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吴氏在中国最大宗祠在哪里?
北岸吴氏宗祠坐落于徽州歙县北岸村,始建于明早期。清道光六年的时候,由吴氏族人吴应晟出资二十二万两,集资两万两,共计二十四万两白银重新扩建。时占地约十亩,是目前中华吴姓现存最大的清代宗祠,1998年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宗祠内的木雕圆润而饱满,宗祠内的砖雕细腻而大气,宗祠内的石雕闻名中外——西湖十景图,百鹿图,特别是53件礼器更是中华祭祀文化的瑰宝。吴氏宗祠通过自身的建筑形式和徽派三雕精品的奉献,对徽州的祭祀文化,宗族文化,雕刻艺术,绘画艺术及渊远历史做了无声的描述,是博大精深的徽文化的具体体现。
吴氏宗祠是仿品官三进两明堂五开间的建筑规制而建造的,三进五间的祠堂在皖南仍属罕见。
吴氏宗祠的介绍
徽州歙县吴氏宗祠是一处始建于明代的汉族祠堂建筑,属于汉民族祭祀祖先和先贤的场所。宗祠内的木雕圆润而饱满,宗祠内的砖雕细腻而大气,宗祠内的石雕闻名中外——西湖十景图,百鹿图,特别是53件礼器更是汉民族祭祀文化的瑰宝。吴氏宗祠通过自身的建筑形式和徽派三雕精品的奉献,对徽州的汉族祭祀文化,宗族文化,雕刻艺术,绘画艺术及渊远历史做了无声的描述,是博大精深的徽文化的具体体现。
《明史.列传 》的人物姓名
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再如英宗削景泰帝号,情形与建文事相似,《明史》中亦处理得当。清代史家钱大昕曾论称:“其例有创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实录》附景泰七年事,称郕戾王,而削其庙号,此当时史臣曲笔。今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景帝纪于中,斟酌最为尽善。”(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明洪武中懿文太子朱标,因早逝而未及继位,建文元年(1399)追尊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成祖夺位后,废其帝号庙号,复称懿文太子。是虽曾有帝号,而未改元登极,故不入本纪,而入列传,但其曾有帝号,亦为史实,又与诸传不同,特于后妃传后,诸王传前立传。与之同列者,又有嘉靖皇帝之父,兴献王朱祐杬。嘉靖中兴大礼议,特尊其父为睿宗兴献皇帝,也属仅有帝号而已。《明史》本纪不列兴宗、睿宗,正与其以本纪为叙述有明一代历史之大纲有关。光宗即位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一,死于同年九月初一,在位仅一月,未及改元,遂定以是年八月后为泰昌元年。《光宗本纪》于是附于《神宗本纪》之后,未单立一卷,仅以数百字述过,不失为大纲之作。 《明史》本纪虽以时间长短为本,分卷记史,然而又不尽拘泥于此。太祖在位三十一年,本纪则占三卷,因其为开国之君。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本纪则占三卷,虽可称因其夺位登极,事属特殊,则已有轻重之分。英宗二卷,尚可因前后各有年号为由,宪宗二十二年,亦占二卷,世宗四十五年,神宗四十八年,同样各占二卷,庄烈帝十七年,亦占二卷。可见诸人修史,颇以史事轻重叙述,此又符合其立纲之体。总的来看,《明史》本纪,分帝而述,编年记事,又不失为一个整体,笔墨虽少,却完整明了,轻重适宜。《明史》本纪中一大令人遗憾之处是未能给南明诸帝立纪,这是清初政治形势所决定的。清朝官修史书,不仅不可能给南明诸帝立纪,甚至于列传中亦不立传。清初私家修史,妄谈及此,则也难免于“文字狱”之祸。 志 志之修纂,依照天、地、礼、乐之顺序排述,《天文志》出自汤斌之手。汤斌为清初廉正之臣,于修《明史》颇有所建言。顺治初修《明史》时,他曾应诏陈言,请广搜野乘遗书以修《明史》,且言:“《宋史》修于元至正,特传文天祥之忠;《元史》修于明洪武,亦著巴颜布哈之义。我朝顺治元、二年间,前明诸臣亦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者,与叛逆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万世。”此下于所司,招致冯铨等人攻击,说他“夸奖抗逆之人”,幸亏顺治皇帝赞许汤斌之言,才未因此获罪。至康熙再修《明史》时,汤斌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充任《明史》总裁,因此《明史》中本纪、志、列传不少篇出其笔下。但汤斌颇重经学,于天文则非其所长,其所撰《天文志》较为难读。 《明史·天文志序》称:“自司马迁述《天官》,而历代作史者皆志天文。惟《辽史》独否,谓天象昭垂,千古如一,日食、天变既著本纪,则《天文志》近于衍。其说颇当。..然因此遂废天文不志,亦非也。天象虽无古今之异,而谈天之家,测天之器,往往后胜于前。无以志之,使一代制作之义泯焉无传,是亦史法之缺漏也。..明神宗时,西洋人利玛窦等入中国,精于天文、历算之学,发微阐奥,运算制器,前此未尝有也。兹掇其要,论著于篇。” 由此可知,修纂《明史·天文志》的宗旨,虽然仍抱对天文之轻视,但也看到了明代天文学的发展,尤其是西方传教士带来的西洋天文学知识,于中国传统天文学颇有裨补。《天文志》除第一卷叙述传统天文学与“西洋之说,既不背于古,而有验于天”者外,还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从明太祖至崇祯皇帝其间仪象(即天文仪器)的发展变化。第二卷与第三卷则记有明一代天文现象的变化,除去日食已全部记入本纪之中外,其余如“月掩犯五纬”,“五纬掩犯”,“五纬合聚”,“五纬掩犯恒星”,以至“星昼见”、“晕适”、“星变”、“流陨”等,多有记录,虽然难懂而泛浅,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除去《天文志》之外,汤斌还执笔了《五行志》和《历志》的编纂。 《五行志》即金、木、水、火、土,其体仿《汉书》及前代诸史,记自洪武至崇祯间所谓“祥异”之事。其三卷中,首卷为水,如恒寒、恒阴、雪霜、冰雹、雷震、鱼孽、蝗蝻、豕祸、龙蛇之孽、马异、人痾、疾疫、鼓妖、陨石、水潦、水变、黑眚黑祥,皆属之水。第二卷为火、木,仿前史,以恒燠、草异、羽虫之孽、羊祸、火灾、火异、赤眚赤祥属之火;仿前史以恒雨、狂人、服妖、鸡祸、鼠孽、木冰、木妖、青眚青祥属之木。第三卷为金、土,仿前史以恒旸、诗妖、毛虫之孽、犬祸、金石之妖、白眚白祥属之金;以恒风、风霾晦冥、花孽、虫孽、牛祸、地震、山颓、雨毛、地生毛、年饥、黄眚黄祥属之土。 《明史·五行志》的编纂是不够成功的,一是简单而缺漏太多,如地震水旱等灾情;二是多有记述不确之处,甚至记入传闻,以增其神秘色彩,所以史家多认为其“无大用”。①《历志》共九卷。明代历法,由于崇祯时改用西洋新法而有所创新。其《历法沿革》一卷,对朱载堉《圣寿万年历》、《律历融通》介绍较详,后徐光启等督修历法,重视西洋历法,也多用文字。这当是《明史·历志》的一大特点。 《历志》的第二大特点是除表之外而有图,与诸史不同。计有图五,均附于《大统历法》之中。有“割圆弧矢图”、“侧立之图”、“平视之图”、“月道距差图”、“二至出入差图”。 全志以大统历为主,计有二、三、四、五、六共五卷,回回历法为辅,计有七、八、九共三卷。《历志》述事虽详,因涉于历法知识,又有古今之别,及明朝所用《大统历》与《回回历》之别,颇为难读。
明史列传第七十一原文及翻译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或,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吏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日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诫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全都佥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弘治二年秋,还朝。明年,改吏部。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故安远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以其母诉免。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荆王见潚(朱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内官、苗通、杀人,减死遣戍。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亦不之善。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月廪、岁隶如制。明年,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译文彭韶,字凤仪,是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彧,是太后的弟弟,奏请武强、武邑不及赋额的民田,没收为闲田。皇帝命令彭韶同御史季琮重新审查。彭韶等巡视后直接回朝,上疏弹劾自己说:“真定的田地,从祖宗时准许百姓开垦耕种,就成为固定财产,免除租赋以鼓励他们致力于农业生产。功臣、外戚与国家都享受福禄,怎么能同百姓争夺尺寸之地?我实在不忍夺取百姓的衣食,来增益皇亲国戚,请求惩罚我奉使行为失检之罪。”奏疏呈入,皇帝诏令将田地归还百姓,而怪罪彭韶等人邀名抗命,又将他们投入钦犯监狱。谏官争相谏诤援救,彭韶等人获得释放。孝宗即位,召彭韶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因盗贩作乱,攻陷府城大肆抢掠,逃入太湖。朝廷派彭韶巡视,彭韶到达,盗贼已被消灭,被命令兼任佥都御史,不久晋升左侍郎。彭韶因商人苦于强行摊派,为他们制定折价额度,减免原来拖欠的赋税。怜悯盐工煎办、征赔、折阅的困苦,绘制八幅图进献,条陈利弊六事,都被允许施行。弘治二年秋,回朝。第二年,改调吏部。与尚书王恕甄别人才,仕途因此而清明。彗星出现,上疏说宦官太多,不能不马上裁减。于是请求午朝面议大政,不要只准备奏章。不久,又说滥授官职太多,请求杜绝因受宠幸得官的路,痛加整改。皇帝认为他说得对,然而终究不能采用。弘治四年秋天,代替何乔新任刑部尚书。前安远侯柳景贪赃败露数额达几千两,征收仅十分之一,因其母诉讼而免除。御史彭程因议论皇坛器入狱,彭韶上疏营救,于是极力陈诉光禄寺供品过度浪费的情况,皇帝于是命令开列每年供品的数目上报。荆王朱见潚有罪,彭韶上奏,搁置十日没有下发。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被判免死贬谪戍边。昌国公张峦建坟超越定制,役使军人达几万。京畿内百姓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则免除徭役,,流亡的人一天天增多。彭韶都直接上疏极力陈述,皇帝只是将其奏章发给有关部门而已。彭韶在刑部三年,言谈正直,态度严肃,秉持节操不徇私情,与王恕以及何乔新并称“三大老”,而被贵戚、近幸所怨恨,大学士刘吉也不喜欢他们。彭韶的抱负不能完全施行,接连上章请求退休,皇帝于是命令他乘驿车回乡。按定制供给月廪、岁隶。第二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说彭韶、何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都应召用,皇帝不答复。过了第二年,彭韶去世,享年六十六岁。谥号惠安,追赠太子少保。扩展资料明史特点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