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刺史”是什么意思?
刺史
官名。汉武帝废除了沿秦而置的监御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又称部),各州任免刺史一人。此时的刺史为监察官,受御史中丞管辖,以六条诏书监察本州郡县官,秩八百石,较太守的秩比二千石为低。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汉哀帝初,改归旧制,不久复称为州牧。东汉初又复称刺史。汉灵帝时,改刺史为州牧,位居太守上,掌握一州军政大权,成为一级地方行政长官。魏晋南北朝,以刺史领州,多带使持节、持节、假节、都督诸军事衔。隋文帝废郡,以州领县,则刺史与前代太守无异。隋唐时期,炀帝、玄宗、武则天都曾经废州改郡,不久仍其旧。晚唐五代时,节度使、观察使所领诸州不得径自奏事上计,节度使甚至自署刺史,导致刺史职任渐轻。宋代以朝臣充知州,刺史成为专供武臣迁转的虚衔。
“刺史”是什么意思
刺史,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王莽称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
史的意思
古官名。职别各异。一殷代为驻守于外的武官。卜辞:“在北史其获羌。”二在王左右的史官,担任祭祀、星历、卜筮、记事等职。《书·金縢》:“史乃册祝?”《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簭﹞史占墨,卜人占坼。”《礼记·玉藻》:“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三下级佐史。《诗·小雅·宾之初筵》:“或佐之史。”毛传:“佐酒之史。”《周礼·天官·宰夫》:“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郑玄注:“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
在古代,刺史是什么含义?拜托了各位 谢谢
刺史: 秦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立监察御史,监督各郡。 汉朝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设立这一职务,到了汉惠帝三年,开始派遣御史监察三辅,监督词讼,后来各州又都设立了监察御史。汉文帝十三年,因为有些御史不能奉公守法,为了制约他们,于是派出丞相史出刺同时监督监察御史。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召回了各州监察御史并不再设置,元封五年,设置部刺史一职,巡查各州郡守,“部”也就是州,“刺”是检举不法的意思,“史”是皇帝所使的意思。当时的刺史并不处理地方政务,主要是负责督察郡守,汉代制度,刺史掌管六件事:1、地方各豪族大户是否触犯礼制并田造宅、以强欺弱、以众欺寡;2、郡守是否奉行诏书、遵守典制,有没有背公向私、曲解诏书以自谋利、侵扰百姓、聚敛为奸;3、郡守是否任意断案、不秉公执法以及治内自然灾害和妖异祥瑞、流言蜚语;4、郡守是否为国家公正选拔人才;5、郡守子弟是否横行不法;6、郡守是否勾结豪强、收受贿赂、损改正令。 到汉成帝绥和元年,丞相翟方进、大司空何武上奏,认为古代的时候选用诸侯中贤能的人担任州伯也就是牧,当时的部刺史担任的是牧伯的职责,考评大吏,按照《春秋》之法,以贵理贱,不以卑临尊,刺史本身官秩仅六百石,却考察官秩二千石的郡守,身份和职责不相吻合,要求停派刺史,改用州牧,汉成帝批准了他们的意见。这次实际上只是把刺史的名称改称州牧,官秩提高到真二千石,实际职能并没有变化。汉哀帝建平二年,丞相朱博认为过去刺史官据下职,秩卑赏厚,又有向上升迁的动力,所以工作积极,而州牧由于本身官高禄厚,只是自守其位而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又奏请汉哀帝将州牧复改为刺史。汉哀帝元寿二年,哀帝身死,汉平帝即位,王太后临朝称制,任用王莽主持朝政,事事好古的王莽自然就又把刺史改成了州牧。在西汉时期,州牧和刺史虽然主管考察地方官员,但都是中央官员,在地方上没有治所,每年乘坐传车(驿车)周游所察州郡,东汉时才有自己的治所。 在西汉时,州牧或者刺史每年秋分出巡,年初返回京都汇报,到了东汉光武建武十一年,州牧开始常年驻守地方,自行考评官吏。这是州牧权力开始增大的起点。到建武十八年天下为十三部,(降司隶校尉部为十三部之一,裁去朔方刺史部,改十三州为十二州。)外十二州置刺史,司隶校尉司一部。这次改动延续了一百四十六年,到汉灵帝中平五年,由于黄巾起义等动乱的打击,迫切需要加强地方统治,于是选朝廷重臣出任州牧,像刘焉、刘虞等都是在此时由朝廷九卿之位出任州牧,位在郡守之上,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州也是在此时变成了行政区。东汉末年,各州或置牧,或置刺史,以任职者资望轻重来定。 魏晋时刺史、州牧者一般都由将军兼任,并有都督之职,权力大的为使持节都督,权力小的为持节都督,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府官理戎;做刺史而没有将军之职的,叫做单车刺史,一般都由庶族担任,《通典.职官一五》说: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有职无权,当时的官员都不愿担任此职。 三国时起,由于实力割据,有一些遥领的州牧、刺史,就只是虚衔了。东晋时,由于偏寓江南,侨置了一些州郡,这时有些刺史管辖的地域要小很多,南朝沿用晋制,每州设立刺史一人,分为领兵刺史(第四品)和不领兵刺史(第五品);北魏地方官分州、郡、县三级。州长官分为州牧(从二品)、上州刺史(第三品)、中州刺史(从三品)、下州刺史(第四品)。天赐二年(公元405年),又诏诸州置三刺史(用六品者),宗室1人,异姓2人,此时刺史和县令亲治其民,郡守反倒成了虚衔。北齐分州为九等,也由不同官秩分守州牧或刺史之位。北周亦行州、郡、县三级地方制。但均以户之多少确定州、郡、县命官的高下,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这时已经由部刺史改称总管刺史,均加使持节诸军事,成为常例,刺史的职责还是六条,但和汉朝已经大不相同:1、先治心,加强个人品德修养;2、敦教化,维护社会风气;3、尽地利,发展地方经济;4、选拔人才;5、掌管刑讼;6、均赋役。此时州牧、刺史已经完全变成了地方行政官员。 隋朝承接北周体制,雍州置州牧,其他置刺史,同北齐一样也把各州分为九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到开皇三年,取消了名存实亡的郡这个行政级别,以州直接统领各县,这时的刺史实际上就是太守了。各州有驻兵的,就又刺史带军职统领,隋炀帝后来设立都尉,掌管各州兵马,刺史就不再带兵了。隋炀帝大业初年,曾经罢州置郡,设立司隶台,司隶大夫一人负责巡查京几,司隶刺史十四人巡察几外诸郡。 唐朝武德元年又罢郡置州,置刺史,雍州置牧,自来雍州所辖为三辅之地,高门大姓甚众,所以才会被特殊对待。到了神龙二年,分天下为十道,每道设巡察使二人,这时刺史只是作为太守的另一个称呼,其原有的监察职能已经被巡察使代替了。此后又有按察使、采访处置使(有戍卒之处称为节度使),至德年间,又改采访使为观察使,并兼领都团练使,分天下为四十余道,大者十余州,小者二三州,后来诸道名称又有所变化,但是观察使行使的都是以前刺史和州牧的职责,刺史的地位又进一步降低,成为纯粹的地方行政官员。 宋代各州设立知州,由朝臣充任,虽然还有刺史的称呼,但已仅是虚衔。 元代和明朝刺史官名已废,到清朝,刺史就仅是州官的别称了。 正四品 a:通政使司副使、鸿胪寺卿、大理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都察院六科给事中。 b: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盐法道、副使道。 d: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土都司、兵备道、代本。 从四品 a: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光禄寺少卿、国子监祭酒。 b:知府、土知府、都转盐运使司运同、参议道。 c:城门领、包衣护军副参领、包衣骁骑副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 d: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个人觉得四品相当于市长到省委书记这类级别了希望采纳
两汉的刺史和秦朝的御史有什么异同
秦朝设立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百官。 西汉武帝时,在各州均设置刺史,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官阶低于郡守,但其巡察时代表中央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权力很大。 东汉初期,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刺史变为州一级的的地方长官,地位高于郡守。 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后来逐步形成割据势力,后患无穷。
古代“太守”和“刺史”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2、从严格意义上讲,“刺史”的工作对象是地方官吏,是监察性质的职务;“牧”的工作对象是百姓,是行政性质的职务。直到刺史变为州牧,才总览一州大权,真正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一、太守1、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历代沿袭不变。2、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二、刺史1、刺史,又称刺使,职官。“刺”是检核问事的意思,即监察之职。“史”为“御史”之意。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2、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检核问事之意。3、刺史制度在西汉中后期得到进一步发展,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扩展资料太守,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史记·孝武本纪》:“其夏六月中,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缕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明 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同列为缩项。公(袁可立)曰:『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诬贤太守』?”刺史制度,作为汉代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所实行的一种较为完备、系统的监察制度,有其产生、形成的历史过程。汉代刺史制度是对秦代监御史制度的继承。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建立了一套地方监察制度——监御史制度。在地方上,“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亦称“监公”,或称监御史、监郡御史、郡监等。监御史的地位可以和郡守、郡尉并称,其主要职责是“掌监郡”,即负责监察郡守等人的行政事务。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守百度百科-刺史
唐朝各个官职名,比如刺史、县令,相当于现代的什么官?
唐朝中央宰相名称: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参知政事(二品)等都是宰相,相当于现在的政治常委、委员。尚书(三品)、侍郎(四品),相当于现在的部长、副部长;郎中(五品)、员外郎(六品),相当于中央部委的厅局级、副厅局级公务员。御史大夫(三品)、御史中丞(四品),相当于纪委书记、委员。(中央官员名目繁多,这里挂一漏万,只说最基本的,其他的内官、宫官、太子亲王府官、秘书省、著作局、宗室管理机构、大理寺、国子监、将作监、还有军方的十六卫折冲府等、外藩等等系统的官员还有很多)
节度使:相当于地方军区司令。
地方州县一级,根据规模划分为上等州、中等州、下等州;县的划分更繁杂,官员定额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二品相当于国务院总理副总理,三品、四品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省部级,五品六品大约是市局级,七品是县处级,八九级就是乡科级了)。
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职同牧尹;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司功参军事一人、司仓参军事一人、司户参军事二人、司田参军事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司法参军事二人、司士参军事一人,皆从七品下;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从九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中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上;司功参军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兵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司士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下;参军事三人,正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京县(首都所在县):“(县)令各一人,正五品上;(县)丞二人,从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县)尉六人,从八品下。”
畿县(首都周围的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
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
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这里,令就是县令、丞就是县丞,相当于副县长或者县长助理、尉就是县尉,相当于县武装部长、公安局长。)
下州:“刺史一人,正四品下;别驾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一人,从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司仓参军事、司户参军事、司田参军事、司法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参军事二人,从九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下。”
地方军事系统官员未涉及。
以上均参阅《新唐书 百官》
请问太守、刺史、节度使各是干什么的。
1、太守太守是州郡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太守是秦朝至汉朝时期对郡守的尊称。汉景帝更名为太守,历代沿袭不变。南北朝时,新增州渐多。郡之辖境缩小,郡守权为州刺史所夺,州郡区别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2、刺史刺史,检核问事,行监察之职。秦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御史(监郡御史)。汉初省,旋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汉武帝继废诸郡监察御史后,又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刺史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地方监察制度。刺史制度是维护皇权的有力手段,对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和控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节度使节度使是地方军政长官。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节是当时一种全权印信,受有此全权印信者,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扩展资料:节度使制度形成原因:1、唐均田制度的崩溃。从高宗、武后以来,均田制渐趋破坏,流民、逃户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玄宗时期曾采用很多种办法试图解决。一是重申均田法令,严禁流徙;二是检括客户,听其所在落籍;三是招募流民客户充军。在这几种办法中,前两种都失败了,而募流民客户为兵的办法虽能诱得“通逃者”“争出应募”,暂时解决了社会问题,却使这批人渐渐成为雇佣兵而不可卒去。于是,由于均田制度的崩溃,导致了唐兵制从府兵的征兵制,向募兵制演化。2、巨大的扩张机器无法继续运行,唐代边疆形势开始由攻转守。节度使制度的开端,是从唐开元天宝年间所设立的缘边节度使。这和当时的边疆形势是分不开的。在这以前,唐在厉兵秣马击败了东突厥之后,实际上对外用兵一直都是保持着旺盛着扩张进攻的。唐初先后击破了东突厥,薛延陀,降伏漠北诸部,设立都督府; 此后,又打败西突厥,灭高昌国,于其地设立州县治理,奠定了唐朝辽阔的疆域。但进攻的步伐还没有停止,显庆年间又平西突厥贺鲁,设立二都护府统其地。又在新疆以西,波斯以东的地区分置都督府十六、州七十二,县一百一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刺史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节度使
刺史和节度使的区别是什么??
一、职位性质不同1、刺史:刺史为文职,行驶监察之职。2、节度使:节度使是纯粹的军职,只能掌管军队。二、起源时间不同1、刺史:起源于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2、节度使:起源于唐朝初期,朝初年在边境重要地区设置了军区,委派大将镇守,后来为了加强这位大都督或都督的权威,皇帝给其“使持节”的权力,这种持节的都督有时候就会被人叫做“节度使”。三、作用不同1、刺史:,对维护皇权,澄清吏治,促使昭宣中兴局面的形成起着积极的作用。2、节度使:唐代驻守于各道的武将称为都督,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一般情况下也时常称持节的各镇守军官,如观察使、招讨使和安抚使等为节度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刺史百度百科—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