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感觉不同,在知觉过程中,人们不是孤立地反映刺激物的个别特性和属性,而是多个个别属性的有机综合,反映事物的整体和关系。这就是知觉的整体性。人的知觉系统具有把个别属性、个别部分综合成整体的能力。知觉的整合作用离不开组成整体的各个成分的特点。如点子图,尽管这些点子没有用线连起来,但仍能看到一个三角形和一个长方形。如果点子数量不同,其空间分布不同,我们知觉到的几何形状也不同。
另一方面,我们对事物个别属性的知觉依赖于事物的整体特性。如观看缺口的圆环,没顶的三角时,心目中仍能将缺少的部分补足,完成一个整体的形象。在此过程中过去的知识和经验常常能提供补充信息。
在知觉活动中,人们常常会对整体的知觉先于个别成分的知觉,如走进一间房子,面对一个陌生人等。
知觉整体性的形成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遵循着一定的规则,曾经有人总结出了它的几条定律:
(1)接近律。在空间、时间上彼此接近的部分容易被人知觉为一个整体。
(2)相似律。物理属性(强度、颜色、大小、形状)相似的个体易被知觉为一个整体。
(3)连续律。具有连续性或共同运动方向等特点的客体,易被知觉为同一整体。
实验者先给被试者呈现一张图片,上面画着一个身穿运动服,正在奔跑的男子,使人一看就断定他是球场上正在锻炼的一位足球运动员。接着给被试者呈现第二张画片,在那个足球运动员的前方,有一位惊慌奔逃的姑娘。这时被断定了一幅坏人追逐姑娘的画面。最后实验者拿出第三张图片,在两个奔跑的行人后面,是一头刚从动物园里逃跑出来的狮子。这时,被试者才明白了画面的真正意思:运动员和年轻的姑娘为躲避狮子而拼命地奔跑。可见离开了整体情境,离开了各部分的相互关系,部分就失去了它确定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