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事件是什么
即“唐慧女儿案”。2006年10月,年仅11岁的唐慧女儿失踪。后经查实,唐慧女儿被周军辉等人骗奸并被胁迫卖淫。此案经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两次重审判决后,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周军辉、秦星两名主犯被判死刑。2014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14年9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周军辉、秦星被判处无期徒刑。扩展资料:这是一起历经8年反复审理的司法案件,经过了三次一审、三次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不核准死刑裁定后,又回到了二审法院。在重审法槌落下后,案件终于有了一个了结,但此案留给人们的思考却远远没有停止。面对司法案件媒体必须保持足够的谦抑,死磕式幻想、站队式思维与司法理性相悖,必然诱发人们落入情绪陷阱。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唐慧女儿案”
永州唐慧案件的主犯被执行死刑了吗
最高法没核准死刑,发回湖南高院重审,最后判的无期。2013年4月12日,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并于下午4点45分左右宣判。法院认为,原告唐慧的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原被告双方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于15日内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诉。根据人民网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的情况,在判决书中,法院基本采纳了被告方的全部诉讼理由。 2013年4月11日,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受害者乐乐的母亲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昨日一审败诉!法院认为,劳改所决定不违法!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再次惹争议!而唐慧希望7人都能判死刑,继续提出184万元的民事赔偿。“上访妈妈”唐慧状告湖南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在永州中院开庭,法院经过一上午的审理,于当天下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唐慧要求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的请求。被告法人未出庭应诉,当日上午的审理从9时30分持续到下午1时休庭。下午4时继续开庭审理。原告唐慧的代理律师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平、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他们免费为唐慧代理此案。据斯伟江律师说,下午开庭后,突然进来两名女法警坐在原告唐慧的身边,另外有五六名法警站在原告席后面。斯伟江说,他看到法警来到原告席,就感觉到唐慧会败诉了。出现这么多法警到原告席,估计法院怕等下宣判时,原告有失控行为。
校园生活该是怎样的?
校园生活,四个阶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小学跟同学们一起上课,放学后回家一起写作业,课堂下课一起玩,那时五毛钱的辣条和小零食一起分享,同学们的欢声笑语,和放学回家后,早上第一天没有写作业,怕被老师教训的场景,而初中相比较于小学来讲,学习压力有所增大,随着科目的增多,和以后面临中考分流的压力,可以随自己支配的时间对比较于小学来讲相对减少所以对于小学来说,初中的压力也会增长,高中随着科目难度的增大,对比于初中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以后要面临着比中考更重要的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一分之间就相隔百人,在高中大家都有共同的理想那就是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或者和她考入同一所大学,而努力而大学比初中高中更加轻松,当然取决于对自己以后未来的规划,踏入新的寝室认识来自全国各地同学,大学四年的朝夕相处,在大学你可以谈恋爱,可以参加社团,也可以奋力学习考英语四级,更可以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获得保研资格总之校园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人生就那么一次好好珍惜 别留遗憾
以校园生活为主的作文
欢乐的校园生活 每天清晨, 当金色的晨光刚刚洒满校园,我和学们就背着书包, 我和同学们就背着书包, 戴着红领巾, 高高兴兴地上学去. 花儿向我们微笑, 鸟儿为我们歌唱, 我们开始了新的一天. 升旗仪式开始了, 同学们列队操场上, 随着雄伟的国歌声, 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我们瞻仰着五星红旗, 心潮起伏,因为五星红旗是无数革命前辈用鲜血染成的, 我们要珍惜革命前辈为我们创造的学习生活和条件, 加倍努力学习, 做建设祖国的接班人. 上课了, 我们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 跟着老师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大家吸吮着知识的乳汁. "放学了, 放学了.” 成千盈百的同学大声嚷着. 我们就像关不住的小天使, 从校园里挤出来. 同学们一边走, 一边说着, 互相汇报今天的收获. 同学们个个大汗淋漓, 小小的身躯上喷发着太阳的气息. 也有些同学, 大概是跑累了, 坐在树下看书. 春天的时候, 校园里生机勃勃, 大家三五成群, 观赏着春天的景色, 唱着春天的歌。 夏天的时候, 我们的课间十分钟热闹非凡, 我们尽情地玩耍着。“六一”儿童节到了, 校园里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喜气洋洋地涌向操场。 秋风习习, 天气凉爽。一年一度的体育运动会在校园里举行,同学们笑着,欢呼着,校园里充满着沸腾的气氛。 寒冷的冬天, 北风呼啸, 晶莹的雪花从天而降。同学们来到被大雪覆盖的操场, 尽情地玩耍。有的滚雪球.堆雪人, 有的打雪仗.拍雪景。大家都兴奋极了。 欢乐的校园, 给我的童年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六个春夏秋冬, 将永远珍藏在我的记忆里
唐慧的事件经过
湖南高院的终审裁定书查明永州唐慧的女儿“乐乐被迫卖淫案”的发生过程:2006年10月1日下午,11岁的乐乐一人到家附近的一个旱冰场溜旱冰。看到周军辉(19岁,附近一理发店打工仔)溜冰技术很好,便主动与之交谈;当晚,乐乐被周军辉骗至录像厅包房内强奸,因而一夜未归。次日乐乐在理发店,被乐乐的舅妈发现,并将乐乐带回家中。10月3日,乐乐在外出买西瓜时,又遇到了周军辉,周以“要将丑事告发到学校”为由,要挟乐乐外出工作,乐乐于是给母亲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其实是被周军辉卖到了柳青缘休闲中心。再后来的两个多月中,在休闲屋老板和老板娘的逼迫下,11岁的乐乐接客100余次。据乐乐后来写的自述称,老板曾用尖刀抵住肚子威胁她,若敢联系家人就杀光她全家,自己最多时一天接客四五次,疼痛难忍时老板娘就她打针,最惨的一次是她被四个“客人”带到外面轮奸。唐慧女儿12.30解救后报案,2007年1月4日笔录,1月5日立案。扩展资料唐慧,女,1973年10月1日生,“永州11岁幼女被迫卖淫案”中受害者11岁的乐乐的母亲。2006年年仅11岁的乐乐遭到多人强奸、轮奸,被强迫卖淫,其间遭受虐待。母亲唐慧发现之后想方设法救出了女儿。然而,这么大的恶性事件;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结果却不了了之。为此,唐慧多次进行上访,被网友称作“上访妈妈”。最终2008年4月,案件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几名犯人分获死刑、无期徒刑等罪名。2012年8月3日,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对唐慧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随后唐慧被押送至湖南株洲的白马垅劳教所。 此事曝露之后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在各方压力之下,唐慧被释放。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唐慧(“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受害人之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