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九品中正制”的历史意义?
这个制度非常糟糕!它就是纯粹论门阀,拼爹的制度。它把人才进出的门堵死了!察举制注重人品的修养,看重人的“廉和孝”。九品中正制把人分为九等,上上 上中 上下,中上 中中 中下,下上 下中 下下。它分别有三个指标:品德,才能,家世。第一品德,只要人没犯过大错这点基本都过得去。第二才能,既然是选官这些没有当过官的人就没有政绩,也看不出实实在在的才能。第三家世,这个就太好办了。只要把家世一排,这些被选的人一下就清楚能当多大的官了。大官的儿子当大官,小官的……没官的儿子当然就没官当了。后来很多人说这个说这个制度太坏了,群起而攻之。怎么努力也攻不破。才发现它是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既得利益者的权益。寒门无士族,士族无寒门。历史意义不夸张的说是倒退,夸张点说,封建社会回到奴隶社会。
什么是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年)命其制定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扩展资料:史家争论1,称谓问题陈长琦对史学界习称的“九品中正制”这一提法持有异议。他指出,现存的魏晋南朝史料,均无“九品中正制”的提法,最早的提法则是“九品官人法”。实际上,无论是认为“九品中正制度”就是“九品官人法”,二者无需区别;或者认为九品中正制是对九品官人法的更准确的表述,都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认识产生的根源,在于误解了魏晋时人对九品官人法的评价。魏晋人集中攻击的是中正制度,攻击中正对人才的不公平评价。由于中正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一些学者产生误解,将中正九品之制误认为就是九品官人法。其实,中正九品制或者我们所常说的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2,评定品级陈长琦指出,九品官人法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现职官员进行品评,一是对官吏的候补人进行品评。前者完善、发展为九品官制,后者形成为中正九品制,习惯称之为九品中正制。对于九品官制的品第,人们习惯称之为“官品”,而对由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品评出的品第,有称之为“中正的品第”,也有称之为“乡品”的。他认为,九品中正制下,评品权力握于中正之手,品第之高低,常常系之于门第世资,一个人的宗族地位及父兄官爵,即“资”,在品评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故此,使用“资品”的概念来称谓九官人法中中正综合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既合乎习惯,又切合事实,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第,实质上正是一种基于被品评者门资家格的任官“资格品第”。参考资料:九品中正制—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