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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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喻翻译

指喻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他的身体强壮,面色红润,精神充沛,从来没有生过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


《闻鸡起舞》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闻鸡起舞》告诉我们道理是:“想要成就事业,就要努力。不经过努力奋斗是不能够实现梦想,成就事业的。”1、《闻鸡起舞》简介: 原意为听到鸡叫就起来舞剑,后比喻有志报国的人及时奋起。典出自《晋书·祖逖传》:传说东晋时期将领祖逖年青时就很有抱负,每次和好友刘琨谈论时局,总是慷慨激昂,满怀义愤,为了报效国家,他们在半夜一听到鸡鸣,就披衣起床,拔剑练武,刻苦锻炼。2、典故:一次,半夜里祖逖在睡梦中听到公鸡的鸣叫声,他一脚把刘琨踢醒,对他说:“你听见鸡叫了吗?”刘琨说:“半夜听见鸡叫不吉利。”祖逖说:“我偏不这样想,咱们干脆以后听见鸡叫就起床练剑如何?”刘琨欣然同意。于是他们每天鸡叫后就起床练剑,剑光飞舞,剑声铿锵。春去冬来,寒来暑往,从不间断。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刻苦学习和训练,他们终于成为能文能武的全才,既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又能带兵打胜仗。祖逖被封为镇西将军,实现了他报效国家的愿望;刘琨做了征北中郎将,兼管并、冀、幽三州的军事,也充分发挥了他的文才武略。3、成语出处:1)《晋书·祖逖传》:“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2)《资治通鉴》:“中夜闻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

指喻的注释

[1]浦阳:唐时设浦阳县,五代吴越改名浦江,今属浙江义乌县。[2]阗(tián)然:丰满的样子。[3]渥(wò)然:红润的样子。[4]充然:充盛的样子。[5]疹(zhěn):皮肤上起的红色小颗粒。[6]粟:谓小米粒那么大。[7]握:四寸为一握[8]剟(duō)刺:亦作“刺剟”,即刺的意思。[9]膂(lǚ):脊梁骨。[10]瘳(chōu):病愈。[11]肝膈(gé):肝脏和膈膜,这里泛指人体的内脏。[12]为:治。[13]君:指郑君仲辨。[14]傅:涂[15]特:只。[16]疲敝:也作“疲弊”,困苦穷乏。[17]戕摩:残害、消灭。[18]无虞:无忧。[19]虑周行果:思虑周密,行为果断。[20]布衣:指平民。[21]传:指《左传》。《左传·定公十三年》:“三折肱,知为良医。”[22]洪武辛酉:1381年(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四年)。[23]余:我[24]诸:之于[25]为:治疗[26]滋:十分[27]御:抵御

文言文 指喻 字词翻译

指喻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他的身体强壮,面色红润,精神充沛,从来没有生过病!有一天,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


指喻的文言文和答案?

  指喻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5题。
  浦阳郑君仲辨,左手之拇指有疹焉,隆起而粟。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既三日,聚而如钱。忧之滋甚,又以示人,笑者如初。又三日,拇指大盈握①,近拇之指皆为之痛,肢体心膂②无不病者。惧而谋诸医,医视之,惊曰:“此疾之奇者,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不速治,且能伤身。然始发之时,终日可愈;三日,越旬可愈;今疾且成,已非三月不能瘳③。终日而愈,艾可治也;越旬而愈,药可治也;至于既成,甚将延乎肝膈④,否亦将为一臂之忧。非有以御其内,其势不止;非有以治其外,疾未易为之。”君从其言,日服汤剂,而傅⑤以善药,果至二月而后瘳,三月而神色始复。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 (方孝儒《指喻》)
  【注】①握:四寸为一握。②膂(lǔ):脊骨。③瘳(chōu):病愈。④肝膈:泛指人体内脏。⑤傅:涂。
  1.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解释错误的两项是( )
  A.惧而谋诸医(谋划) B.甚将延乎肝膈(蔓延)
  C.疾未易为之(变换)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消除)
  2.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意思相同的两项是( )
  A.日服汤剂,而傅以善药 徐以杓酌油沥之
  B.不速治,且能伤身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
  C.虽病在指,其实一身病也 虽人有百手,首有百指
  D.终日而愈,艾可治也 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
  3.下列句子中加点的“之”,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
  A.忧之滋甚,又以示人(指代“拇指疾患”)
  B.余因是思之(指代“引发的道理”)
  C.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指代“各种疾病”)
  D.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指代“祸患”)
  4.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
  ① 君疑之,以示人,人大笑,以为不足患。
  ② 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
  5.本文写郑君医治拇指疾患一事是为了说明一个什么道理?请用自己的话简要回答。
  【参考答案】
  1.A C
  2.AB
  3.C
  4.①郑君不能确定它是什么,把它给别人看,看的人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②开始认为不值得整治,最终到了不能够整治。
  5.世上的事情,常起于极细小的地方,但不加关注,就可能酿成无可挽救的大祸。
  【译文】
  浦阳县有位青年名郑仲辨,左手的大拇指生了一个疹斑,肿起来像米粒一般大,郑君疑惧给别人看,看的人哈哈大笑,认为不值得担忧,过了三天,疹粒肿得像铜钱那般大,他更为担忧,又拿给人看,看得人像以前一样笑他。又过了三天,拇指肿得像拳头那般大,靠近拇指的指头,都被它牵引得疼痛起来,好象割刺一般,四肢心脏及背脊骨没有不受痛的。郑君心中害怕,就去请教医生,医生看了,吃惊地说:「这是奇特难治的病,虽然病在指头上,其实成了影响全身的病了,不赶快治疗,将会丧失生命。可是刚开始发病的时候,一天就可治好,发病三天以后,要超过十天才能治好;现在病已经形成了,不到三个月不能治瘾。一天治得好,用药草才可。用艾草就可以了!过十天要治得好,用药草才可。到成了重病时,甚至会蔓延到肝脏、横隔膜,不然也可能有一只手臂残废。除非能从内部治它,否则病势不会停止,不设法从外面来治疗,病就不容易治好!」郑君听从他的话,每天内服汤药,又外敷有效的良药。果然到两个月后就好了,三个月后精神脸色才复原。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


文言文《指喻》课文二三段

原文:

余因是思之:天下之事,常发于至微,而终为大患;始以为不足治,而终至于不可为。当其易也,惜旦夕之力,忽之而不顾;及其既成也,积岁月,疲思虑,而仅克之,如此指者多矣。盖众人之所可知者,众人之所能治也,其势虽危,而未足深畏。惟萌于不必忧之地,而寓于不可见之初,众人笑而忽之者,此则君子之所深畏也。
昔之天下,有如君之盛壮无疾者乎?爱天下者,有如君之爱身者乎?而可以为天下患者,岂特疮痏之于指乎?君未尝敢忽之,特以不早谋于医,而几至于甚病。况乎视之以至疏之势,重之以疲敝之余,吏之戕摩剥削以速其疾者亦甚矣;幸其未发,以为无虞而不知畏,此真可谓智也与哉?

译文:
我因此想到:天下的事故,通常发生在极为细微,隐而不显的地方,最后成为莫大的祸患。最初认为不值得处理,可是最后会变成没有办法处理的地步。当初发生,容易处理时,往往吝惜些微的精力,轻忽它而不加顾虑,等到祸患形成了,花费很长的时间,用尽了脑筋,精疲力竭,才仅仅能把这祸患克服。天下事,像这拇指的,可太多了!我们可以说,一般人能知道的事,一般人自然能处理,在情势上看来虽然危急,却不值得过于惧怕;只有那些发生在一般人不会去担忧的事情上,起初是隐藏着而看不到的,一般人以开玩笑的态度处理它、轻忽它。这就是君子们所深深戒惧的。
从前天下的情形,有像郑先生的身体一样的强壮无病痛吗?爱天下的人,能像郑先生那样爱惜他的身子吗?可是足以成为天下的大患的,何止于像长在郑先生手上的疮痏呢?郑先生对拇指上的疮痏不敢忽视它,只因为没有及时看医生,因而几乎形成大病。何况一般人对问题,总是以非常疏忽态度来看待它,又加上国家久经战乱,民力疲困之后,一般官吏残害剥削百姓,更加速问题的恶化,此种事情加速祸害的形成是非常严重的!侥幸问题还没发生,就认为不必忧虑而不知畏惧,这真能算得上是聪明的做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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