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对介于气煤和肥煤之间的烟煤的称谓。该标准规定,气肥煤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见煤的分析)Vdaf>37%,胶质层最大厚度y(见胶质层指数)>25mm。气肥煤的煤化度低,挥发分特别高,煤的粘结性强,加热时能产生大量煤气和胶质体,但胶质体的热稳定性差。
气肥煤变质程度较低,单种煤成焦光学组织以细粒镶嵌结构为主,不利于其在配煤炼焦中的配用。但气肥煤胶质体丰富,流动性好,形成的胶质体在煤粒间的铺展性好,可促进煤粒间的黏结,有利于改善焦炭质量,在配煤炼焦中应合理应用。
单独炼焦时可以生成焦炭,故为炼焦煤(见炼焦用煤)。但所得焦炭强度不高。气肥煤的性质和在配合煤(见配煤)中的作用与肥煤有明显的差别,所以将这部分煤从肥煤中分出来,单独列为一类。气肥煤可以作为配合煤的组分。在配用气肥煤时,需适当减少气煤的用量,增加瘦化组分。中国的气肥煤资源不多,典型煤种有山东的新汶煤和肥城煤、江苏徐州矿的一部分煤。
气肥煤是一种高膨胀性和高黏结性煤种,同时具有高挥发分特点。膨胀性和黏结性对焦炭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国内市场炼焦用煤优、劣质煤混煤现象严重,使得膨胀度本来就偏低的炼焦用煤膨胀度下滑严重,最终造成配合煤膨胀度偏低。
气肥煤在炼焦中的配用可有效地改善配合煤膨胀度,但挥发分偏高,易降低焦炭产量,增大焦炭气孔率,影响焦炭质量,使得气肥煤在炼焦企业的配用量非常低,甚至不配用。但气肥煤的采购成本偏低,在配煤炼焦中合理配用有利于配煤成本降低,提高企业竞争力。肥煤挥发分低于气肥煤,兼具有气肥煤的优点,在焦化企业中普遍配用,且配用较高,普遍都在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