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未及髯之绝伦逸群也
出自《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 马超大战葭萌关 刘备自领益州牧》
一日,玄德正与孔明闲叙,忽报云长遣关平来谢所赐金帛。玄德召入。平拜罢,呈上书信曰:“父亲知马超武艺过人,要入川来与之比试高低。教就禀伯父此事。”玄德大惊曰:“若云长入蜀,与孟起比试,势不两立。”孔明曰:“无妨。亮自作书回之。”玄德只恐云长性急,便教孔明写了书,发付关平星夜回荆州。平回至荆州,云长问曰:“我欲与马孟起比试,汝曾说否?”平答曰:“军师有书在此。”云长拆开视之。其书曰:“亮闻将军欲与孟起分别高下。以亮度之:孟起虽雄烈过人,亦乃黥布、彭越之徒耳;当与翼德并驱争先,犹未及美髯公之绝伦超群也。今公受任守荆州,不为不重;倘一入川,若荆州有失。罪莫大焉。惟冀明照。”云长看毕,自绰其髯笑曰:“孔明知我心也。”将书遍示宾客,遂无入川之意。
比不上美髯公关将军您的超越凡众鹤立突出。赞扬关羽,为的是平息关羽的骄傲情绪,避免出现关于马超二虎相争有一伤的局面。
亦乃黥布,彭越之徒什么意思啊
也就是黥布,彭越之流的人物
英布又名黥布,是我国秦朝末期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后投靠项羽,为西楚名将,后来归附刘邦,被封为九江王,最后因谋反罪被杀。
彭越(?-前196年),汉族, 昌邑人(今山东巨野县),字仲,楚汉战争时汉军著名将领,西汉开国功臣,拜魏相国,又被封为梁王。与韩信、英布并称汉初三大名将,后因被告发谋反,为刘邦所杀。
文言文翻译
这句话出自《聊斋志异•崔猛》
【原文】
崔猛,字勿猛,建昌世家子。性刚毅,幼在塾中,诸童稍有所犯,辄奋拳殴击,师屡戒不悛;名、字,皆先生所赐也。至十六七,强武绝伦,又能持长竿跃登夏屋。喜雪不平,以是乡人共服之,求诉禀白者盈阶满室。崔抑强扶弱,不避怨嫌。每盛怒,无敢劝者。惟事母孝,母至则解。母谴责备至,崔唯唯听命,出门辄忘。比邻有悍妇,日虐其姑。姑饿濒死,子窃啖之;妇知,诟厉万端,声闻四院。崔怒,逾垣而过,鼻耳唇舌尽割之,立毙。母闻大骇,呼邻子极意温恤,配以少婢,事乃寝。母愤泣不食。崔惧,跪请受杖,且告以悔,母泣不顾。崔妻周,亦与并跪。母乃杖子,而又针刺其臂,作十字纹,朱涂之,俾勿灭。崔并受之,母乃食。
崔母自邻妇死,戒子益切,有赴诉者,辄摈斥之。一日,崔母弟卒,从母往吊。途遇数人,絷一男子,呵骂促步,加以捶扑。观者塞途,舆不得进。崔问之,识崔者竞相拥告。先是,有巨绅子某甲者,豪横一乡,窥李申妻有色,欲夺之,道无由。因命家人请与博赌,贷以责而重其息。终夜,负债数千。申不能偿,强以多人篡取其妻。申哭诸其门。某怒,拉系树上,榜笞刺剟 ,逼立“无悔状”。崔闻之,气涌如山,鞭马前向,意将用武。母搴帘而呼日:“唶!又欲尔耶!”崔乃止。既吊而归,不语亦不食,兀坐直视,若有所嗔。妻诘之,不答。至夜,和衣卧榻上,辗转达旦,次夜复然,忽启户出,辄又还卧。如此三四,妻不敢诘,惟慑息以听之。既而迟久乃反,掩扉熟寝矣。
是夜,有人杀某甲于床上。官疑申,捕治之。横被残梏,踝骨皆见,卒无词。积年余,不堪刑,诬服,论辟。会崔母死。既殡,告妻日:“杀甲者,实我也。徒以有老母故,不敢泄。今大事已了,奈何以一身之罪殃他人?我将赴有司死耳!”自首于庭。官愕然,械送狱,释中。中不可,坚以自承。官不能决,两收之。戚属皆诮让申。申曰:“公子所为,是我欲为而不能者也。彼代我为之,而忍坐视其死乎!”执不异词,固与崔争。久之,衙门皆知其故,强出之,以崔抵罪,濒就决矣。会恤刑官赵部郎,案临阅囚,以自首减等,充云南军。未期年,援赦而归。(选自《聊斋志异•崔猛》,有删节)
【译文】
崔猛字勿猛,是建昌府世家子弟。性情刚直勇敢,小时候在学堂读书,学童们稍有触犯,他就拳脚相加,老师多次惩戒,他都不肯悔改。他的名和字,都是老师给他起的。到了十六七岁,武艺超群,无人能比,又能手持长竹竿登跃高大的房屋。崔猛喜欢打抱不平,因此乡亲们都很敬服他,前来诉冤陈事的人挤满屋子庭院。崔猛惩治豪强,扶持弱小,不避嫌疑,不怕结怨。每当他大怒时,没有敢劝说他的。只是他侍奉母亲很孝顺,母亲一出面,他就消气了。母亲总是狠狠地责备他,他连连答应接受母命,但一出门就忘了。邻居有个凶悍的泼妇,经常虐待婆婆,婆婆饿得快要死了,她儿子偷偷给她东西吃,泼妇知道后,对他万般辱骂,骂声四邻都能听到。崔猛大怒,跳过墙去,把泼妇的鼻子、耳朵、嘴唇、舌头都割掉了,泼妇当即就死去了。崔母知道后很害怕,叫来邻家儿子,好言劝慰,并用财物周济,还把年轻的婢女许配给他,事情才得以平息。为此,崔母气得直哭,不肯吃饭。崔猛害怕了,跪着请求接受母亲的杖责,并把悔改之意告诉母亲,母亲只是哭泣,连看也不看他。崔妻周氏,也跟着丈夫一起跪下。崔母于是用木杖打他,并又用针在他手臂上刺了十字花纹,染上朱红颜料,使其永不消失。崔猛都接受了,崔母才肯吃饭。
崔母自从邻居家的泼妇死后,对儿子的管教更加严厉,有前来诉说冤仇的,总是严词拒绝他们。有一天,崔母的弟弟死了,崔猛跟着母亲前去吊丧。路上遇见一伙人,捆绑着一个男人,叱骂催促前行,并用棍棒、鞭子击打他。围观的人把路都堵住了,车子不能前进。崔猛上前打听,认识崔猛的人争着告诉原委。在这之前,一个大乡绅的儿子某甲,横行乡里,看到李申的妻子很漂亮,就要占为己有,只是找不到因由。就命令他的家人引诱李申和他赌博,借给他赌资并加重利息。赌了一个晚上,欠了几千文钱的赌债。李申不能还债,那个,绅的儿子便派了很多的人把他的妻子强行抢走了。李申在乡绅门前哭诉。那个乡绅的儿子大怒,把李申绑在树上,棍打鞭抽,严刑拷打,逼迫李申立下“无悔状”。崔猛听了这件事情,义愤填膺,策马向前,打算动用武力。崔母掀开车帘喊道:“哎!你又想干什么!”崔猛只好停下。吊完丧后回到家,崔猛不说话,也不吃饭,只是独自呆坐着,眼睛直直地看着某处,好像有所生气。妻子询问他,也不回答。到了夜晚,他不脱衣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到天亮,第二天晚上又是这样,有时突然开门外出,一会儿又回来躺下。这样反复三四次,妻子也不敢多问,只是害怕地屏住呼吸听着。不久,他出去很长时间才返回,关上门就睡熟了。
这天晚上,有人把那个乡绅的儿子某甲杀死在床上。官府怀疑是李申干的,把他捉来治罪。李申意外遭受残酷的刑罚,脚上的踝骨都露出来,最终也没有招供。过了一年多,李申忍受不了酷刑,被迫含冤认罪,便被判处死刑。恰巧这时崔母去世了。殡葬以后,崔猛告诉妻子说:“杀那个乡绅儿子的人其实是我。当时只是因为母亲还在的缘故,没有说出去。现在孝敬母亲的大事也完成了,我怎能以自身的罪过殃及别人呢?我准备到官府去接受死刑。”崔猛到官府去自首。县官非常惊愕,给他上了刑具送到狱中,释放了李申。李申不答应,坚决承认是自己干的。县官无法判决,只好将两人同时拘禁。李中的家属和亲戚都责备李申。李申说:“崔公子所做的事,是我想做却做不到的。他替我做了,我怎么能眼看着他去死呢?”执意不肯改口,坚决和崔猛争相认罪。不久,衙门的人都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强迫李申出狱,拿崔猛抵罪,很快将处以死刑。这时,正碰上审查刑事案件的赵部郎,审查并复勘已定罪的囚犯,赵部郎因崔猛自首减刑定罪,充军到云南。不满一年,崔猛就遇到大赦回到家中。
【文句翻译】
崔惧,跪请受杖,且告以悔,母泣不顾。
——译文:
崔猛害怕了,跪着请求接受母亲的杖责,并把悔改之意告诉母亲,母亲只是哭泣,连看也不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