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茶六礼

时间:2024-04-20 13:38:08编辑:优化君

中闽三茶六礼茗茶的意思

闽台传统婚礼散发着浓郁的茶香。因为闽南和台湾饮茶之风盛行,男女订婚也习惯用茶礼。传统婚礼中,茶礼成为男女之间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形式。闽台婚姻礼仪总称为“三茶六礼”。“三茶”即: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同房合欢见面时的“合茶”。只有经过“三茶”和“六礼”的手续成婚的,才算是明媒正娶来的。
六礼可简化为三礼,其中亲迎是最重要的环节。漳浦是台胞的主要祖居地,漳台婚俗相同,其中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茶与婚姻有着密切联系。两地饮茶之风盛行,男女订婚也习惯用茶礼,早在明朝时就有“定亲茶”的记载,这种古老的遗风一直保留到现在,总称为“三茶六礼”。随着时代的进步,不少礼节也在与时俱进,比如花轿基本上已被轿车取代。


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再婚的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古代茶礼习俗三茶六礼指的是什么

三茶六礼是我国古代传统婚姻嫁娶过程中的一种习俗礼仪,现代社会也用来代指生意、交易、合作等。“三茶”这种茶礼是我国古代婚礼中的一种隆重的礼节,原来是出于古人对茶树习性的认识。古人认为茶树只能从种子萌芽成株,它是不能移植的,因此把茶树看成是一种至性不移的象征,所以民间才以茶作为男女订婚的茶礼。所谓的“三茶礼”旧时多流行于江南汉族地区,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指订婚时的“下茶”,结婚时的“定茶”和同房时的“合茶”。另一种特指婚礼时的三道茶仪式,即第一道百果;第二道莲子、枣子;第三道才是茶。吃的方式也是有讲究的:第一道、第二道是接杯之后,双手捧着,深深作揖,然后将杯子与嘴唇触碰一下,就由家人收走,第三道茶作揖之后才可以饮茶。所谓的六礼是指由求婚到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也就是婚姻据以成立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种仪式。“六礼”始于周代,据传周文王卜得吉兆,亲迎太姒于渭滨,整个过程有六道仪式,即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后即将此仪式定为“六礼”。“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去提亲,若女方同亲议婚,男家才再去女家求婚,携带的礼物通常是活雁;“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周代以前,因地位不同纳采的礼物各不相同,后来一律改用雁。用雁的原因一是认为雁“木落南翔,冰沣北组”,顺乎阴阳往来;二是认为雁失配偶,终身不再成双,取其忠贞。“问名”是男家托媒人到女方去询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时,准备合婚的仪式。问名后,男方将男女双方生辰八字排阴阳,以定婚姻吉凶,若八字合,即可成婚。“纳吉”是男方将头号名后占卜得到的吉兆可以合婚的消息告诉女方,备上礼物到女方去决定婚约。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礼仪。以前是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礼物,进入“小聘”阶段,俗称送定、过定、定聘等。后来礼品由雁逐渐演变成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烛等。“纳徵”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的礼仪,十分繁琐。女家受礼后要回礼,或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分退回,或将女家给男方准备的衣服鞋袜等送与男家。聘礼中的物品多取吉祥语,其数取双忌单。后来说的“要得发不离八”即由此而来。“请期”俗称“提日子”“送日头”等,是男家聘礼后择定结婚日期,备礼去女家征求意见的仪式。这项礼仪多从简,在“纳徵”的同时决定婚期。“亲迎”是迎娶新娘的仪式,礼仪十分繁杂,也有多种样式,各地各有惯例,不尽相同,大致是由门外进入室内的全过程。汉族地区大约有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卺礼、入洞房等多种程序。值得一提的是,三茶六礼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让结婚的夫妇取得了祖先神灵的认可,承担、履行对父母以及亲属的权利义务。所以,在古代时,男女如果没有完成三茶六礼的过程,那这样的婚姻就是不被承认的。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END余悦教授,著名茶文化专家、民俗研究专家,“中国茶文化学”首倡者与理论奠基人,“悦读茶书会”倡导者与推动者。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首席研究员、中国茶文化重点学科带头人,《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总主笔、全国《茶艺师》培训鉴定教材主编,中国民俗学会茶艺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万里茶道(中国)协作体副主席,江西省民俗与文化遗产学会会长,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文艺理论家》、《内部论坛》、《鄱阳湖学刊》主编,《江西社会科学》杂志社社长、主编,江西省期刊协会副会长,获得首届江西省“十佳出版工作者”、首届江西省“十佳期刊编辑”等荣誉称号;兼任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茶艺导师、南昌女子职业学校高级茶艺顾问、江西广播电视大学茶文化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等。主持全国和省级课题16项,发表论文200多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多篇;撰写书籍60多本。多次到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进行讲学与交流。悦读茶书会悦读茶书,悦读好书,悦读社会,悦读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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