聂石樵《屈原论稿》(13)说:“令尹就是宰相,可见左徒是仅次于宰相的官。”詹安泰在《屈原》一书中认为:“我们根据后来春申君、黄歇以左徒为令尹,……就可以看出,左徒在当时是一个仅次于令尹(宰相)的高官。”并说:“左徒升级就可以做令尹。”

10、姚小鸥说:左徒是太仆之类的官。姚小鸥在《〈离骚〉“先路”与屈原早期经历的再认识》(14)一文中,考证《离骚》“来吾道夫先路”的“路”就是“辂”,是楚王的乘舆,与下文“恐皇舆之败绩”相合。进而考证了“左徒”的职掌,认为“左徒”是相当于后世“太仆”一类的官职。姚小鸥所说的“太仆”,据《周礼•太仆》载:“太仆,掌王正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掌诸侯之复逆。”为此,姚小鸥说:“《周礼》中‘太仆’一职为下大夫,其爵位并不高,但职掌甚为重要。”并认为“左徒之职约与《周礼》中的‘太仆’相当”。

从以上所择取的几种说法中可以看出,大多数认为左徒官位在楚国是较高的,是楚国内政外交的一个主要负责人,而且对屈原任左徒所担负的具体任务也没有太大的争议。据《史记•屈原列传》载:“屈原者,…… 为怀王左徒,……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古今大部分学者据此认为,屈原任左徒所担负的具体任务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参议国家大事,发号施令;二是接待宾客,应付外交事宜;三是草拟宪令,具体掌握国家的政策方针。左徒的职掌也不会离开这三个方面。这也充分说明左徒的官位是比较高的,从“议国事”、“出号令”、“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等记述中可以看出。至于说左徒相当于什么官阶,没有必要探究如此细微,就目前史料等情况看,一时难以定论。


注释:
⑴姜亮夫《楚辞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5月。
⑵姜亮夫《楚辞今绎讲录》,北京出版社,1981年10月。
⑶见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⑷见《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学术季刊》第2期,1942年12月。
⑸赵逵夫《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8月。
⑹张中一《屈原新考》,贵州出版社,1993年11月。
⑺何剑熏的说法见其《楚辞拾沉》一书,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赵辉于2005年7月中国屈原学会在包头召开的十一届年会上,提交的论文《〈周礼〉所载‘宗伯’的职掌看屈原的身份》和学术交流中,阐述了“左徒”就是“三闾大夫”的观点,当场就受到周建忠等学者的反驳。
⑻《陆侃如古典文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⑼詹安泰《屈原》,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7月。
⑽林庚《诗人屈原及其作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
⑾游国恩《屈原》,中华书局,1980年5月。
⑿汤炳正《屈赋新探》,齐鲁书社,1984年2月。
⒀聂石樵《屈原论稿》,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2月。
⒁见《中州学刊》,2001年第五期。又见《释“来吾道夫先路”》一文,中国屈原学会编《中国楚辞学》第五辑,学苑出版社,2004年7月。


耶律羽之的官职考证

关于耶律羽之的官职,《辽史》上的记载与1992年出土的《大契丹国东京太傅相公墓志铭并序》上的记载有一些矛盾之处。据《大契丹国东京太傅相公墓志铭并序》记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天显元年(926年)建立东丹国时,“乃授公(指耶律羽之)中台右平章事。”比《辽史》早成书100多年的《契丹国志》也明确记载东丹国设有左、右平章事之职。而辽圣宗耶律隆绪即位后,虽然废置中台省而以东京宰相府代之,但是其官吏也仍然沿用了左、右相和左、右平章事的旧称谓。由此可见,当时耶律羽之所任官职的确为中台省右平章事,墓志的记载是符合史实的。 而《辽史·太祖本纪》中关于“渤海司徒大素贤为左次相,耶律羽之为右次相”的记载是不确切的。另外,左平章事是原渤海国宣诏省(相当于唐朝门下省)的副职,右平章事是原渤海国中台省(相当于唐朝中书省)的副职,而左、右次相则不是渤海国原有的官职。所以,设置左、右平章事之职应该更为符合契丹政权对东丹国所实行的“一用汉法”(即沿用渤海旧制)的政策。 《辽史·耶律羽之传》中记载,耶律羽之“以功加守太傅”。而据《大契丹国东京太傅相公墓志铭并序》记载,为“加太傅”。 按唐宋官制的规定,以品级较低的小官兼代品级较高的大官之事才称之为“守某官”,而耶律羽之在加封太傅之前就已加封过太尉了,此官的级别与太傅(辽代三师之一)相当,并不是以小官兼代大官之事.所以,当时耶律羽之被加封的官职应该是“太傅”,而不是“守太傅”。

齐威王的墓址

齐威王墓,在临淄区齐陵街道境内的“四王冢”中,西边第一座即是(另三座为齐宣王、齐湣王、齐襄王之墓)。四墓自西向东为序。齐威王冢在最西,高30米,周长140米齐威王时期是战国齐国国力最强时期。在当时生产条件尚不发达的时候,建造如此高大封土的墓葬,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齐国力之强盛。据考古部门发现,“四王冢”前后各有四座无封土的小墓葬,当是殉葬墓。1977年,临淄墓群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淄博市政府设石质标志于齐故城南。1981年,临淄区政府对田齐王陵进行了保护性维修,修建了台阶、院墙,栽植了树木,刻制了石碑画像。淄博市政府于1982年拨款建“四王冢”石质标志一座,立于王陵北侧、胶济铁路以南的田野上。1988年1月13日,国务院公布田齐王陵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年羹尧的家族成员

太曾祖父:严孟阳太伯祖父:严友春太祖父:年遇春(本姓严,其父为元武将,元末守滁阳殉职后,严遇春避难之怀远,居县北许家河柘塘村。明初占籍,以乡音 讹“严”为“年”,称年遇春,为年氏之始。明朝户部尚书年富、清朝大将军年羹尧即出此族。是为安徽怀远始年氏一世祖。)高曾祖父:年景和高祖父:年富,字大有,明代安徽省怀远人。曾祖父:年华祖父:年绣父:年遐龄(曾任笔帖式、兵部主事、刑部郎中、河南道御史、工部侍郎、湖广巡抚;一等公、太傅) 兄:年希尧(曾任工部侍郎;内务府总管大臣、景德镇御窑厂监造) 、年法尧(著有定番州志)、年则尧、年述尧妹:年氏,其夫胡凤翚。胡凤翚时任苏州织造,后夫妻双双自杀于寓所。年氏,胤禛的侧福晋,雍正即位后封为贵妃。谥号敦肃皇贵妃。三子一女,皆殇。妻: 正室,纳兰性德的女儿。继室:宗室辅国公苏燕之女子女:年熙、年富、年斌 年氏:联姻曲阜孔氏家族,未果。外甥: 皇四女:未命名(1715年—1717年),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十二生,五十六年五月殇。福宜:(1720-1721)雍正第七子。生于康熙五十九年五月,母敦肃皇贵妃年氏,六十年正月卒。福惠:(1721-1728)雍正第八子。生于康熙六十年十月,母敦肃皇贵妃年氏。雍正六年九月初九卒,十三年追赠和硕亲王,谥“怀”。福沛:(1723)雍正第九子。生于雍正元年五月初十,母敦肃皇贵妃年氏,出生之日卒。年羹尧之后裔,因惧祸,改“年”为“生”,认为“生”字是“年”字倒看,世代为江都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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